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2018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水产品中违禁药物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上文研究显示,含有违禁药物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治理水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事实上,早在2002年,农业部就将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氯霉素等药物正式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并且几乎每年均联合多个部门开展相关的专项整治。然而,在此公告发布与实施16年后,水产品中含有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氯霉素等违禁药物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这确实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虽然导致水产品中违禁药物屡禁不止的原因十分复杂,但主要原因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违禁药物的替代品尤为缺乏

在我国,渔业生产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药物已有较长的历史。例如,从1993年起我国水产养殖领域就开始推广使用孔雀石绿,主要用来预防和治疗鱼类养殖过程中高发的水霉病、鳃霉病和小瓜虫病等。虽然后来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明令禁止在水产品中禁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药物,但在水产品养殖、运输、销售等环节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药物一直是行业的潜规则且屡禁不止,主要的原因是这些违禁药物具有自身明显的“优势”。比如,在水产品的长途运输中,由于鱼量较大、氧气较少,外加碰撞导致鱼鳞脱落和鱼体感染,很容易造成活鱼的大量死亡,而加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药物后,因其杀灭寄生虫、真菌和细菌的效果明显,活鱼的死亡率显著降低。多年来,市场上虽然有部分违禁药物的安全替代药品,但这些替代药品要么成本比违禁药物高,要么疗效比违禁药物差,难以满足在养殖、长途运输中降低活鱼死亡率的需要,未能在市场上全面推广。由于渔民没有可替代的理想渔药能够使用,而且与活鱼死亡率有效降低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相比较,价格低廉的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药物使用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其很有可能铤而走险地使用违禁药物。这是违禁药物使用屡禁不止的内在的经济动因。

(二)违禁药物销售渠道畅通

以孔雀石绿为例。孔雀石绿具有广泛的用途,既可以用作丝绸、皮革、纸张等工业品的染料,也可以用作医学上的超强杀菌剂。因此,实体店、电商平台均公开出售各种品牌的孔雀石绿试剂,消费者可以毫无限制地随意购买。我们曾经在某购物网站上一家名为“绿源水族用品店”的商铺购买了少许孔雀石绿,发现在商品详情中明确标示“适用于海水鱼、热带鱼”等。不仅如此,孔雀石绿价格低廉且使用方便。通过“绿源水族用品店”购买1瓶山东产的“欧纳森”品牌的孔雀石绿精粉,单价仅为8.5元,而调研中渔民表示其平时购买500克的价格也只有40多元,以兑水泼洒的方式治疗鱼病,每立方米水仅需成本0.7元。

图3-20 国内某购物网站销售的孔雀石绿

(三)水产养殖方式不合理引发违禁药物市场需求大

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产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高达75%,水产养殖在渔业产业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然而,我国渔业的养殖方式十分不合理。一方面,养殖密度过高、品种过多的现象十分普遍,这远远超出了水体的承受范围,导致水产品在水中容易因碰撞擦伤产生感染、腐烂等问题,致使养殖环节水产品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另一方面,我国水产养殖中很少注重水产疫苗的作用。与畜牧、家禽等养殖不同,水产品的养殖水体极不稳定,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由此导致鱼、虾、蟹、贝等水产品较易生病,对此国外主要采用水产疫苗的方式来预防。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约有144种水产疫苗应用于水产品养殖,而我国只有4种。养殖密度过高且缺少有效的疫苗,为了保障水产品的快速成长,养殖者往往依靠大量投药的方式保证水产养殖“不减产”,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效果显著、易于获取、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的违禁药物自然就受到渔民的欢迎,在养殖、运输环节的使用屡禁不止。

(四)相关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

集中交易市场应该履行保障市场内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但由于集中交易市场主要依靠批发商、农贸经营商贩等缴纳租金而生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其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动力十分有限。不仅如此,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集中交易市场被政府部门抽检的概率远低于超市,政府监管和抽检密度的结构性失调。与此同时,虽然超市是政府部门抽检水产品的重点场所,但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为避免政府部门抽检可能带来的处罚和麻烦,不少超市往往选择在政府抽检前将活鱼下架,这几乎是诸多超市的通行做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检方式似乎在超市出现“失灵”。值得注意的是,市场自检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现有的超市多数并没有配备水产品自检设备,只能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一方面,超市没有主动送往第三方检测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水产品抽样送检后大约需要2~5天才能出结果,此时的鲜活水产品已被送上餐桌,失去了超市抽检作为预防性措施的意义。

(五)政府监督抽检覆盖面具有局限性

虽然农业与食品监管部门每年专项治理水产品中违法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但效果仍不明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政府监督抽检覆盖面具有局限性。目前,政府对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主要针对大中型的水产养殖场,而较少监督抽检小型养殖户,而这些小型养殖户恰恰是滥用违禁药物的主体。与此同时,即使在流通环节检出水产品中含有违禁药物,也因为流通商、批发商等包庇上游的采购商和养殖户,以水产品产地不详为由,使政府相关部门难以追溯处理违禁药物。此时,政府部门虽然进行了处罚,但罚金往往先由流通环节的商户等先行交纳,之后再由水产品链条上的相关主体共同分担。这已是水产界的一种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