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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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院前急救的基本原则

“尊重生命,以人为本,救死扶伤,超越一切”是医学伦理的最高原则,并以“快、准”为核心,充分体现“急、救”内涵,让崇高的精神与科学的方法完美融合。院前急救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遇到大型灾难性事故发生,政府可能动员各方面有关的社会力量参加紧急救援工作。最早抵达现场的急救人员,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现场情况。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帮助政府和群众分忧解难,不给现场添乱。

二、首先救命

分清轻重缓急,首先挽救生命,然后再进行其他必要的救治,尽力改善和稳定生命体征。如心搏骤停,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心脏电击除颤等;严重损伤大出血,首先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止血措施、确保气道通畅、抗休克等。

三、就地抢救

对于急性危重症或严重损伤,尤其是危及生命时,如急性心肌梗死发生了致命性心律失常,则应尽量坚持就地抢救,避免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搬动。如在火灾、塌方、毒气泄漏等灾难性事故现场,则应立即将患者安全脱离危险环境后,再进行抢救。

四、对症处理

常常由于时间紧迫,病情急骤、危重、复杂,一时不能确诊或因救治条件限制而不能针对病因进行救治的,最首要的则是对症处理,尽量改善和稳定患者生命体征,这样往往可以帮助患者渡过险关,为院内的后续救治赢得时间、创造条件。因此,现场的对症处理往往是最重要的。

五、适时转运

一般经过现场抢救,患者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后,方可转运。既不能冒险转运,也应避免在现场不必要的拖延、停留。如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出现致命性心律失常或急性左心衰竭,必须经过有效救治,待危象被纠正、生命体征相对平稳后,方可离开现场,否则会更加危险;再如严重损伤合并休克,现场迅速进行有效的止血、包扎、固定、补充血容量、对症处理后,尽管休克可能并无明显改善,但现场不可能、也没必要做更多的处理,此时更需要的是尽快进入医院完成输血、手术等救治。转运时机须灵活掌握,但有时转运与不转运确实具有同样的危险,两害相权取其轻,应及时向患者的亲属、领导等责任人如实说明情况,征求意见。

六、途中监控

在护送患者去往医院的途中仍然不可掉以轻心,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患者病情随时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必须严密监控病情发展,随时采取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