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关于“语”的定义
给“语”下一个“学术性的语言学性质的定义”,说易行难。经过多年的思考,在《“龙虫并雕”和“语”的研究》一文里第一次提出“语”的定义:如果说“词是语言里最小的、有意义的、能自由运用的单位”(《古今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0),那么,“语”则是“语言里大于词的、结构相对固定的、具有多种功能的叙述性单位”。在《汉语语汇学》(商务印书馆,2005)里,重申了这个观点。
多数学者对上述语的定义持支持态度,但也有不同的意见。
【问题1】说语“具有多种功能”应怎样理解。
有的学者撰文质疑上述“语”的定义中关于“语”具有多种功能的说法,称:
温端政(2005b:15—17)论述语具有而词不具有的语法功能时又说:“第一,语具有成句的功能;第二,语有被引用功能;第三,语有被拆开使用,分别充当不同成分的功能。”温先生这三条结论是在怎样的研究基础上得出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第一条,“语具有成句功能”。词似乎也不好说不具成句功能。尽管温先生在同书中也论述了词和语不同的成句功能,但并不能使读者得出在成句这一点上语与短语近,语与词远的结论。第二条,“语有被引用功能”。词也具引用功能,毋庸细论。第三条,“语有被拆开使用,分别充当不同成分的功能”。成语、惯用语、谚语似都不可随便拆用。或许有人会说,歇后语光说引子部分,不就是可以拆开来使用吗?其实,像“大水冲了龙王庙、狗咬吕洞宾”这类歇后语,“即使说者不把后边的‘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不识好人心’等说出,听者也会将其补上,或在嘴上,或在心里。也就是说那些有‘引’无‘注’的歇后语,从语义上看也是‘引’、‘注’俱全的,只不过它的‘引’和‘注’可能是由不同的人来完成的,或者是由同一个人的外部言语和内部言语一起完成的。”(周荐,2001)再看词,“敬礼、鞠躬、念经、拍马”等为数不少的词都是可以拆开来使用的,它们是词,是被称作“离合词”的词,而不是语。注10
也有的学者专门对“语”的“成句功能”提出质疑。文章称:
温先生谈到“语”的性质时有“成句的功能”一条,这似乎也只能说是对一部分“语”的限定。一般来说,句子是用词和短语构成的能够表达完整意思的语言单位;而“语”通常是指短语或固定短语,不具有句子的属性和功能。虽然“成句功能”在谚语和歇后语中有一定的体现,却不宜把它视为包括惯用语和成语在内的全部“语”的性质和特征。而“成句功能”在惯用语和成语中却表现很弱,大部分的惯用语和成语并不成句。例如:惯用语“炒鱿鱼”“乌鸦嘴”“软钉子”注11等,成语“艰难险阻”“出类拔萃”“天罗地网”等,它们都属于固定短语,不能直接表达完整的意思,不具有成句功能。因此也就很难说“成句功能”是所有的“语”区别于词的重要功能之一。而且,如果真的用“成句功能”的尺度去衡量哪些语言现象为“语”,就会把相当一部分没有成句功能的固定短语排除在外。据此可以认为:“成句功能”只是部分“语”而不是全部的“语”所具有的,它不是“语”区别于词的主要特点;此种对“语”的限定也只适用于“语”的一部分下位概念。注12
【回答】
对语的语法功能,要作具体分析。我们说“语具有成句的功能”,并不是说所有的“语”都有成句的功能。拙作《汉语语汇学》在论述语的结构类型时,就把语的结构类型分为三种:词组型、句子型和“引注”结构型。词组型又分为:并列型、述宾型、述补型、偏正型、兼语型、连动型。在谈到“语”有成句功能时称:“‘语’之所以能单独成句,是由于‘语’多采取句子形式,有的相当于单句,有的相当于复句。”(见15—16、99—102页)
这里用了一个“多”字。“多”可以理解为“许多”“很多”,当然不是指全部。至于语汇里究竟有多少语是采取句子形式的,占多少比例,我们没有统计过。不过,根据我们多年来编纂语汇类辞书的经验,大略的估计是:谚语和歇后语大部分或者说绝大部分采用句子形式;惯用语有相当一部分采用句子形式,也有相当一部分采用词组形式,很可能旗鼓相当,也可能采用词组形式的略多一些;成语大部分采用词组形式,采用句子形式的是少数。综合起来看,采用句子的形式也许比采用词组的形式略多一些。
“‘语具有成句的功能’。词似乎也不好说不具成句功能。”对此,我们在说明“语”有成句的功能时,就有过说明:“‘词’有时也可以单独成句,叫做‘独词句’。独词句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句式,有许多限制。而‘语’成句是一种常见现象。”(见《汉语语汇学》,15页)这表明,“语”和“词”虽然都能“成句”,但在量和质上都有不同。
说“语有被引用功能”,并不是说所有的语都有这种功能。成语也可以被引用,但相对来说,概率比较低。惯用语、歇后语也常被引用,但引用概率最高的还是谚语。如“俗话说……”“常言道……”随时可见。词是不是可以被引用呢?有一种类似引用的格式:“××××叫作××,如“有那么一种深情叫作思念”。其实,这并非是真正的引用。说“词也具有引用功能,毋庸细论。”在这里“毋庸细论”或许是个“遁词”。词被引用的情况,虽然不敢说完全没有,至少可以说是比较罕见的。
我们说,“‘语’有被拆开使用,分别充当不同成分的功能”,也不是说所有的语都有这种功能,成语一般不能拆开使用,像“任重道远”可以说成“任重而道远”,只是少数例子。谚语和非动宾结构的惯用语一般也不能拆开使用。只有动宾结构的惯用语和歇后语可以被拆开使用。
质疑意见称:“‘敬礼、鞠躬、念经、拍马’等为数不少的词都是可以拆开来使用的,它们是词,是被称作‘离合词’的词,而不是语。”
关于离合词,吕叔湘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2005,22页)里有一段论述:
有些组合只有单一的意义,难于把这个意义分割开来交给这个组合的成分,例如“走路︱洗澡︱睡觉︱吵架︱打仗”,等等,因此有人主张管这种组合叫“离合词”,不分开的时候是词,分开的时候是短语。
这说明,“离合词”分开了就不再是词,而成了短语了。这跟“语”拆开之后仍是“语”,是不同的。
语、词之间在语法功能上的“异”,具有“交叉”的性质,有的是量上的问题,但也不排除含有某种“质”的成分。它不是语、词之间主要的“异”,而只是语、词之间“全覆盖”的“异”的补充。不能用来作为区分词和语的主要标准。
【问题2】关于语义的叙述性如何理解。
有的学者撰文对语的“叙述性”提出质疑,认为“叙述性”只限于“谓词性的语言单位”,该文称:
温先生认为,“语”从性质上来说“大于词”,具有“整体性”,这一点我们是赞同的。但对于“语”必须是“叙述性语言单位”的提法尚有不解之处:这样的限定,是否要把所有非叙述性的大于词且结构固定的语言单位,一律排除在外呢?像“绿色食品”“黄金搭档”“灰色收入”等是否都属于非叙述性的固定短语,不能视为“语”,而该归入“词”呢?回答应当是否定的。用语言实例验证,“语”是“叙述性”的这一提法显得不够周延。
《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对动词“叙述”的解释是:“把事情的前后经过记录下来或说出来。”据此,对“叙述性语言单位”的理解似乎应当是那些谓词性的语言单位,诸如温先生所举叙述性的“吃一堑,长一智”等;但有些通常也被视为固定语的,像“绊脚石”注13“山珍海味”“鸡毛蒜皮”等按一般的理解就不具有叙述性。“叙述性”对“语”的这一限定,似乎也会把新词语中的“泥饭碗”“软环境”以及“绿色食品”“黄金搭档”“灰色收入”等体词性的多字格语言单位一律排除在“语”外。事实上,“绊脚石”等非叙述性的语言单位,通常是跟那些具有叙述性的语言单位一起,被业内专家解释或收入固定短语类的汉语辞书的。注14
【回答】
这个问题,是在肯定“语词分立”和语汇学的前提下提出来的,我们非常欢迎。
语义的叙述性当然首先体现在“谓词性”的语,这似乎没有异议。问题是“体词性”的语是不是同样具有叙述性。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
先看谚语。谚语绝大多数是“谓词性”的,但也有少数从结构形式上看属于“体词性”,如(释义摘自《新华谚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
【一寸光阴一寸金】 一寸光阴:指日影移动一寸;形容时间短。指时间像黄金一样宝贵。劝人应珍惜时间。
【一分钱钞一分货】 指货物的价格和质量相联系,出多少价,买什么等级的货。也泛指给多少好处,就出多大力,办多大事。
【一夜夫妻百夜恩】即使做一夜的夫妻也有百日的恩爱。指一旦结为夫妻,就有经久不衰的深厚情谊。
【女儿心,海底针】指女儿的心事,就像沉在海底的针一样捉摸不到。
【十个人十样性】 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个性。
【七分人事,三分天资】 天资:天分,天赋资质。指一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就,主要靠勤奋,天分是次要的。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清:清廉。知府:明清两代一府的长官,管辖数个州县。雪花银:纯白的银子。即使只做了三年“清廉”的知府,也能捞到十万两白银。指旧时官场腐败,无官不贪。
相比谚语,“体词性”的惯用语就更多了,如(释义摘自《新华惯用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7):
【东一句,西一句】 形容谈话没有中心,随意闲聊。也形容人多嘴杂。
【刀子嘴,豆腐心】 嘴像刀子一样,心像豆腐一样。形容人说话强硬尖刻,心肠却和善慈软。
【一把屎,一把尿】 形容抚养孩子艰难辛苦的样子。
【一点水一个泡】 形容说话、办事诚实可靠。
【一个红脸,一个白脸】 红脸:传统戏剧中象征刚强、忠诚的脸谱,如关羽。白脸:传统戏剧中象征奸邪、诡诈的脸谱。指一个装好人,一个当恶人,彼此串通一气。
【一时猫脸,一时狗脸】 猫脸:指代慈善的面容。狗脸:指代凶恶的面容。形容表情和态度变化很快,时好时坏。
【一个富贵心,两只体面眼】 体面眼:仰视体面人的眼,即势利眼。一颗心只向着富贵人家,两只眼只看得起有身份的人。形容人嫌贫爱富。
再看成语,属于体词性的,仅“一”字开头的成语就可举出一些。如:“一箭双雕”“一石二鸟”“一目十行”“一日千里”“一字千金”“一言九鼎”“一国三公”“一日三秋”,以及“一刻千金”“一发千钧”“ 一心一德”“ 一心一意”“一板一眼”“一年一度”“一针一线”,等等。
以上事实表明,有些语在字面形式上可以是“体词性”的,但内容意义还是叙述性的。这是因为语在结构上往往具有凝练性、紧缩性和概括性。注15
当然,语言实际是复杂的,有时会碰到难点,甚至可能有例外。举出“山珍海味”“崇山峻岭”“康庄大道”来质疑,认为这些“名词性的四字格,是非叙述性的”,就值得我们注意。下面不妨作一些分析。
像“山珍海味”“崇山峻岭”“康庄大道”等“名词性四字格”,在成语中属于少数。从语法结构上看,大致可分为三类:
1. 定语+之+中心词。如:
不刊之论 不速之客 弹丸之地 可乘之机 一丘之貉 门户之见
2. 定语+中心词。如:
雕虫小技 庞然大物 雨后春笋 掌上明珠 锦绣前程 汗马功劳
3. “定语+中心词”+ “定语+中心词”。如:
粗枝大叶 和风细雨 落花流水 生龙活虎 单枪匹马 甜言蜜语
“山珍海味”“崇山峻岭”属于第3类,“康庄大道”属于第2类。
孙维张在《汉语熟语学》(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170页)里把这些“名词性四字格”称为“体词性成语”。他认为:“从语义特点来看,体词性成语具有明显的物指性”,“但是体词性成语所表示的事物,其功能在于对某类事物进行描写,具有很强的形象性特点,而不做事物的名称,与具有称名作用的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不同。”
他还说:“熟语性的组合则不具有称名性的特点和功能,没有指称作用。熟语性组合,既不是特定事物也不是特定类别事物的名称,它在语言中的作用是对客观事物进行描绘或陈述,不是给事物命名。”接着举例说:“‘盐碱地’是农业土壤学中一种土质的专有名称,而‘不毛之地’则是土、地特点的描写,形容荒凉、贫瘠,并不是某种土质田地的名称。同样,‘重挽马’、‘暖水性鱼’、‘反革命分子’是一种马、一种鱼、一种人(罪犯)的名称,而‘害群之马’、‘釜底游鱼’、‘不逞之徒’则是对客观事物的描写,不是某种马、某种鱼、某种人的名称。”(见上书10—11页)
他还说:“许多〔(定·心)+(定·心)〕式熟语,如‘落花流水/三心二意/粗心大意/愁眉苦脸/笨手笨脚/焦头烂额/大刀阔斧’等,在句中的功能都同谓词性熟语一样,说明这些熟语的语法属性不是体词性的,而是谓词性的。”(见上书44页)
孙维张的这些观点,现在看来还是正确的。
试看《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山珍海味”“崇山峻岭”“康庄大道”的释义:
【山珍海味】 山野和海洋里的各种珍贵的食品,多指丰盛的菜肴。
【崇山峻岭】 高而险峻的山岭。
【康庄大道】 宽阔平坦的大路,比喻光明美好的前途。
“食品”前面加“珍贵”,“菜肴”前面加“丰盛”;“山岭”前面加“高而险峻”;“大路”前面加“宽阔平坦”;“前途”前面加“光明美好”。这些修饰性的词语,表明这些成语在语义上,“既不是特定事物也不是特定类别事物的名称,它在语言中的作用是对客观事物进行描绘或陈述”,“语法属性不是体词性的,而是谓词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