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装备相关概念
目前,我国军事装备学专家在对现行国内外关于“装备”术语的解释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装备管理体制的调整变化,按照形式逻辑界定概念的方法,提出了“装备”的定义:“①军事装备的简称,是用于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其他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主要指武装力量编制内的武器、弹药、车辆、机械、器材、装具等。②配发军事装备及其他军用物件的活动。”由此表述可见,“装备”在中文背景下,具有二义性,一是名词属性,是军事装备的简称;二是动词属性,指装备活动、装备工作。
1.1.1.1 “装备”的名词属性
1.装备概念的内涵
从“装备”的名词属性出发,对于“装备”“军事装备”等相关概念的理解,人们在认识上存在差异,在不同时期,不同作者从不同角度给出了各自的阐述。在本书中,我们认为:装备、军事装备、武器装备、武器系统、武器,按照这种顺序上的上下位概念明确种属关系,既符合逻辑学的种属概念规则,又可以用集合论的包含规则,形象描述它们之间的概念包含关系,即
武器,亦称为兵器,是能直接用于杀伤敌有生力量,毁坏敌装备、设施等的器械与装置的统称,如匕首、枪械、火炮、核生化武器、精确制导武器、定向能武器、动能武器等。
武器系统,由武器及其相关技术装备等组成,是具有特定作战功能的有机整体。通常包括武器本身及其发射或投掷工具,以及探测、指挥、控制、通信、检测等分系统或设备。分为单件武器构成的单一武器系统和多种武器构成的组合武器系统。
武器装备,是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
军事装备,是用于军事目的的各种制式装备的统称,具体来说是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装备、后勤装备、文化装备、试验装备和训练装备等的统称。
根据我军装备体制和装备发展的现状,武器装备、后勤装备、文化装备、试验装备、训练装备等概念,都应属于军事装备的下位概念。为便于管理和保障,根据军事装备性质、使用特点和管理模式,将全军装备分为通用装备和专用装备。通用装备是指多个军兵种广泛使用,通用性、基础性强,或者对兼容互通、技术体制统一要求高的装备。专用装备是指主要保障一个军兵种使用,或者也可保障其他军兵种使用,但使用范围相对有限,专用性、专业性强的装备。
装备,是配发给个人或组织的一切用品和物具,是军事上或生产上必需的物资。一般分为军事装备和非军事装备(民用装备)。在军事领域,装备可作为军事装备的简称。
现代战争是体系与体系的对抗,军事装备体系作为现代战争进行的物质基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军事装备体系是为适应军事斗争需要,由相互关联、功能互补的各类装备系统,按照作战原则综合集成的具有明确作战功能的有机整体,通常由战斗装备、综合电子信息系统、保障装备构成。
在装备体系中,部件是其基本单元,多个部件构成装备分系统,进而构成装备系统,多种装备系统构成装备体系。
综上所述,要想准确理解军事装备概念的内涵,应当抓住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从成因上讲,军事装备一般作为人造物,是装备工作的结晶和最终作用客体。
第二,从构成上讲,军事装备是科学技术在军事领域的主要物化形式,是军事技术的主要载体。
第三,从作用上讲,军事装备作为军人体能、智能、感官能的替代、延伸、拓展或发展,是武装力量战斗力的物质基础。
第四,从价值上讲,军事装备是国民经济的产品和国家武装力量行使暴力的工具,是具有特殊使用价值与特定流通渠道的商品。
2.预警监视装备
我们现在所说的“预警监视”,实际上就是采用一系列传感、遥控探测手段,发现、识别、定位、跟踪空、天、海、地各类目标,获取目标信息,并发出警报信号,为抗击或打击敌方目标提供相应情报和反应时间的保证。
美国空军条令文件2-2.1《空间对抗》中定义:监视(Surveillance)是“通过视觉、听觉、电子、照相或其他手段,系统地观察某个或某些空域、空间区域、地球表面区域、水下和地下区域、位置、人群或事件时所采取的行动”。监视作为获取目标信息的手段,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其核心问题是可靠、及时和准确地“获取”“处理”“分发”信息。
预警监视装备是用于获取各类军事目标信息,供军事指挥员及时了解战场态势的装备总称。它利用电子、光学、声呐等各种信息获取技术手段,发现、识别、定位、跟踪空、天、海、地各类目标,获取目标信息,为指挥员提供决策依据,为作战人员提供战场态势,并及时向可能被袭击的地区发出警报,以便有效应对敌方攻击。
按照“大预警”的系统概念,现代预警监视系统可分为相对独立但在某些方面又相互联系的四个部分,即防空预警监视系统、防天预警监视系统、海洋预警监视系统和地面预警监视系统。防空预警监视系统主要提供飞机、巡航导弹及其他大气层内目标的预警信息;防天预警监视系统主要提供各种弹道导弹、人造卫星及其他航天器的预警信息;海洋预警监视系统主要用于搜索、跟踪水面和水下目标;地面预警监视系统主要用于监视地面战场敌方的兵力态势和变化,提供部队编成、部署、指挥关系和行动企图等信息。
从使用的技术角度划分,预警监视装备体系由声学监视装备、光电监视装备、雷达装备、信号情报监视装备构成,如图1-1所示。
图1-1 预警监视装备体系
3.雷达装备
GJB 4429《军用雷达术语》对“雷达”给出如下定义:利用电磁波发现目标并测定其位置及其他特征参数的装备或设备。
雷达可依据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功能划分,可分为预警雷达、火控雷达、测控雷达、导航雷达、气象雷达、多功能雷达等;按装载平台划分,可分为地面雷达、车载雷达、机载雷达、舰载雷达、球(飞艇)载雷达、星载雷达等;按技术体制划分,可分为一次雷达、二次雷达、无源雷达、有源雷达、外辐射源雷达、非相参雷达、全相参雷达、脉冲雷达、连续波雷达等。
对空情报雷达装备是指一次雷达、二次雷达(含敌我识别器)、电站、雷达诱饵和告警等主要设备,配属天线罩、检测仪表、维修平台、避雷系统等附属设备,以及专用车辆、工程车辆等特种设备。
本书以对空情报雷达装备(以下简称雷达装备)为背景来介绍装备管理的相关内容。
雷达装备自20世纪诞生以来,在军事需求牵引与科学技术推动下,得到了迅猛发展,其代别划分情况如表1-1所示。
表1-1 雷达装备代别划分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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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装备”的动词属性
在中文语义中,“装备”作为动词,原先是指“向部队或分队配发武器及其他制式军用物件的活动,如以雷达装备雷达部队”。这种配发活动,在我军可叫作“编配”,在外军叫作“部署”。这种解释,直接给出了装备作为活动概念的实质定义,即向部队或分队配发武器及其他制式军用物件的活动。从历史上来看,在克劳塞维茨写《战争论》的时候,以及在此以前的时代,由于武器装备比较简单,武器装备配发部队后,就剩下训练使用问题了。因此,对装备作为活动的概念做如此界定,具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局限性。
目前,作为动词的“装备”所表述的是军事装备工作。所谓装备工作,泛指人们为满足以军事行动对军事装备的需要,围绕装备体系的构建与发展、保持或恢复,所进行的保障性军事活动的统称。装备工作作为一类军事活动,其外延已由原来简单的配发活动拓展到包括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鉴定、订货采购、调配部署、作战运用、技术保障、退役报废等一切装备活动。
《军事装备学基础》中对军事装备活动进行了详细阐述,对装备工作的理解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理解。
(1)装备工作主体,是指装备工作机构及所属工作人员。就我军而言,依据装备工作的内容,其主体可分为五大类:一是最高决策主体,由国家与军队最高决策层组成;主要对军事装备建设与发展,包括装备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装备体制的制定与实施等进行决策。二是军地结合主体,由军队与地方结合组成;主要进行军事装备研制、装备动员及依托动员的装备力量从事装备保障活动等。三是军地博弈主体,以军方为买方,地方军工企业等为主要卖方组成;主要进行军事装备采购活动,包括计划订货或招标投标、签订合同、计价审价、质量监督与检验验收等。四是军队自身主体,由军队自身特别是以装备部门为主组成;主要包括从军队受领接装任务开始到退役报废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五是国家与国家(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国家与地区或政治集团)作为主体开展的装备国际合作,活动内容是军事装备援助、贸易与科技合作和军备控制等。
(2)装备工作有两个理念:一是军事的理念。装备工作是为军事战略和军事行动提供保障的一种活动,用于满足军事行动对军事装备的需求,是军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军事属性是显而易见的。二是服务的理念。相对于作战、反恐等军事行动,装备工作处于从动、支援、保障的地位。装备工作的根本职能是满足部队军事行动对军事装备的需求,因此,装备活动在军事行动中处于保障,即服务与服从的地位。
(3)装备工作的服务对象,也就是装备工作所对应的承受者。对于装备工作的服务对象,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装备工作的服务对象是装备实体,保障目的是保持或恢复装备的良好技术状况;另一种认为装备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军事行动,保障目的是确保满足部队行动对军事装备的需要。前一种理解主体行为的目标比较明确、具体,但没有道出装备工作的根本目的,也不够全面和准确;后一种理解强调了装备工作与军队作战等军事行动的关系,有助于将装备工作放在军事大系统中研究。实质上,军事装备是装备工作的最终作用客体,满足军事行动对军事装备的需要才是装备工作的最终目的。
(4)装备工作功能,实现三个转换。装备工作主要围绕装备体系的构建和发展、保持或恢复展开。通过论证、试验、采购等活动,把国家和军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转化为军事装备,构建和发展军事装备体系;通过编配、管理、训练等活动,把装备保障资源转化为装备保障能力;通过编组、配置、供应、维修等保障活动,保持或恢复装备体系完好,把装备保障能力转化为部队作战能力。
(5)装备工作环境,装备工作作为一类服从、服务于军事行动的保障活动,必然受军事大系统的环境约束。
作为名词的“装备”属于实体范畴;作为动词的“装备”,即装备工作属于活动范畴。装备是装备工作在装备建设阶段的物化结果,也是装备工作的最终作用客体。从这一点上讲,装备与装备工作是活动结果与活动过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