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厂(站)用电源
6.6.1 高压厂用工作电源与启动/备用电源之间宜设带同步闭锁的手动切换装置。明备用的高、低压电源应设事故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暗备用的低压电源不宜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6.6.2 变电站的站用变压器当有专用备用变压器时,应装设备用电源的自动投入装置。
6.6.3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慢速自动切换时,应保证工作电源断开后,才可投入备用电源。对于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的厂用备用电源可采用同步鉴定的快速自动投入方式(串联切换或并联切换方式),当快速切换不成功时应能自动转为慢速切换(鉴定残压)。
2 任何原因引起运行的工作电源消失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均应尽快动作。
3 工作电源供电侧断路器跳闸时,应联动其负荷侧断路器跳闸。
4 装设专门的低电压保护,当厂用工作母线电压降低至0.25倍额定电压以下,而备用电源电压在0.7倍额定电压以上时应自动断开工作电源负荷侧断路器。
5 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的厂用备用电源快速自动投入接线,应具有相位差及电压差的同步鉴定装置。装置的整定原则应使备用电压尽快自动投入,又不对电动机产生有害的冲击。
6 应设有投入或切除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的选择回路。
7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能保证只动作一次,且备用电源断路器的合闸脉冲应是短脉冲。
8 当在厂用母线速动保护动作或工作分支断路器限时速断或过电流保护动作时,工作电源断路器由手动跳闸(或计算机监控跳闸)时,应闭锁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6.6.4 当备用电源投入于故障母线时应加速保护动作。
6.6.5 发电厂同一级电压的厂用母线有两个及以上的备用电源时,宜各装设独立的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两个备用电源的二次回路可不相互切换。
6.6.6 事故切换宜采用专门的自动切换装置来完成。自动切换装置的状态信号、事故信号及预告信号应送计算机监控系统。
6.6.7 暗备用的低压电源如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时,应考虑PC进线保护闭锁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及其他防止备用电源投到故障上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