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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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译本序

乔治·桑的小说《木工小史》原名《周游法国的木工行会会友》。译名简称《木工小史》,不仅为了适合简明扼要的汉语风格,便于中国读者一目了然;而且为了更好地突出小说内容,那就是,既涉及十九世纪法国木工行会的内幕,又叙述两个青年木工和贵族妇女的恋爱故事。

乔治·桑是一位多产的小说家,她毕生发表过大小不同的小说约八十余种,仅次于包括九十多种小说的《人间喜剧》作者巴尔扎克。发表于一八四一年的《木工小史》,按发表的先后说,是她的第二十一部作品。她的第一部作品《玫瑰红与白雪白》发表于一八三一年,发表《木工小史》时,这位小说家已积累了十年创作经验。《木工小史》是标志着乔治·桑的创作才能达到成熟阶段的作品之一。从一八四一年到一八五一年,是乔治·桑创作力量最旺盛时期,她的那些最受欢迎的作品,几乎全在这个时期产生,而《木工小史》正是乔治·桑创作事业全盛时期的第一颗硕果。

在乔治·桑的小说中,《木工小史》是别具一格的。它的特点在于内容丰富,情节错综复杂。小说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三个环节。第一部分的重点是木工行会各派的互相矛盾和争斗;第二部分的重点是法国烧炭党人的地下活动,也就是小说的历史背景;第三部分的重点是两个青年木工和两个贵族妇女的爱情。在第一、二部分中,也已经在捎带写爱情,为第三部分集中写爱情打下基础。爱情是全书的脉络,全书的灵魂。而且不是一般的爱情,却是贵族少妇与贵族小姐钟情于平民青年的故事,是冲破阶级界限的爱情。这种爱情故事本身有鲜明的反抗传统拘束,反抗阶级压迫的色彩。

贵族小姐打破门第成见,力求和平民青年相爱和结婚,这个主题在乔治·桑的小说中并不罕见,例如《安吉堡的磨工》(1845)就是建筑在这个主题上的。在乔治·桑思想中,这是反封建的进步姿态,也是她的切身体会,她的祖母就是一个贵族老爷和一个平民出身的女演员的私生女。她的母亲也是贵族和平民女儿自由结合的果实。所以在乔治·桑的血脉中,流着贵族与平民两种因素相融合的血液。在她的思想中,这种超阶级的爱情和婚媾也是有来源的。她最崇拜的作家,十八世纪的卢梭(1712—1778),日内瓦的一个普通钟表匠的儿子,自学成才的思想家和文人,在他一生中和贵族女子发生爱情关系不止一次,他的轰动一时的小说《新爱洛绮丝》描写的就是一个贵族小姐和她的家庭教师的爱情。卢梭是十八世纪的作家。乔治·桑是十九世纪的作家。在他们的时代,已经可以把贵族与平民之间的超阶级恋爱公然写在书中。在中世纪和十六世纪的法国,情况大不相同。那时,如果一个平民男子对贵族妇女起“不良”念头,被人发现之后,立刻要受砍头的重刑。

《木工小史》一开始,作者介绍了男女主人公的故乡和各自家庭。比埃·于格南是维勒普娄乡镇上年高望重的老木匠于格南师傅的独生子,手艺高,人品好,方圆数十里找不到第二个像比埃那样英俊的小伙子。女主人公绮绶·德·维勒普娄,是维勒普娄老伯爵钟爱的孙女。她端庄秀丽,好学深思,和一般骄奢浮浅的贵族小姐显然不同。老伯爵从巴黎回到他的封地维勒普娄,准备长住。这个地名虽系虚构,却是颇有深意。乔治·桑最爱看的一部小说,卢梭的《新爱洛绮丝》所写的那个苦恋贵族小姐的平民出身的家庭教师,名字就叫圣·普娄。可见乔治·桑在写绮绶和比埃的爱情故事时,未始没有想到《新爱洛绮丝》中的一对情人。两部小说基本上有相同之处,都是写超越阶级界限,打破门第成见的爱情。

维勒普娄伯爵携眷还乡,打算在故乡养老。他事先写信吩咐他的管家,雇用木工,修葺老屋,尤其是原来的小礼拜堂,准备改装为书画陈列室和游艺室,需要能工巧匠,才能胜任。而镇上的木工于格南老师傅和儿子比埃,恰好是最适当的人选。小说通过这个巧妙安排,使贵族府中的千金小姐和平民身份的青年木工有常常接近的机会,日子稍久,自然而然地发生爱情。不过《木工小史》的爱情故事不是很单调的。它和花枝一样,有主枝,有分枝。主枝是比埃和绮绶的爱情,分枝是阿莫里和老伯爵的侄孙媳妇,侯爵夫人约瑟芬的不正当关系,另一分枝是阿莫里和萨维尼安娜的感情。这个第二分枝虽然不是小说的主要情节,可是写得很真实,很有深度,萨维尼安娜这个平民妇女的形象也特别动人。她丈夫是和阿莫里同属一派的木工行会会友的领头人。按照行会的规定,领头人和他的妻子开设一家小旅舍,供同派的会友在那里歇脚、进餐或住宿。这个小旅店同时也作这派木工聚会之所。阿莫里曾经在那里住过一些日子。那时,他是将近二十岁的小青年。萨维尼安娜也不过二十多岁,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这个平民妇女性情温和、态度端庄,容貌也很秀丽。她管理小旅店,里里外外,井井有条,待人接物,既热情又有分寸,过往的木工人人称道她。她对丈夫十分忠诚,丈夫对她也非常温柔,家庭生活是和美的。可是萨维尼安娜心中老是有点不满足的感觉,原因是她丈夫年龄比她大得多。因此,当她发现阿莫里对她怀有默默的爱慕之情时,她也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他。虽然她岁数比阿莫里大一些,但两人都在青年时期。后来萨维尼安娜的丈夫因病去世。阿莫里应比埃邀请到比埃家乡去帮助于格南父子赶做伯爵府上的木活,他和侯爵夫人约瑟芬偷偷摸摸搞得火热,早把萨维尼安娜对他的一片深情置诸脑后。

萨维尼安娜守寡之后,独自一人照管旅店,又要抚养两个孩子,觉得无法支持,而且她的经济条件也很紧张。她丈夫在世之日,本已向一个善良正直的木工借了许多钱,维持旅店的营业和自己就医治病。这时,那位对她丈夫一向忠诚的木工就向她示意,希望她能改嫁给他。这样,以前的欠账可以一笔勾销,小旅店就算他和萨维尼安娜共同的产业,由两人共同经营,两个孩子也由他负责抚养。按说这是合理的安排,可是萨维尼安娜犹豫很久,最后还是拒绝了朋友的请求。因为那位木工岁数比她大得多,她对他一向很尊敬,可是没有爱情。她想,前半生自己已经走错了路,和一个岁数大的人结婚,心中总是郁郁不乐,后半生可决不能再不拿定主意。更重要的是那时她心中惦着阿莫里,以为阿莫里也仍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她。她宁愿嫁给阿莫里,即使受穷。于是她把旅店的全部设备和房屋都卖掉,用所得的钱偿清债务,使她自己和两个孩子都成了自由的人,虽然他们已一贫如洗。最后她把随身的衣物打了一个不很大的包裹,带了两个无父的孤儿,到比埃·于格南家乡去找阿莫里。忠厚的女人,她没有想到这样做是多么冒险。

见了阿莫里之后,她发现他完全变了。他对她十分客气,可是一点也不热情。等到她明白阿莫里已经爱上了别的女人,对她已经毫无感情,她悲伤得心都碎了。可是她仍然保持庄重的态度,决不愿意当着她的孩子和一些陌生人痛哭一场。她也不愿意回去求丈夫生前的朋友援助她。她接受了绮绶的帮助,为伯爵府中做些浆浆洗洗、缝缝补补的活计,用微薄的报酬,勉强使自己和两个孩子免受饥寒。

萨维尼安娜是《木工小史》中突出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其重要性不亚于比埃与绮绶这两个正面人物。作者塑造理想化的平民青年比埃·于格南,同时又塑造理想化的平民女性萨维尼安娜。这个人物比理想化的青年木工比埃更朴素、自然、真实、深刻。作者既塑造了理想化的、开明的贵族女性绮绶,又塑造了和绮绶的形象相衬托的理想化的平民女性萨维尼安娜,这个形象比绮绶更落落大方,入情入理,亲切动人。这个平民女性,不但有秀丽的风度,而且有美的灵魂,她识大体,通情理,有热情,有分寸;她责己严于责人,阿莫里对她感情不忠诚,她没有怨言,就责怪自己太轻率了。她比贵族妇女更有教养,更有涵养,然而毫不矫揉造作。萨维尼安娜是《木工小史》中塑造得最成功,感人最深的人物形象。就整部小说而言,萨维尼安娜不是主角,而是配角,然而这个人物发出的光辉,绝不在主角绮绶之下,甚至也许超过绮绶。萨维尼安娜这个形象替《木工小史》增光,替作者乔治·桑增光。我们不可能一一分析小说中的所有人物。着重提出萨维尼安娜,是为了举例说明这部小说的精华所在,说明乔治·桑艺术的优点。

在这部小说中,萨维尼安娜和阿莫里的爱情故事,起着两种作用。首先,它是比埃和绮绶两人的爱情故事的陪衬。比如画花,为了突出主要的一枝花,或一朵花,必须在旁边画非主要花或叶,作为陪衬,相形之下,使主要的目标更为突出。其次,它是小说中两个重要内容之间的联系。一边是平民青年比埃和贵族小姐绮绶之间的爱情,一边是木工行会中各个不同派别之间的争夺殴斗。这两种本来互不相关的情节之间需要一种黏合剂,它使小说的全部情节给人以互相贯穿而不是支离破碎的印象。阿莫里和萨维尼安娜的爱情就是起这种黏合剂的作用。

比埃的父亲,于格南老师傅属于老一辈的木工。在他年轻时期,法国木工周游全国,寻师访友,精练手艺,同时参加行会,参加派别斗争的这种风气,可能还不是十分盛行。于格南师傅从未参加过行会,也不曾周游法国。他因此吃过亏。有一次,他在村外的大路上遇见一个外地来的木工。此人是行会会友,他见了于格南之后,发现对方不是行会会友,而且态度傲慢,于是毫不留情地把于格南痛打一顿。于格南吃了亏还不好意思对人说,闷闷不乐地在家养伤多日,才告恢复。从此他对木工行会恨之入骨,不论哪一派的木工,他都恨。他不许他儿子比埃参加行会。可是比埃到了二十岁就向父亲提出允许他周游法国的请求。父亲拦阻不住,只好给了他一点钱,让他到法国全国的大路上到处漫游,一边干活谋生,一边拜师傅学手艺。自然,他也免不了参加行会。回家之后,比埃只向他父亲说了学艺的经过,没有向父亲提起参加行会的事。老于格南没有追问,他心中明白,比埃很可能已经是行会会友。

于格南父子在维勒普娄伯爵府中干活,本来完工的限期就很紧,不巧老于格南和一名比较得力的徒工又不慎受伤,需要养息几天。比埃只好取得父亲同意,到邻近的小城布卢瓦去请几个他熟识的木工来帮忙。到了布卢瓦之后,比埃到萨维尼安娜和她丈夫经营的旅店投宿,因为他正是这旅店所代表的“卡渥派”木工行会会友。旅店中聚集着卡渥派全体木工,在讨论如何应付“得渥郎派”木工的挑战。得渥郎派是卡渥派的死对头。他们人多势壮,企图把卡渥派木工赶出布卢瓦城,然后占据他们的地盘。他们的挑战方式是手艺竞赛,两派木工各选手艺高强代表若干人,分头制作一件难度极高的木活,谁的制作最精巧,谁有权将敌对派的木工赶走,不让他们在本地工作和生活。这种竞赛很难得到公平合理的评判,所以往往引起争执和殴斗。《木工小史》第十章详细介绍了木工行会各派的历史和互相倾轧、争执、殴斗的情况,第十三章描写了两派敌对的木工残暴殴斗,互有死伤的悲惨场面。得渥郎派木工不等规定竞赛开始,就集合大队人马,手执棍棒袭击卡渥派的旅店,破门而入,见人便打。卡渥派木工为了自卫,只好迎战。那天,比埃·于格南和阿莫里都在场。比埃一贯反对木工之间各立宗派,互相斗争。但是敌人已经迫到眼前,没有办法,只好起来自卫。阿莫里为了保护萨维尼安娜,打死了一个敌人,自己也受了重伤。那时,这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小青年深深地爱着萨维尼安娜,为了保护她,他流尽自己的鲜血也甘心。没有想到后来他迷上了一个贵族少妇,竟把萨维尼安娜完全忘了。

乔治·桑为什么这样详细地介绍和描述各派木工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呢?主要的原因是:乔治·桑是卢梭的信徒,她不但有民主思想,也怀着一片平等和博爱的热情,她确实关心劳苦大众的生活,她目睹木工行会会友之间的互相争夺、殴斗和残杀,深为痛心。她在自己的小说中揭露这种野蛮的封建势力的影响,希望引起公众重视,甚至有人挺身而出,设法改变不合理的社会现状。其次,她寄希望于工人阶级内部的明智之士,她笔下的比埃·于格南,就是这种优秀人物。她不惜大量笔墨,叙述木工队伍内部的兄弟阋墙,为了作一反衬,从而突出比埃的高大形象。因为比埃耿耿于怀的就是要设法调解工人兄弟之间矛盾斗争,使他们友爱互助,团结起来,对付他们共同的压迫者、剥削者。在《木工小史》第十二章,作者借比埃的口,说了这样的话:“你们看不见富人的世界吗?他们有什么权利生来就幸福,你们有什么罪过在贫困中生活,在贫困中死亡,你们永远没有想到过吗?”

在本书第九章,比埃说得更清楚:“我明白了一切劳动者共同命运的意义,在我们大家中间制造区别、等级、敌对阵营,这种野蛮习俗使我感到越来越残忍有害。怎么?那些为他们的利益而剥削我们的……敌人,难道还不够我们对付吗?我们应该彼此吞噬吗?被富人的贪欲所压迫,被贵族的妄自尊大降低到所谓下贱的条件中……我们受的屈辱还不够吗?我们还不够不幸吗?难道说,在忍受别人把我们推到最低阶层的不平等时,我们自己还要设法在我们之间强调这种荒谬的、罪恶的不平等吗?”

这些话说明比埃的思想感情中出现了朴素的阶级觉悟,也说明乔治·桑的思想感情中蕴蓄着朴素的社会主义理想。但是乔治·桑毕竟是个浪漫主义作家,她一面认为像比埃·于格南那样的有知识有见解的人才,在工人们队伍中并不是孤立的例子。她是把比埃当作有觉悟的工人中的代表人物来描写的。与此同时,她又竭力将比埃这个形象神秘化,“使他成为一个神秘奇特的人物,有些像那些有灵感的牧羊人,他们生在古老的传统中,带有先知的天才”(见第十二章)。作者通过和比埃情同手足的好友阿莫里,对比埃作了这样高的评价和颂扬:“过去我只觉得你是一个有学问、诚实、善良的会友。而现在,我看你不仅仅是如此,不仅仅是一个工人,也许不仅仅是一个人。我怎么说呢,我想象你就是耶稣,这位木工的儿子[1],贫穷,微贱,在大地上流浪,对像我们一样没钱,差不多吃不饱,没有受过教育(人们是这样描写我们的)的苦难的工人们说话。”(同上)

不少评论家认为乔治·桑把比埃的形象美化得过火了,使人有不真实的印象。过分地美化、理想化小说中的正面人物,这是浪漫派作家的惯用手法。例如雨果在他的小说中就常用这类手法。而巴尔扎克、司汤达、福楼拜等现实主义大师,则不用这种夸张法。此外,全面铺开群众场面,借以烘托其中的一个鹤立鸡群式的优秀人物,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惯用手法。所以说乔治·桑的小说总的倾向是浪漫主义。对浪漫主义也要一分为二,它有缺点,也有优点。浪漫主义在当时当地曾经有过进步作用,不能因为它不是现实主义就一笔抹煞。

乔治·桑竭力美化比埃·于格南,也不是毫无根据的,她心中有塑造这个形象的活样板。近在身边的是比埃·勒鲁(1797—1871),远一点的样板就是她最崇拜的思想大师与文学大师卢梭。比埃·勒鲁是一八三三年圣伯夫介绍给她的,为了帮助她在自己彷徨不定的思想上找出比较明确的方向,因为勒鲁在当时算是一个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思想家。乔治·桑和勒鲁来往之后,非常满意。她写信给圣伯夫说:“你给我介绍勒鲁这个念头,我觉得真是友谊的天才上发出的闪光,因为勒鲁的智慧真足以弥补我自己智慧之不足,同时他的人道情操完全适应我自己的人道情操的各种冲动。”[2]勒鲁年轻时曾经当过排字工人和校对。后来他自学成才,发表著作《论人类的原则及其未来》等。在政治上,勒鲁曾经接近圣西蒙派,后来转向共和党。这一切都影响过乔治·桑。然而乔治·桑是小说家,是艺术家而不是思想家,不能要求她有完整的思想体系。她只能有热情和美梦。她和勒鲁的关系相当亲密,和勒鲁一同办过报,人们说她是勒鲁的女弟子,她确实也把勒鲁当作老师。在她心目中,勒鲁就是工人出身的学者。那么为什么比埃·于格南不可以成为第二个勒鲁呢?比埃·于格南的形象中有勒鲁的成分,然而不尽是勒鲁而已,还有别的素材。

一八四〇年五月,勒鲁将木工出身的作家亚格力戈尔·佩底吉埃的著作《木工行会之书》借给乔治·桑看。同月二十日,乔治·桑和佩底吉埃初次见面,嗣后两人结成朋友。在那时以前,乔治·桑对于木工行会的情况一无所知。读了佩底吉埃的书以后,乔治·桑大为振奋。因为这位木工作家的书中有木工行会的材料,也有行会会友的诗歌,而主旨在于呼吁木工们觉醒,使行会成为工人兄弟团结一致的组织,不要再互相争斗,互相残害。这也正是比埃·于格南的思想。没有佩底吉埃就不可能有比埃·于格南。没有《木工行会之书》就不可能有《木工小史》。《木工行会之书》早就被人遗忘了,而《木工小史》直到一九七九年,法国的乔治·桑研究会还发表了经过严格考订和详细注释的新版。中译本根据的就是一九七九年的新版。小说是艺术作品,优秀的艺术品必然有强大的生命力,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木工小史》另一特点在于和历史背景结合得相当具体。书中叙述的情节都发生在一八二三年,作者在小说的第二十九章中明确指出:“就在一八二三年的十一月三日,也就是在科林思人[3]和侯爵夫人发生关系大约两个月以后,人们庆贺维勒普娄伯爵的生日。”

比埃去布卢瓦城招工,走近这座城市时,在大路上遇到一个神秘人物,他主动和比埃攀谈,向比埃提出许多不三不四的问题,并邀请比埃去参加一个神秘的集会。那是一个小市民阶级的知识分子,三十多岁,行动诡秘。许久以后,比埃才知道此人名叫阿希尔·勒弗,公开身份是酒厂的推销员,实际上是烧炭党的地下活动人员,负有物色可能吸收入党的对象的使命。他对于比埃的情况有所了解,因此希望把这个有学识有头脑的青年工人吸收为烧炭党党员。后来比埃在维勒普娄伯爵府中又碰到这个神秘人物。原来阿希尔曾在贵族府中充当家庭教师。近来他常在贵族府中短期做客,隐蔽真实身份,以便在附近一带展开为烧炭党招兵买马的活动。烧炭党的政治目标是颠覆路易十八的封建复辟王朝,准备搞武装起义,所以需要无产者、劳动群众参加。小说一步一步地向读者透露秘密,引起读者的好奇心:原来维勒普娄伯爵,这个老贵族,政治上的老狐狸,也已经是烧炭党成员。

烧炭党本来是意大利民族主义革命的秘密组织,其目标是赶走外国入侵者,颠覆占领者手中掌握的傀儡政权,恢复意大利的自由、独立和民主。这个组织的成员隐蔽在森林中,以烧炭卖炭为公开的职业。在法国路易十八复辟王朝统治时期(1814—1824),法国反对党联合起来,进行颠覆活动,总称烧炭党。一八二二年发生几起烧炭党人武装起义,都没有取得成功。一八二三年法国烧炭党重整旗鼓,准备卷土重来。可是由于法国烧炭党成分复杂,内部意见分歧,所以没有能达到他们的革命目标:推翻路易十八的复辟王朝。法国烧炭党主要由下列四大派组成,即:拿破仑派、共和派和拥护封建王室的奥尔良派与奥朗琪派。阿希尔·勒弗和维勒普娄伯爵属于何派,小说没有明确交代。可能他们两人就不属于同一派别。小说作者乔治·桑倾向共和派,则有事实为证。但她始终没有参加烧炭党。从小说的叙述来看,她对烧炭党并无多大好感。这个地下政党由于内部意见分歧,各有各的目的,所以一直是比较涣散,比较软弱,成不了大事。一八二三年路易十八派遣远征军援助西班牙国王费迪南七世镇压西班牙的革命力量,打了胜仗。消息传到法国,法国烧炭党人目睹路易十八的政权由于西班牙军事冒险获得胜利而更加巩固,于是灰心丧气,意志消沉,慢慢地散了摊子,其中比较积极的分子,纷纷参加别的政党。老朽的维勒普娄伯爵从此不提烧炭党了。《木工小史》的历史背景和政治气候,就是如此。在这方面,《木工小史》如实反映历史,并没有虚构和文饰。

对于我国读者,乔治·桑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法国作家。她的最受欢迎的作品如《小法岱特》《魔沼》《安吉堡的磨工》等,我国都已有译本。可是,对这位十九世纪法国重要女作家的比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与介绍,似乎至今还是空白。本文限于时间与篇幅,不可能来填补这个空白,只能就乔治·桑的生平和主要文学活动作简明扼要的介绍,供需要了解乔治·桑的基本情况的读者参考。

乔治·桑原名亚芒蒂娜—吕西—奥洛·杜班,一八〇四年出生于巴黎,父亲是贵族,在拿破仑军队里任职,母亲出身于近乎流浪的波希米亚人那样的家族,本人是个舞蹈演员,“连舞蹈演员都够不上,只是巴黎通俗剧场中的一个配角”[4]。乔治·桑的父亲和这位“连舞蹈演员都够不上”的浪漫女子相爱、同居。一八〇四年六月五日,两人悄悄地结了婚。不到一个月,即同年七月一日,新娘生下了一个女孩,就是未来的乔治·桑。本来,乔治·桑的父亲把他的婚事瞒着他的母亲。后来老太太听到了风声,大不以为然。她先想拆散这对匆匆结婚的夫妇,不承认他们的婚姻。可是等到她看见了她的孙女,小奥洛,也就是未来的乔治·桑,老太太心软了。她追认了儿子的婚姻,条件是把孙女抱来归她抚养。她始终不爱见儿媳妇,那位“连舞蹈演员都够不上”的青年妇女。她倒是不嫌她出身不高(老太太自己出身也不怎么样),却嫌她佻㒓无行。一八〇八年九月十七日夜间,乔治·桑的父亲从附近城镇上的朋友家中宴饮归来,醉醺醺地骑在马上,缰绳没有抓稳,途中马受了惊,猛力地把背上的人甩在路畔一堆石头上,那醉汉当时就摔死了。

乔治·桑从四岁起只有她祖母一个亲人,依靠她祖母抚养长大。她母亲声言,乔治·桑的祖母不死,她决不回家去看她女儿。祖母对乔治·桑一生影响很大,所以也要介绍几句。她名叫玛丽—奥洛·德·萨克斯,是波兰国王奥古斯特二世的私生子萨克斯元帅和一个名叫玛丽·兰多的女演员的私生女。她十八岁结婚,十九岁就守寡。从那时起,她跟她母亲和姨母一起生活了大约十年。那是当时的女演员们的生活环境,相当自由散漫。可是玛丽—奥洛在这样环境中一直保持端正的品行,没有沾染轻佻的习气。到一七七七年,她认识了一个很文雅的老人,他是“包税人”,包收国家赋税,家财巨万,十分富有。老人向玛丽—奥洛求婚,她同意了。结婚时她二十九岁,新郎七十二岁。婚后生活十分和美,老人有钱,他让年轻的妻子过着非常豪华的生活。她给老人生了一个儿子,后来就是乔治·桑的父亲。这一段家谱说明乔治·桑的父系和母系方面,都有贵族和平民通婚的超阶级婚姻的事实,所以说乔治·桑自己的血液中融合着贵族与平民两种因素,她在她的作品中念念不忘地歌颂超阶级、超门第的爱情,并非偶然。从乔治·桑的家庭历史来看,封建贵族家庭中到处是私生子私生女,可见两性关系的放荡和“自由”。乔治·桑一辈子就相当充分地实践了这种“自由”。我们可以理解,她的“自由”在贵族社会中也不是孤立的现象。不过由于她是小说家,所以她本人的风流逸事特别引人注意。乔治·桑祖母和她的老年丈夫生活了十年。老人八十二岁病逝,给遗孀留下一笔足够她过一辈子优裕的然而有节制的生活。于是乔治·桑的祖母到法国中部安德尔(Indre)省的一个山明水秀的乡村买了一座庄园,在那里安家落户,安逸地度过后半生。这个明智的措施给乔治·桑造福不浅。那个乡村名叫诺昂(Nohant)。我们读乔治·桑的传记常常碰到这个字,可见它和乔治·桑一生关系多么密切。她在那个乡村度过童年和少年时期。当地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她都非常熟悉,当地的人情风俗对于她来说都非常亲切。后来她能写出那么动人的一系列乡土小说,没有她在诺昂的切身体验是不可能的。

祖母死后,乔治·桑继承遗产,成了诺昂庄园的主人。她很喜爱诺昂,这是她毕生的根据地和安乐乡。虽然她常去巴黎,或到别处旅行,可是极大部分时间都在诺昂度过。她的小说大部分是在诺昂创作的。她很好客,诺昂庄园中经常高朋满座。她写的几个剧本也在诺昂试演。她家中有一个演木偶的戏班子,这是她热爱的一种娱乐,她经常和孩子一同欣赏。乔治·桑在诺昂安度晚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

乔治·桑的婚姻生活是不圆满的。一八二二年四月,乔治·桑认识了一个青年,“身材挺秀,举止潇洒,面部表情经常是乐呵呵的,姿态却像军人”,他的确是军人,后备队的少尉,名叫卡西弥·杜德望。他父亲杜德望男爵是拿破仑帝政时期的新贵族。他是他父亲的私生子。十八岁的乔治·桑爱上了这个少尉。同年九月,他们结婚了。一起头,婚后的生活使乔治·桑感到幸福。过了一两年,这种生活和年轻的丈夫,都使她厌倦难忍了。一八三五年八月,这个不安于室的少妇,提出和她丈夫离婚。次年八月,离婚的法律手续完成。那时她三十一岁,从此她过着独身生活,一直到老没有再结婚。她生过一男一女。离婚后,这两个孩子归她抚养。

在乔治·桑漫长的一生中,她不断地有新的爱情对象,新的情夫。她的爱情故事多到不可胜数,其中最出名的是她和法国十九世纪著名浪漫主义诗人缪塞,以及稍后和波兰作曲家肖邦的恋爱和同居经过。在我们涉猎过的乔治·桑传记中,对于这方面都有详细的叙述,好像乔治·桑一辈子除了写小说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她那些无穷无尽的爱情历险记。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多费笔墨。我们只想概括地谈一谈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感想。首先,不能把乔治·桑和法国社会中那些轻佻放荡的女性一概而论。乔治·桑有一个热情奔放的性格。正如她的传记作者之一比埃·萨罗蒙所说,乔治·桑在和异性朋友交往时,常常在友谊与爱情之间不能掌握严格的界限。当她结识一个男子,发现他有某一种优点之后,她的火炽的感情往往会把对方的优点夸大十倍、百倍,于是把对方美化为人间罕有的好人、超人,把对方捧到天上去。等到有一天,她在感情上对这位“好人”发生厌倦,她就再也不能忍受和他在一起,不但必须和对方决裂,而且把对方恨之入骨,恨不得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乔治·桑就是这样一个极端感情用事的女性。她的激情像烈火一样,随时在寻找可供燃烧的对象,等到一个对象烧成灰烬以后,她的激情又去寻找新的对象。她的怒潮一般的激情,是她的文思汹涌的总源泉。她把对于人生的无限情意,都化成酿造文艺美酒的酵素。

乔治·桑是天生的创作人才。她少年时开始写作,虽然早期的试作不值得保存下来,可是她早就体会到两点:首先,写作对于她是莫大的乐趣,是一种陶醉,几乎可以说是本能;往往她在实际生活中有什么使她特别兴奋,或使她特别苦恼的事,她用埋头写作发泄她的情绪,创作完成之后,她的心情也就平静了。这一点显然是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其次,她文思如泉涌,笔端奔放,洋洋洒洒,不能自已。文思高潮时,她必须每天手不停挥,伏案疾书一连数十天,积稿盈尺,才觉得轻松了一些。

一八三一年她在《巴黎评论》月刊上用笔名朱尔·桑(Jules Sand)发表第一篇小说《第一夫人》,因为一八三〇年七月,她认识了一个十九岁的小青年,名叫朱尔·桑陀(Jules Sandeau)。这是一个聪明俊秀的小伙子,又有文才。乔治·桑和他关系亲密,在他的协助下,乔治·桑开始产生值得发表的几部早期小说,所以用这笔名。后来乔治·桑虽然和朱尔·桑陀不再来往,为了纪念那一段友谊,她始终保留一个“桑”(Sand)字,作为她固定的笔名。这就是乔治·桑这个笔名的来由。

乔治·桑文思汹涌,到老不衰。一八三二年她发表使她一举成名的小说《安蒂亚娜》。次年她发表同样受公众热烈欢迎的小说《瓦朗蒂娜》。这两部作品奠定了她在当时法国文坛上很高的地位。直到她生命将要终了的一八七六年,她还发表新的作品《弗拉玛朗德》和《佩斯蒙的塔楼》两部小说。

有些评论家习惯于把乔治·桑毕生发表为数甚多的小说分成几大类,便于陈述。比如:乡土小说,社会主义小说,浪漫主义小说,描写社交场的小说,等等。其实这样的分类不可能精确,因为有不少小说既包含甲类的因素,同时也具备乙类的条件;既可以列入甲类,也可以列入乙类。但是,有些问题是可以肯定的,比如说,《小法岱特》《魔沼》等是乔治·桑的乡土小说的代表作,《木工小史》是她的社会主义文学的代表作。由此可见,爱情不是《木工小史》中的唯一的主题。在乔治·桑的大致统计为八十部的小说中,不可能找出一部没有爱情作为主要线索的小说。《木工小史》的创作意图,不但在于把比埃描写为一个有崇高的品德,有知识有见解的优秀工人,而且作者在比埃身上寄托着很大的期望,她要使比埃日后成为一个用实际行动,完成解放木工行会会友的伟大事业的人。也就是说,他将使木工不再分为互相争斗、互相残杀的派别,使他们团结一致,提高觉悟,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工人阶级的共同敌人。

在《木工小史》中,作者曾经宣称这部小说写的是比埃的青年时代,以后还准备写比埃的中年时代甚至老年时代的小说。可是乔治·桑没有能实现这个愿望。可能是因为要写从事实际的革命运动的比埃,她缺乏具体资料。乔治·桑早期写小说主要凭灵感,凭感情的冲动,小说的基调是抒情的。到了中年时期,写小说的才能臻于成熟的阶段,她写小说就不是单纯地凭灵机一动,而是参考和运用大量有关的材料,因此也增加了现实主义的因素。《木工小史》是乔治·桑成熟期的小说代表作之一。如果作者不大量利用佩底吉埃的现成材料,不可能写出书中第十和第十三等章节。

比较详尽的法国文学史告诉我们,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文坛上,乔治·桑的小说读者之多,影响之广,声誉之高,曾经一度凌驾于巴尔扎克、司汤达和福楼拜等作家之上。可是时间的考验是无情的。今天法国读者和评论家对乔治·桑的看法已大大不同,她的重要性已经远远落在巴尔扎克、司汤达等作家后面。话说回来,如果认为乔治·桑已不值一提,那也是不科学的。乔治·桑的作品有它们的特色,从具有强烈个性的观察角度,反映了当时当地的社会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面貌,所以不能完全否定。实事求是地说,从乔治·桑的许多小说中选出大约十部比较精彩的,作为供今天的读者欣赏的古代名著,这是完全可能的、有益的。而在这大约十部小说的选题之中,不能没有《木工小史》,这至少是我们的管见,提供同志们参考。

罗大冈

1983年4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