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惯习与译者抉择:晚清(1895-1911)翻译规范及译者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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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翻译过程研究纵览

“翻译”一词,本身含有丰富的义项。《译学大词典》对“翻译”一词的义项收录得较为全面,主要包含五个义项,即翻译过程、翻译行为、翻译者、译文或译语、翻译工作(事业)(方梦之,2004:9)。而在英文中,翻译的统称是“translation”,在芒迪看来,“它可以指翻译的整个领域,翻译的结果(已经被翻译的文本)或者翻译过程,也就是生成文本的行为,或者可用‘translating’一词表示”(Munday,2010:4-5)。鉴于翻译一词本身的复杂性,要对翻译过程进行研究,必须首先对翻译的概念作出界定,以便明确本研究中的所指对象。

对翻译的分类,最有代表性的要数结构主义语言学家雅各布森(Jakobson)了。他将翻译分成了三类:

一类是语内翻译,也叫重述,指的是对语言符号用同一语言的其他符号进行解释;另一类是语际翻译,是对语言符号用其他语言进行解释;第三类是符际翻译,指的是对语言符号用其他的非语言符号进行解释(Jakobson,2000:114)。

显而易见,雅氏所谈及的是广义的翻译,而狭义的翻译则仅仅指其中的第二类,即语际翻译。本研究所言的翻译,主要就是针对语际翻译,对翻译过程的探讨,也是以此为对象。

译作的产生源于翻译过程,这是经验层面的直接认识,但对翻译过程的界定,则因为视角的不同,还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也是由翻译现象本身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可以说,翻译过程的界定,能够区分出研究者侧重点和关注点之间的差异。霍姆斯对翻译研究的分支做了比较详细的构想和描述。他将翻译过程相关的研究仅界定为大脑的认知过程,其理解是:“侧重过程的描写翻译研究主要关注翻译自身的过程或行为。翻译理论家所要探究的问题是:译者用另一种语言创造出一个新的、或多或少匹配的文本时,他的‘小黑匣’——大脑里头到底发生了什么”(霍姆斯,2000:177)。霍氏的翻译过程研究大体上是属于心理学层面的研究,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需要借助实验室的实证验证和分析。他指出,“这个过程的复杂程度是非同寻常的。……即使在实验室条件下,当时也鲜有对此过程的系统探索”(Ibid.)。可能是受霍姆斯这一界定的影响,国内外大量的关于翻译过程的研究,都针对的是译者的大脑认知机制和语言转换的心理过程,主要的研究手段和方法是实验室的实证研究,试图解释翻译过程中的大脑认知机制,比如就有学者提出,“将翻译作为一种过程进行研究,实质上是探讨双语转换的认知心理过程”(肖辉,张柏然,2001:33)。沿着此条道路,学者们尝试对翻译过程进行探索。不容否认的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一领域的研究与其他研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就目前现状来看,在实际翻译研究过程中,人们对“翻译过程”的界定,不仅仅限于心理认知领域,也不仅仅只关注“小黑匣”里所发生的具体认知机制,而是涉及了翻译过程的各个层面。针对霍姆斯的界定,有学者就曾指出:“霍姆斯将翻译过程与翻译行为的认知研究相联系(这一领域此后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他一点也没有提到翻译的社会过程”(Chesterman,2009:16)。而在我们看来,彻斯特曼所言也只是翻译过程的一个层面。目前来看,翻译过程可以分成下面几个层面:一是霍姆斯所界定的翻译过程的认知心理层面,主要关注基于心理认知机制的翻译过程;二是关注语言层面的结构转换和意义传递,翻译被看成是在不同语言之间的意义转换过程;三是将翻译放置在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中,将翻译视为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过程,重视翻译过程的文化功能和效果;四是如彻斯特曼所言,将翻译视为一种社会行为,重视在社会权力差异分布的场景中,各种社会因素对翻译过程的影响以及翻译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功能。这些层面的研究,可以说视角各异,是从不同层面对翻译过程的界定和理解。如果说存在一个共通之处的话,在我们看来,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不管对翻译过程作出什么样的界定,就翻译实践而言,其实际操作主体都是译者,所有的翻译过程都必须有译者的介入和促动才能最终完成。正如奈达所言,“任何翻译原则和步骤都无法将翻译过程看成是与译者自身无关的东西”(Nida,2004:145)。因此,所有的过程都无法回避对译者的定位和相应的考量,其区别只在于,对不同的理论和视角而言,其关注的层面不同、侧重点各异、译者的定位也有所不同而已。对翻译过程的不同界定和关注是基于其相应的理论诉求,翻译过程的多样性之间体现了理论本身的侧重点和局限性,这些不同视角的分析和探索,有利于增强对翻译过程的了解,而且理论视角之间的相互借鉴,也有利于加深对翻译这一复杂现象的认识。本章的主要内容,就是对翻译过程的几种有代表性的视角进行分析和对比,对各自的成就和缺陷进行批评与反思,进而对社会学视角下的翻译过程进行界定,为进一步的研究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