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维权法律常识小全书:案例自测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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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选择的是货到刷卡付款,而到货时工作人员却说刷不了卡,买家可以拒绝收货吗?

案例实录

学校放寒假前,小霓为给家人准备礼物,钱包里的现金几乎花光了。12月23日最后一个订单送到了,小霓当时选择了刷卡支付,但是在支付货款时,快递员却气呼呼地说只能付现金,因为网站升级了POS机,暂时刷不了卡。为此快递员还当场拿着POS机演示了一番,的确不能刷卡,只能现金支付。小霓一时没有现金,支付不了,打算直接退货,但是快递员坚持不能退货。无奈之下,小霓只能临时借钱将货物收下。那么,买家提交订单的时候选择了POS机刷卡,而货到付款时工作人员却说刷不了卡,买家可以拒绝收货吗?

律师分析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POS机刷卡,那么卖家在送货时应提供合格的POS机终端,买家小霓在支付时应使用银行卡刷卡支付。若无特别约定,买卖双方不能单方变更支付方式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发生POS机终端升级而确实无法进行刷卡的情况时,小霓是否可以拒收,还要看卖家的行为是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结合本案中具体情形,POS机终端的临时故障并不能根本阻碍合同实现,小霓可以选择以现金的方式实现购买。若因POS机故障而使买家小霓确实不能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小霓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通知网站。网上购物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网站方面还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另行解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温馨提示

根据《民法典》的精神,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有瑕疵,则另一方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损失赔偿或者解除合同。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自测小题

选择:小金在某网站购买了一部手机,当时小金购买的是白色。但是,在发货时,商家告诉小金白色没有货了,只能发给他黑色的。于是,小金要求解除合同。那么,小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6]( )

A.无论何种情况,小金都不能解除合同

B.白色手机无货,导致商家不能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故小金可以解除合同

C.商家可以用黑色手机代替白色手机,小金不能解除合同

D.白色手机无货,商家可以延迟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