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联姻:瑶白的社会结构与边界
联姻制度作为山地社会运行的政治性与经济性基础,既是人群联盟的最佳方式,也是人们展示和区分文化身份与社会地位的结构性制度存在。这一总体事实因不同的社会环境、历史遭遇、族群性质、宗教信仰及历史权力又会出现新的表现形式及结构特点。瑶白便是其中一例。
清初,瑶白应对区域社会局势的变动,是借助王朝国家的力量进行了意义重大的“破姓开亲”。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将瑶白区界为上下两寨,并在亲属称谓上将上寨定为“舅和姑”,下寨为“岳父岳母”,从而开启了上寨具有优先娶下寨女人的权力阶序结构。这一社会结构深刻影响了瑶白人婚丧嫁娶的行事原则和对外的行事主张。人们在这一体系里践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并牢守各自的边界。
上下两寨这条婚姻之边界既是性别之边界,也被赋予了文化、宗教与身份之边界的意义。就性别之边界而言,主要表现在上下两寨未确定关系的女性不能跨越边界独自去男方家,若是几个朋友晚上一起外出,那么晚上十二点之前必须回到家中,若非如此,房族的兄弟有权将他们的姐姐或妹妹从男方家劝回或强制拉回,以免引起别人误会而导致谣言非议,损房族之脸面,甚至房族的“干净”程度。时至今日,大家仍然遵守着这条边界。
从文化与宗教意义上来说,人们将上下两寨分别看作雄龙与雌龙或火龙与水龙。上寨与下寨所指涉的雄龙与雌龙暗含着瑶白婚姻的权力关系,这一点我将在下一章展开讨论。而将上下两寨暗喻为火龙与水龙便与当地频繁发生火灾有关。黔东南等地大部分是木质房子,容易发生火灾。据统计,从光绪年间算起,瑶白到现在总共发生过17次火灾,每次火灾由于居住密集,全寨几乎都会被付之一炬,损失惨重,以致很多人不得不外出讨饭。由于火灾所导致的讨饭现象,加之一些复杂因素的作用,周边寨子将瑶白视为不祥的寨子,避免与之接触。当地老人说,为消除火灾带来的灾难,人们将上寨与下寨看作火龙和水龙。火与水相生相克,可以避免瑶白发生上述情况。为牢固这条边界,瑶白人在两条龙的龙脉处(上下寨子边界处)竖立了龙碑,以供祭拜。毫无疑问,这一龙脉不可破坏,否则会招致公众的一致惩罚:
20世纪90年代,瑶白某氏看龙碑旁边路段好,打算在此盖一间小卖部做小本生意。但在盖小卖部之前,他并没有与村寨的寨老及族长协商。因为在他看来,这块土地原本就是他们的祖业,不需要征询寨老们的同意,于是就自作主张挖地基,准备盖房。当他动土之时,一些老人还劝过他,叫他不要在这里盖房,会影响不好。他没有听,不料在他动工一天后,瑶白下寨便发生了一场严重的火灾。之后,人们将火灾的发生归咎为他为盖房子将瑶白水龙赶跑所致。于是,整个下寨便将他的新房子全部拆除,并按照习俗坚决要求他买一头白牛来踩堂,以此来化解灾难。在众压之下,他不得不去买了一头白牛来踩堂,并杀了这头白牛招待众人才平息了此事。[19]
这一事件不但彰显了上下两寨婚姻边界的稳定性,还揭示了背后人群关系的紧张与自然生态的脆弱性。
在瑶白,除上下两寨构成的联姻关系外,还有一层联姻边界,那就是围绕巫蛊信仰所建构起来的“生鬼”与非“生鬼”所形成的通婚圈边界。此边界构成了瑶白、彦洞、小广等地方社会结构、联姻制度运作与人群关系边界实践的另一重要层面。“生鬼”被地方社会看成“不洁”“恶毒”的人鬼合体人群,但凡世间致使人畜生病的都可从该特殊人群身上找到发病根源。因而,人们避而远之,合而唾之。人们围绕“生鬼”建构起“纯洁”与“不洁”之社会边界与联姻禁忌。谁若破坏这条边界,将招致众人的一致惩戒。
处在此种境况中被边缘化与污名化的“生鬼”人群在与所谓“干净”人群的对抗中勇敢地生存了下来,且同样遵守这个社会建构起来的文化边界。为了求得生存与发展,他们也建构起属于自身的婚姻圈与社会交往网络。他们的婚姻圈不像非“生鬼”的婚姻圈那么牢固和稳定,极具流动性与灵活性,既可通过已建构起来的通婚圈完成内部的婚配,也可突破家族、村寨、族姓与不同的人群联姻,无论对方是贫穷还是富贵,只要双方愿意,便可喜结连理,完成一个家庭抑或一个家族的联姻使命。
“生鬼”婚姻圈与社会交往网络的存在,形成了与非“生鬼”对抗的强大社会群体,构成了该区域社会不可忽视的非制度性结构。人们围绕着“生鬼”这一人群不断重构、分化出新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出新的文化事项,使瑶白、彦洞等村寨社会结构得以持续性的更新,保持着鲜活的社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