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陷入制度迷信
在部门管理中,制度的制定肯定是必要也是必须的。诚如《管子》所曰:凡国无法则众不知所为,无度则事无机。白话文即:国家没有法律,民众就不知道怎样行事;没有制度,行事就没有一个准则。
制度在部门人员层面的管理中,有其基础性作用,对此毋庸置疑。但要防止一些误区和盲目倾向,这些误区和盲目倾向也特别容易在新手部门领导身上出现。
比如,遇到问题,马上冀望于一套制度的制定,背后的考虑是消除此类问题,求得一劳永逸。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就是部门的制度是否是制定的越多越好?
再比如,制定制度的时候,有人把它当做严厉操控的工具,恨不得一个制度下去,威慑力足够,一些不良现象随即销声匿迹。这也涉及一个问题,就是部门制度的制定,措施是否越严厉越好?
对制度过于迷信其作用,就会可能认为制度越多越好。
一个部门制度很多,事无巨细都有若干制度对应,这对部门的高效运转会有一定程度上的掣肘。这既涉及部门制度的制定成本也涉及制度的执行成本。因此,新手领导首先要有一个不是制度制定越多就越好的基本概念。制度的制定一定有其必要性、可行性。《无应良品管理笔记》一书中说“文件越厚的企业,执行力越差”[2],很是精辟。
其次,也不是制度一旦订立就都是对部门管理有正向助力作用的。有一个有意思的关于“刺激”的用词,放在这里供你体会:好的制度刺激人,差的制度也能“刺激”人。一个“合身”的制度,制定起来难度并不小,对上对下都切中肯綮,吃准特点,这是部门管理中非常需要吃功夫的。如果制定了“不合身”的制度,且未通过及时迭代等方式予以修正调整,这样的制度形成的错误导向其危害不可小觑。比如:一般制度的制定,因为是用于管理,常常在初始时就有偏于“猛”的倾向,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常常导致如果照样执行了矫枉过正,不执行了制度流于形式,使得部门制度失去严肃性,而埋下“破窗效应”的隐患。
对制度过于迷信其效果,就会可能认为措施越严厉越好。不要忘了,管理的本质其实就是激发和释放每一个人的善意。这只能是你制定制度的最核心的立足点而非其它。激发善意和措施严厉,从立意上看就差距甚大,一个是博大深邃,一个则是鄙陋短浅。
关于制度制定时把握宽严的问题,在研究本部分内容的时候自己曾读到这样一句话:一个优秀的制度,激发的应该是价值观,而非恐惧。笔者深受触动,相信对你也不无教益。
《从优秀到卓越》一书提到的一段,也许对你如何做,有某一角度的某种启发。它是这么说的:
“卓越的公司设立了一贯制度,但他们也给予员工制度框架下的自由和责任,你要相信这套制度并使之奏效的管理者和员工。但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以与他们的责任一致起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