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户支出的钱
以中国平安2019年年报为例,我们可以在“主要业务经营分析:寿险及健康险业务”(财报第24页)找到“赔款及保户利益”,其定义为:
赔款及保户利益包括分部利润表中的退保金、保险合同赔付支出、摊回保险合同赔付支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单红利支出以及其他业务成本中的投资型保单账户利息。
这段定义虽有许多让人头大的名词,但无非想表达“为客户支出的钱”的意思,无论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或是计提了准备金为了预防将来发生的。虽然各家公司的定义有些许差距,比如有些公司并未说明“投资型保单账户利息”是否归入此类,但各公司的赔款及保户利益中都包含了构成该项的“四大名捕”——赔付支出、红利支出、提取准备金和退保金。
“四大名捕”的战绩
关于“四大名捕”的“忠奸善恶”,我们按照表2-10—表2-14,且先看看“为客户支出的钱”这个装着各位“名捕”的“神侯府”究竟“克扣”了股东多少白花花的银子。为得到这个结论,老东将各公司2014—2019年6年的“已赚保费”和“赔款及保户利益”从财报“业务分析”章节摘出,整理如下,见表2-10—表2-13。
表2-10 平安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占比
续表
资料来源:2014—2019年中国平安年报。
注:①为保持统一口径,平安人寿该科目中包含投资性保单账户利息,故2016年和2018年与财报中数据有出入,全书下文同。
表2-11 中国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占比
资料来源:2014—2019年中国人寿年报。
注:①为保持统一口径,中国人寿、太保人寿、新华人寿该科目中包含其他业务成本,故部分数据与财报中有出入,全书下文同。
表2-12 太保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占比
资料来源:2014—2019年中国太保年报。
表2-13 新华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占比
资料来源:2014—2019年新华保险年报。
在“‘苹果树’的商业模式”一节我们提到,利用一般会计准则的利润表分析某期保险公司的情况容易失真。作为“暂时性的保守派”,我们可以利用“平均值”来对结果进行修正。通过对赔款及保户利益的占比进行此6年的平均,将让我们对各家公司“为客户支出的钱的占比”有个直观的初步印象,见表2-14。
表2-14 4家公司6年的“为客户支出的钱”占已赚保费的平均(%)
对比数据显示,中国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占比最多,比例为102.64%;平安人寿最少,比例为82.61%。当然,“为客户支出的钱”中包含了“四大名捕”,它们“忠奸善恶”各不相同,因此“为客户支出的钱”给我们的初步印象的参考意义不大。我们还需继续深挖“为客户支出的钱”的构成项。
结构分析:深挖“四大名捕”
首先是“保险合同赔付支出”和“保单红利支出”,这俩是实实在在支付给客户的钱,金额过大则对客户有利,金额过小虽对股东有利,但对客户不利,长期而言必然损害公司,故该金额宜保持适中。
赔款及保户利益包含的另一个有意思的科目叫“提取准备金”(某些公司又名责任准备金净增加额,该项含摊回责任准备金(1)),该数值反映了保险公司的审慎程度。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审慎原则,保险公司有1/2至3/4的利润来自于准备金的过度提取(2)。因而,提取准备金占比越大,有可能意味着保险公司雪藏的银子越多。
赔款及保户利益包含的最后一个科目是“退保金”,这个科目中,有些人身险公司喜欢玩的伎俩是:当期通过各种手段吸引大量保费,冲高规模,来年或者第三年又鼓励客户大批量退保。更有甚者,还会专门设计适合2~3年后退保的保险产品。此举可让当权者在职期间业绩坐上快车,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以中国平安2019年年报为例,在“主要业务经营分析:寿险及健康险业务”(财报第25页)我们可以找到赔款及保户利益的构成。
图2-10 平安人寿2019年赔款及保户利益
资料来源:2019年中国平安年报。
老东将2014—2019年的相关数据摘出,重新整理如下,见表2-15。
表2-15 平安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中各项明细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2014—2019年中国平安年报。
注:①含年报里的投资型保单账户利息。
接下来,我们对“为客户支出的钱”中,“四大名捕”6年的占比进行平均,整理得到平安人寿各项如下,见表2-16。考虑赔付和红利支出是经营保险业务实打实为客户支出的金额,将它们放在一起。
表2-16 平安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的结构(6年占比的平均)(%)
依葫芦画瓢,我们可以在各家保险公司2014—2019年财报的“业务分析”章节中找到“赔款及保户利益”项,将数据摘出,依序整理如下。
诚然,各家公司因为数据含义的不同,我们很难得到绝对一致的比较口径。如老东将太保人寿“其他业务成本”也加入赔付支出中一并比较,但按中国太保2019年年报“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一章显示,其他支出包括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摊回分保费用、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成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税金及附加等,这些科目中如“分保费用和摊回分保费用”不应该计入赔付支出中。无奈太保人寿未拆分该科目的细分项披露,因此我们无从剔除,只能一股脑儿加进去。幸运的是,这些科目对结果的影响微小,并不妨碍我们得出“模糊而正确”的结论。
作为“暂时性的保守派”,我们目前掌握的技能还是只有一般会计准则。因此通过此6年每年占比的平均(注意:是将每年占比进行平均),我们能得出一个相对靠谱的“修正性”结论。将上述的表2-16、表2-17、表2-18,表2-19合并,我们得到表2-20。
表2-17 中国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的结构(6年占比的平均)(%)
表2-18 太保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的结构(6年占比的平均)(%)
表2-19 新华人寿“为客户支出的钱”的结构(6年占比的平均)(%)
表2-20 各公司“为客户支出的钱”的结构(6年占比的平均)(%)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寿的赔付支出占比较高,新华人寿的退保金比例较高,这两项都是实打实的为客户支出的钱。另外,高度审慎的提取准备金原则使平安人寿和太保人寿的提取准备金比例占比较高,这些在财务层面提取的准备金中,“可能”蕴含着无须支出的银子。
当然,这些银子是雪藏了,还是实际上就需要提前预支,我们在第五章“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会有更明确的答案。为了更加清晰地分析各家公司“为客户支出的钱”,我们将表2-14也并入表2-20,得出表2-21。
表2-21 各公司“为客户支出的钱”的占比及结构(6年占比的平均)(%)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为客户支出的钱的占比中,中国人寿、太保人寿、新华人寿虽然相差无几,但三者在结构上有较大差距。从这6年占比的平均数据来看,中国人寿的“赔付和红利支出”和新华人寿的“退保金”占比较高,这两项是实打实支出的费用,而太保人寿的“提取准备金”占比较高,这意味着三者的经营思路是迥异而不是类同的。我们应该庆幸将逻辑下沉了一层,从而得到与仅停留在“为客户支出的钱的占比”层面截然不同的结论。
“死磕”的过程虽然辛苦,结果却是让人欣慰的,这正是研究与终身学习的魅力所在。
就如英国间谍小说家约翰·勒卡雷所说的那样:凡事都有一个与一望而知截然不同的真相。
(1) 指公司的部分保单由再保险公司承保,所以有一些准备金是被再保险公司承接的,因此需要加回来。
(2) 后文将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