
第一章 OSCE和临床药师胜任力
第一节 OSCE简介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逐步深入,合理用药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同时也要求医院药学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型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药学转型对于医疗改革本身,以及对于药师价值的体现都是极为重要的。在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医院药学需要新的管理体系、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让药师的专业服务得到衡量及体现;另一方面也需要有效的培训、考核及人员胜任力发展的机制,从而让药师的胜任力得以持续地提升。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指出“加强药学人员配备培养”以及“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2021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进一步对药学服务发展进行了规范。基于以上背景,为了使药学服务与国家医疗高质量发展相匹配,OSCE(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逐渐被引入国内的临床药学专业考核之中,从而高效、有针对性地对药师进行培养及考核。
OSCE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在发达国家开始用于医师和药师的教学与执业能力考核。Harden教授在1975年首先提出OSCE是一种评估临床技能的可靠工具,之后OSCE在各类型临床专业人员胜任力评估中逐渐得到推广。在考核过程中,考官直接观察同一批(或所有)考生在完成一个客观的、结构化的、限时的任务的表现。使用OSCE可以使临床技能得到更有效的评估,并且可以识别个体学员的优点及不足,也可同时识别出课程的设计或者授课方式的不足。另外,作为额外的附加价值,使用OSCE可以让学员得到及时并且系统的反馈,这也能够加快学员的成长。
以门急诊药房工作的药师考核为例,考试场景尽可能模拟真实场景,可以是处方调配、医师电话沟通等情景,互动沟通都以“第一人称”进行。例如需要请医师更改处方,考生则会说“请您将处方进行某些更改”,而避免面试式理论表达“我会与医师沟通将处方进行某些更改”。如图1-1所示,一位考生(右一)作为药师角色接受考核,一位助考(左一)扮演“患者”的角色,也可以按需转换为医师、护士等角色,另一位考官(中)在旁边进行观察和打分。

图1-1 OSCE考核形式示例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提供)
如表1-1所示,OSCE考核与传统的笔试、口试、面试等都是不同的,因为它能够立体、客观、全面地去测试药师,能够考核药师是否能将一位患者、一个医师或者一张处方的问题全面系统地解决,从而达到合理用药的结果,同时药师与他人的互动过程也会被考评。
表1-1 OSCE的基本考核流程

续表

需要注意的是,OSCE考核对考官有很高的要求,具体的要求如下。
1.要求考官有效掌握OSCE考核方法,进而能够全面地准备考核,避免在考核过程中的不流畅,影响考生的发挥。
2.考官需要与助考进行前期的标准化工作,避免有意或无意地增加或降低考核难度。
3.需要参与设计考题,或者对考题极为熟悉,从而对学员的专业度评价足够具体和客观。
4.需要具备有效提供点评和反馈的能力,从而让学员得到客观的点评,有效地做到考后自我提升。
以上的要求是做好OSCE考官的必需条件。也可以通过参加OSCE工具培训班更好地学习掌握做好OSCE考官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本章以下两节将介绍临床药师胜任力,以及OSCE在临床药师胜任力考核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