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2012年12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好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18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2011年至2015年的阶段性工作,进一步突出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司局,明确完成时限,部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2011-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方案》的具体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部在进行依法行政检查时,将把《方案》规定的具体任务,作为重要的检查指标。
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各责任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和分工,规范有序地开展相关工作,并按期完成。对于《意见》中有规定而《方案》中未明确提出的内容,作为长期任务目标,由各责任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阶段落实方案,循序推进,在《意见》有效期限内完成。
三、逐步强化绩效考核。自2013年起,部开始将《方案》的具体内容纳入部绩效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结果将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意见》的其他内容也将逐步与绩效工作挂钩。请各司局、各单位严格根据《方案》内容制作绩效考核“一书一表”。每一个考核年度末,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对部机关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以及部直属事业单位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配合绩效办对各司局、各单位绩效考核“一书一表”中依法行政部分的指标设定进行监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