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理财:青苗法与王安石的金融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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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在节假日里拿定了主意

王安石告病在家的日子里,寒食节到了。在宋代寒食节是非常重要的节日,法定节假日有七天。经过了吵吵嚷嚷之后,神宗难得清静了几天,他可以安静地思考一下。

到二月二十一日,“病”了十八天的王安石复出工作。宋神宗的思考也有了结果,他对王安石说:

青苗法,朕确实被闹纷纷的议论搞得昏了头,寒食假中静静地思考了一下这个事,一无所害,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损失少许钱物,有什么可担心的?

注意,群臣说得最多的抑配问题,神宗完全不care,能不能赚到钱,会不会有损失,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王安石说:

只要全力推行,不让小人故意破坏,肯定不会失陷钱物。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旗帜鲜明地表示此法不可变,如果推行不善,就要依法进行惩罚。这样就没有人搞破坏,新法就可以顺利推行了。

王安石坚信,赏罚是有用的,他的话更加坚定了神宗推行青苗法的决心。

神宗态度一变,整个形势都变了。

很快,神宗的两项人事决定表明了他对王安石的支持:先是批准了韩琦乞罢河北安抚使只任大名府安抚使的请求,随后决定收回司马光枢密副使的任命。这是按照王安石的意思办的,因为王安石说如果不这样,司马光就是反对新法的人心中的红旗(“赤帜”),反对者就会聚在这面旗帜之下。

在这期间王安石掌握了主动权,条例司否定了渭州(今甘肃平凉,当时为宋夏边境地带)知州蔡挺沿边不散青苗钱的请求,针对开封府祥符县停贷青苗钱一事,申明没有停止青苗法的命令,要求开封府进行调查。

三月一日,曾公亮、陈升之两位宰相因为争不过王安石,都告病居家。

胜败只在数日间,而其关键只在皇帝的一念之间。

王安石亲自写了一篇长文章,针对韩琦的意见一条一条反驳,以条例司的名义并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刻版印刷后下发。

韩琦又针对条例司下发的文件一条一条地进行反驳,但是神宗未予理睬。

皇帝的态度明确以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地方上除了提举常平官很积极地推行青苗法以外,其他地方官都在想办法拖延。没有提举常平官,青苗法就不可能在地方上推行下去。所以三月御史中丞吕公著再次上奏请求罢去提举常平司官吏时,王安石对神宗说:

陛下试想一下,如果开封府界只有吕景而没有提举常平官,那么青苗法就无法推行下去。京西路也是一样,没有提举官,提点刑狱就说老百姓都不愿意借贷青苗钱。看看这两个地方就知道,如果不设提举常平司,而让其他机构负责,青苗法一定是推行不下去的。

神宗担心下面的官员不奉行法令。

王安石说:

提举常平官虽然级别不高,但他们是奉朝廷的命令出使。他们还没有按察检举州县官员的不法行为,这些言官就纷纷说提举常平官欺凌州县官。言官本来是应该为朝廷守法的,却和那些流俗之人朋比为奸,这样岂是正理?

最终神宗对王安石的说法表示高度认同。

熙宁三年的春天,是朝堂论争最激烈的时段,大大小小的官员都为之争论不休。王安石说“陛下做法,宰相摇之于上,御史中丞摇之于下,方镇摇之于外”,正显示出当时提举官与青苗法所面临的巨大阻力。宰相是指曾公亮和陈升之,御史中丞是指吕公著,方镇指的是韩琦等地方大员。

其实,反对青苗法的又岂止是这些人。王安石这样说,其实是要把青苗法与神宗的权威捆绑在一起,反对青苗法就是挑战神宗的权威。当然,这样说也是将他自己的政治命运与青苗法捆绑在一起。

王安石认为真理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不断鼓励宋神宗要坚定意志,不要为那些流俗的言论所动摇。他不断向宋神宗宣扬帝王之学的精髓——驭臣之术,不断鼓励宋神宗独断,像尧帝“流共工、放驩兜”(共工、驩兜都是尧帝时代的大凶大恶之人,最后被尧帝流放)那样将台谏等都赶出朝廷。在他的描述中,吕公著就是当代共工,陈襄、程颢这些人就是今日驩兜。

法尧舜,学的就是尧舜的这股杀伐之气。王安石建议宋神宗直接发诏书,指明这些人不分好歹的言行是荒谬的,让他们明白自己的罪责,如果继续阻挠国政,就要把他们罢黜,朝廷内外自然就服服帖帖的了。

王安石要在人主心术上做文章,抓住了皇帝的心,就抓住了一切。他最不怀疑威权的力量,他认为皇帝应当“任理而无情”“为天之所为”。

神宗此时已经决心坚定,在他的心目中,王安石不仅仅是一位臣僚,更是一位导师。神宗对权术的运用也越来越得心应手。他和司马光对谈时称当时纷纷的局面为“国家的正确路线,众人的心头所恨”(“国之有是,众之所恶”)。司马光说:“确实。陛下应当审察其中的是非,然后坚守正确的方向。现今条例司所为,独有王安石、韩绛、吕惠卿认为是对的,天下人都认为是错的,陛下难道独自与三人共同治理天下吗?”

在朝堂之上,明确支持青苗法的,最主要的就是王安石、韩绛和吕惠卿。这是一场多数人反对少数人的斗争,和地域无关,和阶级阶层无关,和官职高低无关。

司马光说王安石是“以一人力战天下之人”,他多次写信劝说王安石放弃变法,还说:“那些谄媚阿谀的人,在您今天得势的时候,确实会让您感受到顺从的快感,将来一旦失势,一定会为了自己的前途而出卖您。”(“谄谀之士,于公今日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将必卖公自售矣。”)事实证明,这句话是非常有远见的。

王安石予以坚决回绝,即著名的《答司马谏议书》,其中写道:

现在您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侵官(侵夺官职)、生事(无事生非)、征利(与民争利)、拒谏(拒绝劝谏),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我却认为受命于皇帝,议定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修正形成决议,再把它交给相应机构的官吏去执行,这不能算是侵官;实行三代圣王之政,用它来兴利除弊,这不能算是生事;为天下理财,这不能算是征利;打击邪说,驳斥巧辩的奸人,这不能算是拒谏。至于天下那么多怨恨和诽谤,本来就在意料之中。

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士大夫们多数把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当作好事,因而皇上才要改变这种不良风气,那么我不考虑敌人的多寡,尽自己的力量去辅助皇上来抵制这股邪恶势力,这样一来那些人又怎么会不对我来势汹汹地大吵大闹呢?盘庚迁都的时候,连老百姓都抱怨,并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反对;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就改变自己的计划;这是他考虑到迁都合理,然后坚决行动,坚持真理就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

王安石承认自己是少数,但他是站在真理这一边,而士大夫中的大多数是不恤国事的媚俗之辈,而这正是皇帝所要改变的状况。他强调自己是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对抗流俗,抱怨他的人很多是意料之中的事,没有什么可后悔的。

话不投机半句多,最后二人彻底断交。

四月是人事大变动的一个月。参知政事赵抃被罢知杭州。御史中丞吕公著以及言官程颢、李常、张戬、陈襄等皆被罢。既然新换上来的台谏官不听话,那就再换一批。吕公著被罢免之后,曾公亮举荐任用知真定府吴中复为御史中丞。王安石表示反对,他说吴中复一味向韩琦献媚,不行正道。最后神宗认可了王安石的意见。

王安石举荐的人物,就是韩维。但是,韩维本人却拒绝了这一任命。此后宋神宗又先后任命了冯京、杨绘为御史中丞,但都不甚满意。最后王安石的亲信邓绾任御史中丞,同时兼任新法主管机构司农寺的长官,这样才把御史台这个监察机构控制在自己之手。

当年的“嘉祐四友”,三个都成了王安石的反对者。

吕氏家族的吕公弼劝说王安石不要折腾,最后被罢枢密使,贬到太原去了。韩维对王安石越来越不满。只有他的哥哥韩绛是少有的支持王安石的人。王安石的亲家吴充,也多次对神宗说新法问题很大。

王安石的师友欧阳修、曾巩也不赞同青苗法。欧阳修当时是青州知州,接连上书指出青苗法中的弊病,并在青州停止了青苗法的放贷,朝廷对他的行为予以责备。曾巩则是默默地离开朝廷,到地方上去了。

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弟子陆佃也表示对新法的不认同,努力劝谏王安石,但并不起作用。

山阴县知县陈舜俞上书自己弹劾自己,说青苗法是“别为一赋”,坚持不散青苗钱,很快就被王安石贬为偏远小吏。

司马光也离开朝廷,几经辗转,到西京洛阳之后便一心一意地去编纂《资治通鉴》去了。

就是那些王安石寄予厚望的新任提举常平官,也有七八位不认同青苗法,未曾就任。被任命为江西提举常平官的张次山上书猛烈地批判青苗法;被任命为湖北提举常平官的范世京到京师后,和王安石话不投机,立刻就辞职不干;被任命为梓州路提举常平官的吴师孟上疏直言新法扰民……这些年轻的基层官员很坚决地放弃了这次升官的机会。

对于王安石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题。青苗法是一块试金石,检验出是否为符合变法需要的人才。他再举荐了几名年轻官员出任提举常平官,巩固了青苗法推行的组织队伍。同时,将提举常平官的地位、待遇进一步提高,这对于下级官员的诱惑力就更大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反对新法的声音越来越弱,歌颂新法的声音越来越强。熙宁三年十二月,王安石正式拜为宰相,大局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