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北地烽火
皇宫,东阁。
作为大晏朝的中央处理中心,如今的当务之急,便是朝廷与北地蛮子的战事。
各样公文纷纷如雪片一般涌向这里。
有关粮草的调度,从各个防区紧急抽调的援军详情,还有运送辎重的民夫安排,无一不让人焦头烂额。
纵然王怀朴有大晏朝举重冠军的美誉,也觉得肩上的担子太重了,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此战若败,北地危矣。
此战若胜,却也可一劳永逸。
黄风关距京城不过三百里,八百里加急快马一日便能往返,但毕竟不是亲至,王怀朴只能凭借这些公文,在字里行间艰难地推断战争形势。
更多时候,还要甄别这些公文里描述的真假。
打了败仗的,妄图邀功请赏,虚报战功,将败绩粉饰得天花乱坠;打了胜仗的,竟也有谎报之嫌,借机向朝廷索要更多抚恤。
王怀朴纵有神童之名,面对这些纷至沓来的消息情报,有时也会觉得脑袋嗡嗡作响。
根据面前的战报分析,应该是打的不差,毕竟,若是打败了,各地支援的守军当会哭着喊着要回去。
不像现在,还纷纷增添人手,一股撸起袖子抢功劳的意思。
王怀朴抬头看向窗外,好似想望破浮云,一直看到黄风关。
仗,究竟打得怎么样了?
……
北地,黄风关外。
北风搅雪。
大雪盖不住燃烧的火焰,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处处可见直冲天际的黑烟。
帐篷在烈火中化作灰烬;战车歪歪斜斜地倒在火焰里。烧得焦黑的牛羊,散发着刺鼻的焦糊味。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些尸体,既有身披战甲、血迹斑斑的大晏战士,也有裹着皮袄、肢体僵硬的蛮族。
他们的尸体蜷缩成一团,已经与大地同眠。
北地,再往北。
直入草原腹心。
这里是蛮族的起源,传说中,骑着白马的仙子来到此地,遇见了蛮族的祖先。
他们在这里相遇,相恋,生下子嗣,繁衍了八个部落。
岁月悠悠,沧海桑田,祖先早已回归天上,只留下一座白马坟,静静矗立于此,成为蛮族的圣地。
每年春夏之交,八个部落便会赶着牛羊来到此地,举行盛大的草原会议。
这里,又被称作蛮族王庭。
如今,战火已至。
曾经被称为圣地的王庭如今已是一片狼藉,牲畜遗落的秽物随处可见,刺鼻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火焰仍在疯狂燃烧,噼里啪啦的声响似是痛苦的嘶吼,中间还伴随着几声疯狂的大笑,几个士兵正在空地里追逐一位蛮族少女。
一匹红马从草原上行过,它通体没有一丝杂毛,宛若是被晚霞染过一般。
马上的汉子更显魁梧,虽然是寒冬,却只穿着皮袄,裸露出结实的胸肌。
一直往北行,是一片大湖,湖水宛若天上落下的琉璃一般置于草原之上。
湖边的白色帐篷前立着一个姑娘,亭亭玉立,站在风雪当中,身披雪白的狐裘,肤色如白雪一般晶莹剔透。
马上的汉子跳了下来,她慌张跑过去扶住他,用温柔的语气道:“洪古尔,草原上铁打的汉子,你的伤还没有好,现在你的身子像牛粪炉里的炭一样烫。”
被人称作赤火魔神的洪古尔•熊力满目悲伤,他用从未有过的柔情注视着眼前的女子,道:“阿其格,草原上的明珠,圣湖之水孕育美人,雪原上最美的仙子。
与我心中刀绞般的痛苦相比,身上这点伤痛,又算得了什么。”
他牵着阿其格的手转过头去,远处王庭位置,黑烟一阵阵升起:“你看到了吗,可恶的南人打败了我们的骑兵,他们占据了我们的圣地,正在蹂躏这片土地。”
阿其格轻轻点头,感受着男人手掌的粗糙,同样望着王庭方向冒起的黑烟:“九天正在流泪。”
洪古尔坚毅的脸上浮现难以言说的痛苦,他立在风雪当中,望着大雪覆盖的火焰,轻轻唱着一首在草原许久的歌谣:
“他们兵强马壮,焚毁我的草原让我无法放牧。
他们刀刃寒似霜,杀死我的亲人和牛羊。
他们的战鼓如雷,惊散我的马群让我失去依靠。
他们来去如风,掠走我的妻子和儿女。”
念着念着,洪古尔悲从中来,脸上流下两行热泪。
一旁的阿其格眼眶也变得晶莹湿润,在一旁轻轻和着,声音婉转动听。
“洪古尔,我铁打的汉子,草原上的英雄,我们败了吗?”阿其格道。
“我们败了,南人的士兵打败了草原上的勇士,大晏的王打败了草原上的王。南人已掘开王庭的土,挖出圣马的尸骨,将其暴露在太阳下。”洪古尔道,“现在,我们只能向他们议和,献上牛羊和姑娘,换回圣骨。”
“草原上的勇士可以向更强大的敌人投降。”阿其格道,“他们以后会允许我们继续在这里牧羊和骑马?”
“阿其格,永远没有尘埃的月亮,我想求你一件事。”洪古尔忽然用力说出这句话。
“洪古尔,不要说这个字,我的心和我的身体早已属于你,你随时可以拿走。”阿其格温柔地注视着对方。
洪古尔却好似做了十分艰难的决定,用痛苦的勇气道:“阿其格,我要将你作为礼物,献给大晏的王。”
阿其格雪白的脸上露出惊诧,她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樱唇微张:“这怎么可以,我是属于你的?”
“我的月亮,我的心同样属于你。这一次,我就是为了为你打造一顶黄金铸成的水盆,作为娶你的聘礼,才和南人打仗。”洪古尔道,“但是,我们败了。”
阿其格含着热泪,轻轻摇头:“我心中的英雄,是不会被打败的,他是比铁还要硬的汉子。”
“也许,大晏皇宫里的男人比我还要硬。”
“不,我听那些被擒的俘虏说,他是一个昏君,只知道在皇宫里炼丹修仙,根本不懂得打仗,甚至连马都不会骑。”
“南人都是很阴险的,也许这次我们都被他骗了。”洪古尔道,“这次我们会失败,完全是因为一种叫作火魔灭的武器,据说,就是大晏的皇帝制作出来的。修仙?这里面或许藏着什么秘密。”
阿其格轻轻点头,道:“南人都是很狡猾的。”
“幸好,我听说他是一个好色的王,阿其格,你是草原上的明珠,如果他见到你,一定会将你留在身边,然后你就可以进入皇宫,获得火魔灭的配方。”
洪古尔越说越激动,眼中仿若燃起了希望的火苗,在风雪中来回踱步,面色因激动而愈发红润:“这种武器的威力很大,原先没有它,我们一个勇士,可以击败十个南人士兵。
但拥有了它,一个南人士兵可以杀死一百个草原上骑马的勇士。
南人依仗着高耸的城墙和我们厮杀,若我们能获得这种武器,我就可以炸开他们的城墙,一路杀到南人的皇宫。”
他激动万分,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到时候,我们就不用再忍受着风雪,可以用铁锅吃煮熟的羊肉,我会把你抢回来,让你回到我的身边,还要杀死他们的男人,凌辱他们的女人,霸占他的王妃,让草原上的王打败大晏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