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金融1.0: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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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情况

3.1.1 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

消费金融是指为消费者提供的,以消费(不包括购房消费和汽车消费)为目的的贷款。自2009年国家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开始,消费金融经历了三个阶段:2009—2012年的起步阶段;2013—2017年的发展阶段;2017年至今的规范阶段,市场参与主体不断丰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断出台,消费金融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和欧美国家经济增长实践来看,消费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它对一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占比往往高达80%以上,我国2018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8.5%,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减少,贸易出口受阻,消费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依赖力量。事实上,近些年居民财富快速增长,利率水平下行加上国家政策刺激消费,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所以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逐年攀升。社会的消费理念已由勤俭节约和理性消费逐步变成提前消费和信用消费,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杠杆化消费追求物质享受和休闲娱乐,消费金融的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鼓励发展消费金融,目的就是将消费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渠道,以拉动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消费升级。百融金服预计,到2020年我国消费信贷规模将达到10亿万元,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除了宏观经济形势利好和政策红利刺激,中国消费经济的快速增长还应归因于近年来中国互联网经济引发的互联网消费快速发展。随着中国消费品零售线上渗透率的逐步提高,由互联网消费推动的信用消费规模必将迎来规模和渗透率的双重提升,未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将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有助于掌握用户信用状况,互联网使物流可控,因此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风险可控,加上客户对市场的接受程度逐渐提高,消费信贷在未来增长潜力巨大。因此,各互联网巨头先后发力,瞄准消费金融市场。该市场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已经由开篇入场进入逐步规范和完善,并不断优化、扩展、求新求变的阶段。

3.1.2 国外消费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

首先是美国的消费金融实践。美国的消费金融市场线下网点覆盖率高、个人征信系统强大、审批效率极快。美国信贷消费市场主要有三类:一是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性机构、金融公司、信用社;二是政府、非盈利和教育机构,他们持有的是各类教育贷款计划下的学生贷款;三是非金融机构。美国历史上有消费金融公司、销售金融公司和商业金融公司三类,分别为购买消费品的个人、消费品的销售者、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方提供贷款,混合发展趋势使得业务界限模糊并逐渐形成大型消费金融公司。从美国消费金融行业市场格局看,市场格局由三家银行系(Citigroup, Chase, BoA)与三家独立消费金融公司(Capital One, Amex, Discover)占据主导地位。以Citigroup为代表的银行系主要以交易手续费取得收入,以Capital One为代表的独立消费金融公司则以跨期信贷利息为主要收入。

美国消费金融行业在发展中具有和中国不同的特点:第一,多样化的信贷产品,满足各类人群的贷款需求。非循环贷款包含了学生贷款、汽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无抵押贷款、个人资金周转贷款;循环贷款包含信用卡贷款、循环房屋净值贷款。第二,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金融供给体系。商业银行具有网点多、客源广泛、品牌专业的优势。专业消费金融公司依托零售巨头,以分期吸引大量消费者。信用社具有税收优惠,为会员提供优惠信贷服务。非盈利及教育机构提供政策性贷款或公益性贷款。第三,多层次、完善的征信体系。目前,美国的征信体系覆盖全美85%以上的人口,信息涵盖信用卡违约、社会不良记录、网购、社交等诸多方面;不同行业、企业间的信用记录可以共享,串联金融、消费、社交等各类数据;渠道涵盖线上和线下,彼此促进。第四,完善的行业法案及政策,包含1968年《消费信贷保护法》、1970年《公平信贷报告法》、1977年《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1999年《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2001年《爱国者法案》、2010年《多福-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等。

其次是日本的消费金融实践。早在20世纪90年代,日本的消费金融行业就进入了成熟期。在日本大大小小的商业街、酒吧街、赛马场等附近都会找到Promise或者武富士(日本的消费金融公司)的广告牌与店面。进入店面后,递上身份证回答若干问题并签字,很快就可借到一笔现金,少则几千日元,多则数十万日元,这就是现金贷款。同样,在各大卖场里,也有各类办理分期赊购的柜台,这就是消费金融里的分期消费。日本的消费金融业务曾经非常繁荣,推动着日本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监管缺失造成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畸形最终破产,给日本的消费金融发展留下了深刻的警醒。武富士公司曾是日本个人消费信贷行业的领头羊,2006年日本最高法做出“超过《利息限制法》上限的利息全部无效”的决定,使得要求返还多交利息的客户一直在追要返还利息,导致其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同年武富士和其他几家消费金融公司被法庭判定过度收取利息,贷款利息率的降低重创消费金融公司,武富士公司破产。

最后是欧洲的消费金融实践。欧洲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消费金融市场,占据全球25%的市场份额,消费占GDP的比重约10%。欧洲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人群全方位地提供专业金融服务。隶属欧洲的桑坦德已经成长为全球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主要经营汽车、耐用品等多种消费金业务,其“漏斗”营销模式、智能化的信贷管理模式和全自动的审批模式已经被各种消费金融公司借鉴。

总体而言,无论哪国要发展消费金融,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就美国和日本而言,消费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国家征信系统比较健全,行业的自律性也比较高,且各金融公司基本都全方位地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就欧洲而言,金融公司主要通过布局消费商品的经销商和零售商来扩大自己的业务版图,其发展历史、经验教训值得我国消费金融行业借鉴。

3.1.3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概念及生态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指通过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互联网消费金融本质上是以消费为目的的信用贷款业务,信贷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大部分信贷金额低于20万元。互联网消费金融由于借助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使得消费金融服务更具普惠性,能够覆盖更多的中低端用户群体,也逐渐覆盖到了生活消费的各个场景,因而在多个方面与传统消费金融都有很大的不同(见表3-1)。在消费金融服务中,每笔消费贷款金额越小,越需要依靠风控系统将授信流程标准化,这既是用户体验的客观要求,也是金融机构降低人工成本的主观需要。互联网消费金融由于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技术,从而大大降低了零售业务乃至消费金融业务的人工成本。相比于银行至少两个星期的授信审批周期,消费金融聚焦更小额的信贷,并且一般遵循额度越小,审批速度越快的规律,互联网消费金融线上的小额消费贷款审批时间以分钟计。而且,消费金融通过互联网手段开展还可以沉淀数据,降低获客成本。

表3-1 互联网消费金融与传统消费金融的比较

表3-1(续)

从本质上讲,互联网消费金融与传统消费金融一样,都是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旨在通过加杠杆帮助消费者突破收入约束。一方面假如杠杆倍数不变,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金融市场也会同比例扩张;另一方面完善的信用体系可以做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居民增加杠杆。因此,与传统消费金融一样,互联网消费金融也涉及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资金端和资产端以及为互联网金融提供配套服务的衍生组织,只是由于有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从而使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生态更加和谐(见图3-1)。

图3-1 互联网消费金融生态系统

国内互联网消费金融主要由商业银行、电商平台、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分期平台、P2P平台提供金融服务,外加提供配套服务的网络个人征信、数据提供、资产证券化等机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需求方,除了传统消费金融可以覆盖的中高端稳定收入人群以外,还包括农民工等流动人口,以及大学生等中低端用户群体。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资金端主要是供给方自有资金、同业借款、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同业拆借、小贷公司或者P2P平台,而传统商业银行从事互联网金融还可以利用自己吸收的存款进行消费放贷。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资产端主要为消费贷款和小额现金贷款,并嵌入到居民吃饭、穿衣、旅行、娱乐、教育、医疗、美容等丰富的生活场景之中,及时切入跨境电商、智能穿戴、出境旅游、文化消费等新的消费热点。

3.1.4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驱动力

随着国家对互联网消费金融政策的支持、消费者观念的更新以及行业服务商对这一市场的争夺,互联网消费金融在近些年呈现出爆发性增长态势,2015年互联网消费金融增长率达到1 179.8%, 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交易规模接近万亿元,环比增长达128.6%。由于中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仍在持续扩大,但消费金融渗透率仍较低,未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空间仍然很大。

我国互联网消费高速增长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①互联网经济高速增长并向传统产业高速渗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互联网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良好氛围,在加速业务模式创新的同时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渗入传统行业后也加速了传统模式的变革;互联网时代人们在消费、娱乐等多方面都有很大变化,为互联网企业探寻新的利益增长点提供了庞大的用户基础。②电子商务成为中国消费的全新增长点。电商平台多样化的商品与服务能满足各种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方便快捷安全的支付方式能增加用户体验,因此容易带动中国消费增长。一方面,电子商务及网络购物市场的增长快速培养起用户在线消费、在线支付的行为习惯,降低了金融互联网化过程中对于用户习惯的培养成本;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使得信息、商品、资金形成完整的闭环,伴随着交易规模的快速扩大,其所积累的数据量也在骤增,这为大数据在风险控制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基础条件。③垂直场景深化拓宽了消费金融的覆盖范围。我国人群中20~49岁是主力消费群,而“80后”“90后”也是网购消费的中坚力量,进入职场的“90后”的消费意愿逐渐被释放,他们更习惯网络购物和移动购物,以科技产品和智能产品为潮流需求,以家居家装、母婴消费为刚性需求,以医疗健康、娱乐旅游为生活品质需求。④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提供者日益丰富。从传统商业银行为消费金融主要提供者逐步演变成电商平台、分期购物平台、新型消费金融公司等丰富多样的提供者,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带来集聚效应。⑤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善可提高居民杠杆消费比。在个人征信公司开始运营后,其下游消费金融对个人征信的应用将进入爆发期。目前国家批准8家公司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并颁发牌照,以芝麻信用为代表的个人征信已进入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消费金融、住宿、出行等,并试点合作声誉良好的金融机构,比如商业银行、资质优良的消费金融公司。随着个人征信产业的成熟,居民负债消费比会进一步提升。⑥互联网技术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消费金融的兴起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模式。面对巨大的消费金融服务市场,各种服务模式及技术的变革拥有了更强的动力。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全面普及,近场支付NFC、二维码支付等支付手段全面切入。大数据分析被广泛应用于银行、电商消费平台等消费金融服务机构,针对性、系统性的处理用户信用数据和开展信用消费风险管理。第三方支付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拓宽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端口,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极大地降低了消费金融风险,共同促进了消费金融的发展。⑦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优惠政策鼓励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经济发展,引导互联网金融合规化发展,支持互联金融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