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统战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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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过渡时期合肥统战工作的全面推进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执政党,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由为新民主主义服务,转向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合肥统一战线工作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经过三大运动、“一化三改造”等社会改革运动,全市统一战线健康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社会主义革命全面展开和探索发展阶段,统战工作既取得了重要进展,也历经了曲折徘徊;“文化大革命”期间,统一战线受到严重冲击,甚至被迫中止活动;粉碎“四人帮”后的初步拨乱反正阶段,全市统一战线逐步恢复发展,在伟大历史转折中迎来新的发展时期。

一、合肥统一战线的工作机构和群团组织建设

中共合肥市委统战部

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专门机构的建设历史,可追溯到1935年12月中共中央瓦窑堡会议确立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后,随着统战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一些中共中央派出机构和地方省委,陆续建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部。1939年1月,中共中央正式成立中共中央统战部。

在合肥解放之前,中共地方党组织多数时候处于地下活动状态。统战工作机构往往随着斗争形势的变化而时立时撤,机构名称也并不固定,如1944年中共寿县县委在合肥北乡设立的城工部,1948年中共皖西三地委设立的联络部。1949年1月31日中共合肥市委成立时,只设立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职工部、财经委和新合肥报社等工作机构和直属单位。为了适应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统战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1952年1月,中共合肥市委增设统战部,负责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工作,合肥市市长丁继哲兼任部长。

此后,市委统战机关和基层统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据《丁继哲谈新中国成立初期合肥统战工作》(《合肥文史资料全书》)一文记述:“1952年底我改任书记后,章嘉乐同志当市长也兼统战部长。以后随着工作任务的繁重,统战部加强力量,配了副职……给统战部配备干部,总是派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深入细致、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到1954年,市委统战部共有编制11人,当年实际到职9人。同时,为了认真落实基层统战政策,在全市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中,配备了统战委员。

1953年12月9日,中共合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委统战部专题汇报,研究决定召开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中旬,召开了第一次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市委统战部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全市统战工作进行了部署。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合肥市委

1949年2月8日,青年团合肥市筹备委员会宣布成立。6月10日,正式成立青年团皖北区合肥市委员会(简称团市工委),由市委宣传部部长黎竞平兼任工委书记。团市工委成立后,积极组织青年投身到各项建设和运动之中,不断扩大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团员已发展到2800人。1950年5月,团市工委更名为青年团合肥市委员会(简称团市委)。11月,青年团合肥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青年团合肥市第一届委员会,黎竞平任团市委书记。

合肥市总工会

1949年2月18日,由中共合肥市委职工部主持,成立了合肥市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5月1日,合肥市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市职工总会第一届委员会,吴伟任主任。市职工总会成立后,广泛联合全市人民恢复发展生产、建设新合肥,积极团结、组织和教育全市职工,推进工人运动,取消旧工会,并按行业自下而上地组建了24个基层工会。同年6月,市职工总会改名为市总工会。1950年,市总工会在对内部组织机构整改后,广泛开展共产主义教育、工人阶级教育,组织广大职工参加“三反”“五反”运动,开展劳资关系协商,进一步扩大了工会在工人群众中的影响力。到1952年底,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发展到111个、会员达到16000多人。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1949年5月15日,中共合肥市委召开全市妇女代表会议,成立了合肥市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朱静任筹委会主任。当时由于种种原因,妇女运动和筹建工作进展缓慢,没能立即打开局面。1951年三八节期间,市妇联筹委会发动各界妇女7000人参加抗美援朝游行示威和签名活动,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不久,中共合肥市委召开了全市各界妇女代表会议,要求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妇女工作。1952年8月16日,合肥市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合肥市民主妇女联合会(1958年1月后改称为合肥市妇女联合会),赵宝玲当选为主任。

合肥市工商业联合会

为广泛联合工商界人士,1949年2月,合肥市商会筹委会成立。同年5月,全市28个行业成立了行业委员会。9月,市商会筹委会撤销,成立了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4月,市工商联筹委会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正式成立合肥市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工商联),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褚石谷当选为会长。1952年3月,市协商委员会召开第七届合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鉴于当时正在开展“五反”运动的形势,会议期间宣布解散工商联,但不久又恢复了。同年12月,市工商联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刘璧城为市工商联会长。市工商联建立前后,在中共合肥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广大工商业者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参加学习、爱国守法,在向党和政府反映意见、协调商事争议、开展各种活动、推进社会改革运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合肥的经济恢复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合肥民主党派组织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发展组织,不断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51年初和1952年6月相继召开的第二次、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都专题研究了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确定了各民主党派的活动范围和发展重点。合肥解放之初,民主党派组织仅有民革、民盟的小组、支部,党派成员人数不多、机构也不够健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支持民主党派发展的方针政策,中共合肥市委积极帮助和指导各民主党派进行内部整顿,加强组织建设,发展组织成员。到1959年,全市相继建立5个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和筹备机构。

民革合肥市委会

民革在合肥市建立组织始于1948年4月,成立了合肥民革小组。1950年3月,民革安徽省分部筹委会成立后,决定由余亚农负责皖北区民革组织的筹建,同时兼任民革合肥支部筹委会负责人。1952年,皖南、皖北两个行政区合并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后,民革合肥支部筹委会归并到民革安徽省分部筹委会。1954年6月,民革安徽省委员会成立,民革合肥支部及基层组织由民革安徽省委员会统一领导。当时,全市有民革党员36人。1959年6月14日,民革合肥市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民革合肥市委员会,冯宏谦当选为主委。

民盟合肥市委会

1946年8月,民盟总部委派李湘若到合肥发展盟员,但未能正式建立组织机构。1949年6月,民盟总部上海执行部经与合肥市军管会联系,正式批准成立民盟合肥分部临时工作委员会,任命郭崇毅为主委,李春坊、童车五为委员。这是民盟在安徽成立的第一个市级组织。由于解放前安徽民盟组织较为混乱,民盟合肥临时工委成立后,根据民盟总部的指示,积极开展盟务整理,对1949年前入盟的盟员进行重新申请、登记审查,同时按照“三为主”的方针吸收盟员(以知识分子为主、以文教界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1951年1月,民盟总部撤销民盟合肥分部临时工委,成立民盟皖北支部临时工委,兼管合肥市盟务工作。到1954年,民盟在合肥市建立的基层组织共有7个区分部、14个小组,盟员总数73人。1956年,民盟总部改称民盟中央,民盟安徽省支部随之改为民盟安徽省委员会,继续兼管合肥市盟务工作。1959年6月,民盟合肥市第一次盟员大会召开,正式成立民盟合肥市委员会,王铸之当选为主委,梁慧德、徐云青为副主委。

民建合肥市委会

1952年11月,合肥市工商界人士张东野、刘壁城等人在合肥市委统战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了民建合肥市分会筹备处。1953年12月,民建合肥市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成立了民建合肥分会,潘锷鏱当选为主委,张东野为副主委。当时,民建合肥分会有工商界会员32人、非工商界会员22人,编为3个小组。1956年8月,民建合肥市第二次会员大会召开,正式成立民建合肥市委员会,张东野当选为主委,刘壁城、周锦璋为副主委,会员已发展到110人,设有6个支部。

农工党合肥市委会

农工党早在1928年酝酿组党时期就在安徽省发展党员。1950年,农工党安徽省特派员李湘若在芜湖组建农工党安徽省党务整理机构,行使农工党党务管理的职权。到1954年,合肥市共有农工党党员36人、支部4个。同年8月,在合肥市委统战部指导、支持下,农工党合肥市工作委员会成立,取代农工党芜湖工作委员会,开始行使省级党务管理职权。1959年6月,农工党合肥市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正式成立农工党合肥市委员会,何谦堂当选为主委、赵建五为副主委,党员发展到45人,设立5个支部、1个小组。

九三学社合肥分社筹委会

九三学社在安徽建立组织始于1953年,先后成立九三学社安徽大学小组、安徽农学院小组。1954年,安徽大学分立师范学院、农学院,其中师范学院留驻芜湖,农学院迁到合肥。到1956年,九三学社安徽农学院小组社员发展到12人。1957年初,九三学社中央批准成立九三学社合肥分社筹备委员会。1957年1月20日,九三学社合肥分社筹备委员会召开社员大会,选举万昕为主委,赵伦一、刘钧为副主委。

三、三大运动中的合肥统战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为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共产党在建立和巩固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开展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1951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当前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与三大运动相结合,积极争取知识分子、工商界、宗教界、各民主党派、少数民族人士等参加三大运动和适当工作,在运动中使他们受到教育,并经过运动,推动和扩大统一战线。在三大运动中,合肥市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经受了考验和锻炼,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出兵朝鲜进行武装干涉,将战火燃烧到中国东北边境。在新中国面临着来自外部威胁之时,中共中央果断作出抗美援朝的重大战略决策,得到全国人民的积极响应和坚决拥护。同年7月,全国政协发起“和平签名运动”,合肥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群众仅在7月18日一天,就有4.5万人参加签名;合肥民革、民盟、农工党组织还联合发表《告同胞书》,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政策,反对使用原子弹武器;各界群众开展了“反对美国侵略朝鲜、霸占台湾”宣传周活动。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战场,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热潮。11月,合肥市成立了抗美援朝分会,通过组织宣讲会、报告会、游行示威等方式,在全市广泛宣传抗美援朝运动。1951年2月,民盟皖北支部在《皖北日报》发表文章,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3月12日,第三届合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订立了《合肥市各界人民爱国公约》。4月25日,市工商联组织工商行业3000多人举行“集体纳税、支援抗美援朝”大游行活动。6月下旬,中共合肥市委组织庆祝志愿军出国作战一周年纪念活动,召开了抗美援朝各界代表会议,认捐一架“合肥号”战斗机(旧币15亿元,下同)支援前线,全市各界立即掀起捐款捐物热潮。皖北民盟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捐款6240.2万元,其中民盟皖北支部主任委员沈子修除了一次性捐出50万元,每月还另捐5万元;新民戏院、皖北实验文工团将周末义演所得全部捐出;市工商界通过努力生产、改善经营,筹款认购“合肥工商号”战斗机一架;12月24日,市工商联组织7400余人举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游行集会,订立爱国公约。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合肥市统一战线表现出高度的反帝爱国热情,促进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

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6月30日,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正式颁布。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皖北区党委统一部署,合肥市从1950年9月到1952年春,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简称土改运动)。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中的一部分人同地主阶级和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一些人或本身就是地主兼工商业者,或是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的,他们的自身利益同土地制度改革存在着矛盾,因而对土改运动有的存在不同看法,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为此,中共合肥市委和市土地改革委员会负责人分别约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进行协商座谈,摆事实、讲道理,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基础上统一认识。同时,注意保护与农村有联系的民族工商业和民主人士,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和民主人士参观视察土改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统战工作,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对土地改革运动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并且积极参与、投身到土改工作之中。1951年10月,市委统战部组织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观看了皖北行署举办的“皖北区土地改革展览会”。1951年11月,民盟合肥市分部盟员李湘若、王铸之、孙稼田、张羽白、孙百明、魏宗金、王应文等参加了皖北区第二期土改工作;市工商联派员参加市土地改革城乡联络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并安排刘秉钧、郝仲英等7人参加皖北土改工作团,前往怀远县开展土改工作。

镇压反革命运动

新中国成立之初,残留下来的一些土匪、恶霸、国民党特务及各种反动会道门头目等,伺机进行破坏和捣乱。朝鲜战争爆发后,他们自以为美蒋“反攻大陆”的时机已到,更加明目张胆地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为了肃清反革命分子,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在全国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合肥市各民主党派对这场镇压反革命运动表示坚决拥护,积极协助政府工作,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如合肥民革组织通过清理混入民革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不良分子,提高了组织的纯洁性。在运动初期,也有极少数党外人士特别是那些与国民党反动派有历史渊源的人,思想上疑虑重重。1951年3月和6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在镇压反革命中处理涉及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爱国分子问题的指示》《关于在土改和镇反中对高级民主人士家属照顾和宽大处理的规定》后,中共合肥市委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并通过介绍重大案件、通报镇反情况等多种方式,向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各界代表人士,深入宣传政策,消除各种疑虑;同时,主动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对反革命案件的调查处理和评议。1951年5月23日,合肥市成立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民盟盟员童车五和9名党外人士担任委员,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审查案件,参与量刑讨论。通过学习和事实的教育,许多党外人士划清了界线,坚定了立场,有力地支援了镇压反革命运动。

四、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与知识分子工作的开展

团结争取知识分子

合肥解放初期,大多数知识分子都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他们对新社会、新事物大多不了解、不熟悉,许多人都有重新学习的愿望。中共合肥市委、市政府按照党对知识分子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一方面对被接收接管的文教机构和其他领域中的知识分子实行“包下来”的政策,让他们继续从事专业工作,用其所长,为建设新合肥服务。另一方面组织知识分子学习时事政策文件,让他们深入地了解中国革命、了解共产党、了解新社会。1949年初,合肥市开始组织青年学生学习、培训。当时,各地都在办各种形式的干校、培训班,合肥市吸收了大批青年学生到青年干校和干训班学习,并介绍推荐他们到华东军政大学及天津等地高校学习深造。到1949年底,全市共培训、输送青年学生2800人。通过这种学习教育,为青年学生逐步树立革命的人生观打下了初步基础。

开展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

1950年,市教育部门通过在职轮训、暑期集训的方式,对教师队伍进行思想教育和改造,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1951年前后,中共合肥市委通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在党派成员较多的合肥一中、市二初中、合肥师范等学校的骨干教师中,开展思想改造工作。1951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主要解决划清敌我界限、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等问题。合肥市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分两批进行,从1952年7月起至1953年寒假结束。其中,全市中学教职员参加在芜湖举办的全省中学教职员思想改造集训(7月25日至9月19日),小学教师全部集中在本市,由市学习委员会组织领导。7月20日至8月14日,市学习委举办“合肥市小学教师暑期教师研究会”,组织400多名小学教师学习政治理论和政策文件,为思想改造运动打基础;11月起,集中进行思想改造。

由教育界率先开始的学习运动,逐渐扩展到整个知识界,发展成为全市规模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学习运动。1952年6月,安徽省暨合肥市文艺界学习委员会成立,并在省、市文艺界领导干部中开展思想改造学习运动,合肥市还重点对旧艺人进行思想教育和改造。随后,全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工商界、宗教界人士也相继开展了学习运动。

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经过思想改造运动,大部分知识分子抛弃了旧思想,初步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但在运动中也存在一些简单、粗糙的做法,给知识分子造成了一定的思想压力。中共合肥市委对此及时作了纠正,特别是进入过渡时期以后,进一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知识分子,并开始在知识分子中开展建党工作,改善党员干部与知识分子的关系,取得了一定成绩。1956年1月,中共中央在广州专门召开知识分子会议,周恩来在会上首次提出中国知识分子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著名论断。中共合肥市委积极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同年11月,对全市知识分子中存在的用非所学现象进行检查、调整。12月,召开全市高级知识分子座谈会,鼓励知识分子响应党的号召,继续向科学进军。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检查和督办知识分子工作。通过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全市广大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此后直至整风反右运动前的一段时间里,他们都在各条战线上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勤奋工作,努力为合肥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五、宗教界的“三自”爱国运动和民主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外敌对势力企图继续利用宗教反对新生的人民政权,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对此,中共中央一方面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对宗教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政策,邀请宗教界爱国人士代表参加政协会议、参政议政;另一方面,采取积极慎重的工作方针,针对各宗教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引导基督教、天主教割断与帝国主义的联系、肃清其影响,推动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实行民主改革,使宗教界走上正常发展道路,逐渐与新社会相适应。1950年7月,基督教人士吴耀宗等40人签名发表《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宣言,同年11月,四川广元县天主教神父王良佐率教徒500多人发表《天主教自立革新运动宣言》。随之,中国基督教、天主教以“自治、自养、自传”为主要内容的“三自”爱国运动在全国范围蓬勃展开。

1951年4月,合肥市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委员会成立;8月,汪其天、潘钧祥等牧师发起200多名教徒、教友参加爱国签名活动。同年12月3日,合肥市天主教神职人员和教徒500余人举行“控诉帝国主义分子陈兴华大会”,并在会后与合肥基督教教徒共800多人举行反帝爱国示威游行活动。陈兴华为墨西哥籍,1948年以传教为名来到合肥,利用宗教进行间谍破坏活动。12月6日,陈兴华被驱逐出境后,合肥市天主教124名教徒联名发表声明,感谢人民政府,表示坚决搞好“三自”革新运动。1953年1月18日,合肥天主教经过两年的筹备和整顿,正式成立“合肥天主教三自革新促进委员会”,1954年8月改名为“合肥天主教友爱国会”。

与此同时,合肥市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也开展了以民主改革和民主管理为内容的整顿,摒弃混杂在宗教中的一些迷信,革除家长制管理的弊端。合肥市政府多次拨款整修寺庙教堂,使离散的宗教执业人员各得其所。通过开展爱国运动和民主改革,全市宗教团体和宗教事业发展出现了新面貌,广大信教群众在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与人民政协职能的转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的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合肥解放初期,由于实行普选的条件尚不成熟,由合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经过三年多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为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会议,正式作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施行。同年4月,安徽省选举委员会首先在合肥市肥西县和东市区进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普选试验,随后全市基层普选工作全面展开,并相继召开区、乡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7月22日至25日,合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段家祠堂举行,来自全市各界各阶层的人民代表170人出席会议。1955年4月,市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召开,决定将市人民政府更名为合肥市人民委员会(简称市人委)。合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合肥的确立。

人民政协职能的转变

合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合肥市委员会(简称合肥市政协)取代。1955年2月,合肥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在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基础上协商产生,由中共、民革、民盟、民建、农工党、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学联等各界代表59名委员组成,后增补70名。经过充分筹备,1955年2月22日至25日,合肥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丁继哲为政协第一届合肥市委员会主席,江城(中共)、张东野(民建)、张维克(中共)、童车五(民盟)、万晏南(无党派人士)、刘壁城(工商联)为副主席。合肥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的召开,明确了政协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要职能,为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七、合肥统一战线参与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确定了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一化三改”)的总任务。中共合肥市委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高潮,全面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市统一战线积极参与其中。到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时,全市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形成了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合肥初步建立。

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

土地改革之后,中共合肥市委从1951年春到1952年底,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合作经营,广泛创办农业生产互助组(有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两种)。互助组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实行集体劳动、分户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但工作中也出现了强迫命令和放任自流等现象。1953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下发后,经过不断整顿,合肥地区互助合作运动发展比较平稳。1954年以后,全市农村互助合作进入发展初级农业合作社的新阶段,形成了不少好经验、好典型。其中,肥西县竹西乡创办的张夹衖村农业合作社和肥东县芦陈乡陈祠村创办的陈祠、青春合作社,还引起了毛泽东的关注,这两个村的典型材料经毛泽东亲自圈阅、加批按语,被选编到《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1955年冬,随着初级社的不断壮大和巩固,合肥地区开始大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组织,高级社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从个体私有转变为集体所有。1956年和1957年,针对高级社建成后存在的问题,合肥市开展了多次整顿,特别是纠正了过去不允许地主入社的问题,对因其他原因没有入社的农户也发展入社。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等几个阶段的发展,合肥市全面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起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

引导个体手工业走合作化道路

在农村建立互助组的同时,合肥市从1951年6月起探索开展个体手工业的互助合作。进入过渡时期,大力推广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生产合作小组,合作社(组)成员实行工资制,同时享受一定的劳保福利待遇。1954年,相继召开了全市手工业者代表会议,成立了合肥市手工业管理局,并在手工业合作社(组)中组建劳动者协会;1955年3月,成立了合肥市手工业生产合作联合社。为深入推进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合肥市委统战部与市委财经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了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合肥市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及全面规划初步意见》,并抽调一批干部和工人骨干组成宣传队,深入到各行各业和各个社(组)广泛宣传合作化政策。1956年元旦,《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提出要在两年内完成手工业合作化任务,合肥市开始全面加快合作化步伐,同年9月,全市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31个(其中,供销生产社1个、专业联合社4个、基层生产合作社26个,有的生产合作社后来还发展成为合肥工业的骨干企业),社员5501人,占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9.24%,基本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奠定了全市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基础。

开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3年下半年起,合肥市着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当年夏秋,市委统战部在贯彻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先后组织1700名工商界人士学习工商业改造的有关政策文件,引导他们提高接受改造的自觉性。11月9日,市长丁继哲在1100余人参加的全市私营工商业户大会上,作了《关于爱国守法,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才有光明前景》的报告,号召广大私营工商业者遵循过渡时期总路线,接受国有经济的领导,经由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再逐步地变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1954年8月,中共合肥市委成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市委第二书记杨枫任组长,市委统战部部长张维克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简称私改办),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私营工商业实施社会主义改造。

一是改造私营商业。据1953年底统计,全市共有私营商业1825户、从业人员3770人。对私营商业的改造首先从执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开始。1953年12月5日《合肥市粮食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草案)》颁布后,先是将全市52家私营粮商改为国家代销,随后实行棉花棉布统购统销,全市私营棉布商业全部转业歇业。1954年对私营批发商进行改造,先后帮助百货、棉布、新药3个行业中的27家商户走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引导13户从商业批发转向工业生产;随后又对颜料、纸张、锅瓷、新药4个行业进行全行业改造,逐步由国营商业代替。到1955年底,全市私营批发商全部改造完毕。与此同时,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原则,对全市私营零售商业逐户进行改造。

二是改造私营工业。根据1954年上半年调查,全市10人以上的私营工业企业共13户,普遍存在资金少、设备差、技术水平低、非生产人员多等问题。中共合肥市委针对私营工业的实际情况,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改造。首先是对13户私营工厂,派驻干部进厂指导生产、经营、管理,帮助建立各种规章制度,缩减非生产人员,引导私营工厂进行私私合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私合营试点。1955年9月,市委统战部、工商联报经中共合肥市委、市人民委批准,选择私营光明胶木厂和新华机器修配厂进行公私合营试点,11月20日,这两个厂签订了公私合营合约。同年,印刷行业成立“公私合营印刷业统一业务管理事务处”,探索全行业公私合营。其次是对10人以下小型私营工厂、作坊进行改造,一方面派人指导,一方面给予扶植。与此同时,积极做好迁入合肥的上海企业的改造工作。1954年至1960年共有56户上海企业迁入合肥,其中1957年之前迁入43户。这些企业多数在上海进行了公私合营,迁入合肥后有的独立建厂,有的再次进行公私合营、合并组建新厂。中共合肥市委在推进内迁企业改造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发挥这些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一方面重视做好企业中的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的统战工作,为合肥工业的后来发展培训了大批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三是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955年12月,在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的干部扩大会上,合肥市提出的改造目标是:在1956年对61户私营工业全部完成公私合营;将38个行业中私营商业全部完成公私合营;将粮油等行业转入国营;将小商贩及摊贩的95%分别组织到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或者转为国营商店店员。随后,中共合肥市委再次抽调一批干部组成工作组,下厂、下店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召开厂务、店务会议和股东会议、家属会议,组织资方人员深入学习政策文件。1956年1月12日,市人委批准私营印刷、铁工、皮革、猪鬃加工等10个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全市私营工业至此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市工商联为此组织了300多人挨厂挨户报喜庆贺。1月16日,市人委又批准五金等23个私营商业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批准粮油、新药等5个行业的175户坐商转为国营公司门市部。在不到半个月时间内,全市私营工商业全部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1956年中下旬,发行工作转入清产核资和人事安排阶段。在清产核资方面,成立了由公方、资方和工人代表组成的公私合营筹备机构,对生产资料按照“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评估核定,对资金定息根据中共中央的规定,绝大部分是年息6厘,每季度付息一次。在人事安排方面,对私方从业人员采取“包下来”政策,原则上全部保留安置在原企业工作,并安排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对于他们的薪酬待遇,原来高的不动、低的适当调整。通过企业改造与人的改造结合,既稳定了人心,又有利于生产经营,把私方人员逐步由剥削阶级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