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梦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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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六

吴湘事刘汉弘附

唐李绅性刚直,在中书与李卫公相善,为朋党者切齿。镇淮海日,吴湘为江都尉,时有零落衣冠颜氏女,寄寓广陵,有容色,相国欲纳之,吴湘强委禽焉,于是大怒,因其婚娶聘财反甚丰,乃罗织执勘,准其俸料之外,有陈设之具,坐赃,奏而杀之,惩无礼也。宣宗初在民间,备知其屈。登极后,与二李不叶者,导而进状诉冤。卫公以此出官朱厓,路由澧州,谓寄寓朝士曰:“李二十误我也。”马植曾为卫公所忌,出为外任。吴湘之事,鞫于宪台,扶风时为中宪,得行其志焉。吴湘乃澧州人,颜寻归澧阳,孀独而终。旧说浙东理难,十分公事,绅相晓得五六,唯刘汉弘晓得七分,其他廉使及三四而已。盖公之才,已难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