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临床药师胜任力
依据《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深入落实临床药师制,按照规定配备临床药师。要逐步实现药学服务全覆盖,临床药师为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自2010年以来,我国经过正式培训的临床药师数量持续上升。但同时,临床药师在很多医院的配比还有很大缺口,临床药师的实际工作内容和模式等,也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对临床药师胜任力的研究变得极为重要。
“胜任力”这个概念最早由哈佛大学教授戴维麦克利(David McClelland)于1973年正式提出,是指能将某一工作中的有卓越成就者与普通者区分开来的个人的深层次特征。它可以是动机、特质、自我形象、态度或价值观、某领域知识、认知或行为技能等任何可以被可靠测量或计数的,并且能显著区分优秀与一般绩效的个体特征。对临床药师胜任力的研究,可以让临床药师针对提供高质量临床药学服务所需要具备的元素进行探索,也可以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地培养临床药师。
临床药学作为一个专业学科,需要一致的专业实践及质量标准,从而得到社会及相关利益方(例如医师、护士、患者等)的认可。一致的质量标准来自统一标准的服务路径,以及具备相对应胜任力的人员提供相应服务。例如,临床药师的胜任力之一为“使用科学或临床证据作为决策的基础”。如果A药师具备了相应胜任力,他则可以使用此胜任力,对药物治疗的合理性进行循证建议,反之如果B药师不具备此胜任力,可能会基于个人经验对药物治疗进行评价。而医师在感受到两位药师的建议不同时,会迅速失去对临床药师的信任,导致对临床药学服务的认可度降低。
对于人员能力考核及提升,胜任力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胜任力的考核可以使每位临床药师了解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明确自己下一步学习成长的方向,能够更高效率地进步。对于临床药师带教师资而言,带教老师可以通过对学员进行OSCE考核,确保培训的效果,以及发现学员需要提升的方面,更好地帮助学员进步。
根据美国临床药学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Clinical Pharmacy,ACCP)2016年发布的《美国ACCP临床药师胜任力标准》,可了解美国对临床药师的专业胜任力要素内容,参见表1-2。
表1-2 临床药师胜任力标准说明

基于上述六个方面的胜任力组成,不难看到,很多胜任力方面都包括了系统的患者服务能力,例如“基于医疗体系的临床服务和公共健康”中的“能够解决药物相关问题,改善患者或群体健康和质量指标”。这类胜任力不仅很难通过笔试等传统方式进行考核,更是要求临床药师在复杂的实际应用环境中展示出来,所以OSCE的考核方式对于临床药师胜任力的考核极为重要。
应用于中国现有的医疗环境,有部分临床药师的胜任力值得我们额外关注,例如“能够利用医疗体系和卫生信息学优化个体患者和群体患者治疗”。在我国现有人口多、医疗资源不足、临床药师不足的情况下,临床药师应当意识到,群体患者治疗优化可以更有效地提升我国合理用药的整体水平,临床药师应当学习相应的有效方法,更好地具备此项胜任力,平衡自己的时间分配,从而有效地支持国家医疗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