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市公共服务配置有效性的评价方法
什么是公共服务的有效性,又如何能够达到公共产品的有效性配置?一直以来这都是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学者、政府所关注的问题,公共服务达到有效供给也是众所追求的公共服务供给的完美境界。
在国际上,公共服务的供给状况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如每年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健康、教育等指标与经济发展等指标,在评价一个国家竞争力中占据同等重要地位。在国内,城市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则是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方面,体现了政府对公共部门的工作效率、能力等。在当前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突出,我国发展重心逐渐由经济向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的提升转移,公共服务的供给状况已经逐渐上升至一个更高的层次,不仅关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竞争力,体现政府的工作能力,而且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那么如何对一个城市公共服务配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如何达到公共服务配置公平性与效率性的平衡目标?
从目前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来看,大致有两种途径:一、通过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投入、产出等各方面指标体系的建立来评价一个城市公共服务的现状,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是一个庞大的企业,政府的管理者需要企业家的角色,建立一个有效率的“企业”政府。在这种思想的带动下,成本与收益法是最佳的判断“企业”是否有效运作的方法,达到净收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绩效成为政府对公共服务投入的最终追求,于是每年达到一定量的公共服务投入成为判断政府年终绩效的最有力武器。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绩效考核的方式在增加公共服务的投入增长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然而这种机械的增长往往停留在政府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上,而忽略了居民的真实需求,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否合乎居民的需求,是否与居民的需求相适应,却不得而知。另一种途径是近些年比较倡导的居民满意度测评方法,居民即为顾客,那么政府经营的责任则是以居民满意度为宗旨。如果说投入产出的测量是对城市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客观评价,那么满意度的测量则是从主观上通过公众的感受去测量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否有效。公共服务的对象是居民,如果政府一味投入,而忽略了居民的评价,那么即使是再有力的投入也是徒劳无功,不得民心,因此居民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成为近些年的研究热点,然而该方面的研究局限于一些研究机构、咨询公司的使用,尚未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中。那么究竟哪种方式才是对公共服务配置有效性最好的评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