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学争鸣:社会学所代表作(198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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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形态的两重划分与我国当前社会变革的实质

陈烽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改革与开放的深入、全面发展,在我国已经出现一股巨大的社会变革的潮流。从总体上把握这场社会变革,在理论上给予明晰的说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

但是,我国原有的社会发展基本理论体系却无力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在它的五种社会形态的划分中,在它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基本适应、只需完善的论断中,无法找到我国当前进行如此重大社会变革的必要性,更无法得出人们日益感受到这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第二次革命”的判断。因为革命意味着质变,而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在这场变革中并不发生质变。在这种理论体系下,人们往往直接引用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一般原理,对当前特定的社会实践加以论证。令人尴尬的是,这种理论体系对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普遍规律”的概括,一方面无法得到除西欧之外的世界绝大部分地区普遍史实的支持,另一方面却始终成为中国“不能超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应当补资本主义的课”等主张的依据。

近几年来,西方学者关于社会发展的一些理论、学说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兴趣。他们的“农业社会(文明)”到“工业社会(文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等概念和论述,已被日益广泛地用来说明我国当前的社会变革,人们感到这种历史分期法有其可取之处,他们对两大历史时期社会特征的许多描绘和概括,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世界历史的普遍事实。而这些内容正是我国原有社会发展理论中所缺乏的。但是,从我国原有社会发展理论看来,这种方法和理论的明显问题是“技术决定论”和“超阶级性”,“工业化”和“现代化”只是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联系的概念,不能用来说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性质,因而不能构成社会形态的概念。把工业化、现代化扩大为社会整体的状态,不仅抹杀了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区别,而且意味着我国不仅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上,而且在整个社会的发展阶段上都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高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发展观和基本原则是不相容的。

挑战是严峻的。唯一的出路是重新理解和继续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基本理论。所谓重新理解,就是彻底审视我国原有的社会发展基本理论体系是否真正符合和完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意,也就是“回到马克思”;所谓继续发展,就是严格按照当今世界和我国社会发展的事实,对经典作家的有关理论进行检验、修正、补充和发展,也就是“超越马克思”。在这一过程中,吸收西方社会发展理论中的合理成分是完全必要的。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长期受到忽视的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三大形态的理论,为我们的探索提供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基点。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马克思在这里划分三大社会形态的方法显然不同于他划分五种社会形态的方法,而对前两大社会形态的划分则接近于“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划分。本文试图对马克思的划分社会形态的两种方法和理论,及其对认识我国当前的社会变革的意义,作一概要的探讨。

二、生产关系的两重结构

人类社会是由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的综合体系,生产关系是其中最基本的关系。以生产关系的不同类型作为区分人类社会不同形态的根本标志,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的总称,它实际上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是一个由多种关系组成的体系。按照笔者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论述的理解,生产关系至少可以分解为两个基本方面或层次,劳动占有关系和劳动交换关系。这两者构成了生产关系的两重结构。要想取得对生产关系完整、科学的认识,必须对这两重结构分别进行考察,然后综合起来加以认识。

(一)劳动占有关系及其历史类型

劳动占有关系所表明的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人们是否和怎样实现对自己或他人劳动的占有。它包括人们对劳动产品的占有关系和对劳动要素的占有关系。

劳动占有关系的最终体现是人们对劳动产品的占有关系。劳动产品是劳动的物化,对劳动的占有最终表现为对劳动产品的占有。恩格斯曾经使用“产品占有方式”的概念来论述个体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区别,指出前者是“占有我自己的产品”,后者是“占有别人的产品”。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10页。劳动产品的占有关系也就是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不同的产品分配方式形成不同的产品占有关系。

人们对劳动产品的占有关系又取决于人们对劳动要素的占有关系。人们只有取得对劳动要素的占有才能实现对自己或他人劳动产品的占有。劳动要素包括物的要素和人的要素: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不同的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与不同的劳动力占有关系相结合产生了不同的劳动占有关系。因此,对两者必须同时进行考察。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在不同地区和时代,在社会生产中获得过统治地位的劳动占有关系有五种基本类型,即原始公社占有制、奴隶占有制、封建占有制、资本主义占有制和社会主义占有制,个体占有制在许多地区和时代广泛存在,但未占过统治地位。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占有制是人类劳动占有关系的未来形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劳动占有关系的各基本类型之间并不存在着逐级进化、依次更替的必然联系。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只是在西欧出现过从原始的、奴隶的、封建的到资本主义的占有制依次更替的过程。马克思本人曾坚决反对把他从研究西欧历史中得出的结论推广到人类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去。他明确指出,西欧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只限于西欧,把这种必然性“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给我过多的侮辱”。遗憾的是,正是马克思的一些“忠实”后继者使马克思和他的学说蒙受了这种不应有的侮辱。

在我国原有社会发展理论中,对生产关系的考察主要就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中心对劳动占有关系的考察。劳动占有关系确是生产关系体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并不是全部。仅仅研究劳动占有关系不足以把握生产关系体系的整体发展规律。这种研究的局限性已在它无力为我国当前的改革、开放提供理论依据的状况中十分明显地表现出来了。现实中的生产关系绝不仅仅是“为谁生产”的问题,而且是“怎样生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要素和产品的“归属”问题,而且是生产的“运行”问题。这就需要考察生产关系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交换关系。

(二)劳动交换关系及其历史形态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从来没有把自己的视点仅仅局限于劳动占有关系,而是从一开始就对劳动交换关系予以高度重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大量使用“交往形式”“交往方式”“交往关系”等用语来表达他的生产关系范畴的雏形。他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已成为桎梏的旧的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被适应于更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类型的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9页。“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同上,第34页。不久,马克思在致安年柯夫的信中指出:“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7页。随后,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第一次明确使用了“生产关系”的概念,并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2页。总之,在马克思制定生产关系概念的初期,劳动交换关系是其中的基本含义。在以后的发展中,劳动交换关系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着力研究的极为重要的内容。

劳动交换关系表明的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人们怎样分工协作和相互交换劳动。分工与交换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劳动交换关系首先表现为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人类的生产劳动从来就是一种社会性活动,在这种社会性活动中人们总是结成一定的分工协作关系。在我国原有社会理论中,分工一直被认为属于生产力的范畴,这是非常片面的。分工固然是生产力的一种社会结合方式,但更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马克思在论述货币是一种社会关系时曾明确指出:“货币所表现的关系也像任何其他经济关系如分工等一样,是一种生产关系。”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19页。

劳动交换关系又表现为人们之间的产品交换关系。处在一定分工协作关系中的人们,一般总要通过一定形式的产品的交换来交换他们的劳动。

劳动的分工也就是社会劳动在不同生产环节或部门之间的分配,产品的交换也就是不同生产环节或部门中的个别劳动的联结。因此,劳动交换关系也就是社会劳动与个别劳动的关系。它表明个别劳动如何取得社会性,即如何被社会承认为有效劳动。

总之,分工协作关系、产品交换关系、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都是劳动交换关系不同侧面的表现。而所有这些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表现的总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社会生产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或者称为“经济体制”。

随着人类生产的历史发展,劳动交换关系也不断发生历史演变。在世界的不同地区和时代,劳动交换关系的具体类型是丰富多样的,但从最基本的特征来看,可以区分为依次演进的两大形态——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经济(“产品经济”的概念很不科学)是人类劳动交换关系的未来形态。

在自然经济形态下,劳动交换关系的总特征是直接的劳动交换。它具体表现为占统治地位的是自然分工和不发达的社会分工、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直接联系和产品的直接交换。自然分工表现为以性别、年龄等差别为基础的生理分工,和以自然环境的差别为基础的地域分工。畜牧业、种植业和手工业的分工虽已逐渐出现,但主要包含在自给自足的生产单位内部。各生产单位之间没有普遍的生产分工关系,生产单位内部也缺乏普遍的专业化劳动分工。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是一种综合性劳动,劳动中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没有分离,劳动者是自己产品完整、独立的创造者。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使用价值——自给自足。直接的劳动交换表现为直接的产品交换,即产品的交换并不表现为商品的交换,而是直接通过生产单位内部的产品分配来进行。直接的劳动交换又表现为直接的劳动分配,即直接以生产各种使用价值所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为尺度,把社会劳动按一定比例分配于生产的各个环节和部门。因此,个别劳动直接属于社会劳动,或者说个别劳动具有直接的社会性,在自然经济漫长的历史阶段中,土地是主要生产资料,农业是主要生产部门,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很低,生产力的发展十分缓慢。商品的生产和交换已有初步发展,但在分散、孤立的自给自足经济中只处于补充和从属地位。

在商品经济形态下,劳动交换关系的总特征是间接的劳动交换,它具体表现为占统治地位的是发达的社会分工、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间接联系和产品的间接关系,发达的社会分工是以生产过程的专业划分为基础、将劳动者分别固定于不同职业岗位上的分工。社会分工的深入发展不仅造成各生产单位之间产业、行业和种类的分化,而且造成生产单位内部工艺操作程序的分化。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是一种专业性劳动,劳动中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互相分离,劳动者不再是自己产品完整、独立的创造者。生产的直接目的不再是使用而是交换。于是形成了全社会范围的分工协作体系和劳动交换关系。这种劳动交换关系,在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不足以消灭社会分工和人们之间利益差别的条件下,唯一可以被接受的方式就是实行产品的等价交换——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量的等量劳动相交换。个别劳动不再直接属于社会劳动,只有通过其产品的市场交换才被承认为社会劳动。社会劳动已无法直接分配,而只能通过市场竞争来间接分配。社会分工和等价交换在使人们成为各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同时,又使他们通过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在广阔的范围内相互依赖,在商品经济形态下,工业是主要生产部门,生产是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价值规律驱赶着商品生产者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改进生产技术,节约劳动消耗,使生产力在不断变革、更新中以自然经济条件下无法比拟的速度迅猛发展,从而为更高的经济形态准备历史条件。

在未来自由经济形态下,直接的劳动交换关系将在更高的形态上得到再现。它表现为自由分工、自由劳动、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直接统一和产品的直接交换。劳动的分工不再是把劳动者束缚于某一固定岗位的绳索,人们将根据自己的才能和爱好,自由地投入到广阔的社会劳动的不同领域之中。从直接生产过程中摆脱出来的劳动本身,精神因素与物质因素又重新结合起来,成为真正体现人的本质的自由创造活动和生活的第一需要。人力基本退出直接生产过程,使价值实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基础崩溃了,于是等价交换转化为无偿交换,间接劳动分配转化为直接劳动分配。衡量社会财富的尺度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人们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人类的生产从此进入自由王国的领地。

总之,人类生产的历史就是劳动分工不断进展的历史,就是劳动交换不断扩大的历史,也就是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历史。而这一历史进程是由生产力发展的标志——生产工具的发展直接决定的。劳动交换关系的三大历史形态直接决定于生产工具的三大历史形态。自然经济的基础是手工工具系统,手工工具对劳动者体力和技巧的高度依赖,决定了劳动分工与交换只能釆取简单、初级的形式。商品经济的基础是机械化工具系统,机器的使用推动社会分工在深度和广度上迅速发展。使商品的生产与交换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在社会生产中获得统治地位。自由经济的基础是自动化工具系统,生产的全面自动化使人力退出直接生产过程,直接劳动时间的耗费与劳动产品之间失去可以相互比较的比例关系,从而导致商品经济的消亡。因此,劳动交换关系是由生产力直接决定的生产关系,它的历史发展充分表现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各基本发展阶段具有依次更替的必然性。这就是商品经济形态不可逾越的根本原因,从世界历史发展的事实来看,所有地区都经历过自然经济形态,在此之后也都进入商品经济形态。虽然我国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曾经一度试图越过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但实践已经证明这是无法办到的,因为以机械化工具系统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只能以商品经济的形式存在。

(三)生产关系两重结构的相互关系

在现实的生产关系中,劳动占有关系与劳动交换关系是有机地结合为一个统一整体的。一定的占有关系总是通过一定的交换关系得到实现,一定的交换关系也总是在一定的占有关系下进行。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但是,从两者相互作用的性质和程度来看,是劳动交换关系决定劳动占有关系,劳动占有关系反作用于劳动交换关系。

1.劳动交换关系决定劳动占有关系

首先,劳动交换关系决定劳动占有关系的基本性质。它表现为劳动分工协作关系的发展决定了私有制的产生和消亡。在人类发展的初期,石器的使用使人们只能进行自然分工和简单协作的集体劳动,这样的劳动分工协作关系决定了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要素、平均分配劳动产品的劳动占有关系。铁器的使用使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逐渐取代集体劳动,劳动分工协作关系的这种变化,使生产要素和劳动产品的私人占有随之产生,剩余产品的出现,只是使占有他人劳动产品成为可能,而公共管理职能与直接生产劳动的社会分工,才把这种可能变成了现实。恩格斯曾经指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使财富增加并且使生产场所扩大的同时,在既定的总的历史条件下,必然地带来了奴隶制。”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7页。任何阶级的剥削性占有都必须以完成某种公共管理职能为基础,否则它就不能维持这种占有。随着劳动分工协作关系在不同地区和条件下的具体发展,私有制的发展也表现为各种不同形态和阶段。而当生产工具的全面自动化使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们之间利益差别的消失成为可能时,是社会分工向自由分工的转化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私有制彻底消亡。这是因为人力退出直接生产领域,使全体社会成员获得充裕的自由发展时间,所有人的全面发展使凝固式劳动分工成为不必要和不可能。人们之间不再存在由社会分工掘成的鸿沟,因劳动的社会差别而产生的利益差别的基础也就消失了。劳动的主要目的不再是取得劳动产品,而是享受劳动本身——全面发展的人的自我实现。总之,劳动者的社会分工是一切社会利益差别的基础,从而是不平等的劳动占有关系的基础。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其次,劳动交换关系决定劳动占有关系的基本形式。它表现为在自然经济和自由经济形态下,劳动占有关系的形式具有直接性,形式与内容相统一;在商品经济形态下,劳动占有关系的形式具有间接性,形式与内容相背离。在典型的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交换关系的直接性(即不经过商品交换),劳动占有关系的性质也是直接、裸露地表现出来的。对占有自己的劳动来说,保持了对自身劳动力的占有,就保持了这种占有;部分丧失了对自身劳动力的占有,就部分丧失了这种占有;全部丧失了对自身劳动力的占有,就全部丧失了这种占有。反过来说,对他人劳动的占有是通过直接占有他人劳动力来实现。因此,劳动占有关系在内容和形式上是直接统一的。原始公社的平等占有关系在形式上也是平等的。奴隶制和封建制的不平等占有关系在形式上也是不平等的,表现为直接的人身奴役和强制的产品剥夺。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交换关系具有间接性,对劳动的占有也变为间接的占有,即只有经过商品交换才能实现占有。劳动占有关系的性质是间接的、隐蔽地表现出来的,内容与形式发生背离。资本主义占有关系是剥削性的不平等占有关系,但在形式上却是平等的,表现为工人与资本家之间劳动力商品与工资的等价交换。社会主义占有关系是非剥削性的不平等的占有关系,但在形式上也是平等的,表现为劳动者之间平等的按劳分配——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按劳分配是形式上的平等、实际上的不平等。在自由经济直接劳动交换关系的基础上,共产主义占有关系成为内容与形式重新统一的真正平等的占有关系,即在需要面前人人平等。

总之,是劳动交换关系决定劳动占有关系,劳动占有关系必须适应劳动交换关系。恩格斯早已从唯物史观的高度对此作出过明确的结论。他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所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07页。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生产方式显然不包括劳动占有关系,只包括“生产什么、怎样生产”,而“怎样生产”的问题,主要就是怎样分工协作的问题。归根到底,劳动交换关系的这种决定作用来源于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生产力的发展直接制约和决定着劳动交换关系的发展,并通过劳动交换关系间接地制约和决定着劳动占有关系的发展。因此相对地说,劳动交换关系是更为基本、更为稳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深层结构,劳动占有关系则是较为多变、较不稳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浅层结构。生产力对劳动交换关系的直接决定作用表现为很强的必然性,生产工具的三大形态直接决定了劳动交换关系的三大形态,各形态之间具有不可逾越性;生产力对劳动占有关系的间接决定作用则表现为较大的偶然性,或者说有较大的“弹性”,在一定的适应范围内,劳动占有关系可以釆取各种不同的具体形式,或出现跳跃性的发展。因此,劳动交换关系只是决定劳动占有关系的基本性质和基本形式,而不是所有具体性质和具体形式。

2.劳动占有关系反作用于劳动交换关系

劳动占有关系并不是完全消极、被动地适应劳动交换关系,而是具有积极、能动的反作用。它可以促进劳动交换关系的进步,也可以阻碍劳动交换关系的进步,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引起劳动交换关系的倒退。不同的占有者,尤其是占支配地位的占有者,总是力图采用最有利于实现和扩大自身利益的分工和交换方式。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占有,使他们可以用强制的方法驱使奴隶进行大规模的简单协作的集体劳动,以生产更多的剩余产品,而这又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在论述古希腊奴隶制的历史作用时曾经指出:“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为古代文化的繁荣,即为希腊文化创造了条件。”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由官府举办的“官工”“官商”在手工业和商业中占统治地位,把商品生产和交换严格限制并内在结合在有利于增进地主和官府利益的范围内,这是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迟迟不能发展为现代发达商品经济的重要原因。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一旦与资本主义占有关系相结合,立即在资产者追求剩余价值的无限欲望推动下得到迅猛发展,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把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卷入以市场为中心的社会分工协作体系。资本主义对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不仅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充分肯定,而且至今仍然继续存在。总之,劳动占有关系对劳动交换关系的反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表现为决定性作用。肯定劳动交换关系从根本上制约着劳动占有关系,并不意味着劳动占有关系的发展失去相对独立性和巨大反作用。从历史发展的连续过程来看,两者表现为相互制约、互为因果的关系。

3.两重结构历史形态的基本对应关系

从世界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劳动交换关系的三大基本形态与劳动占有关系的六种基本类型存在着一定的基本对应关系,即自然经济对应于原始公社占有制、奴隶占有制和封建占有制,商品经济对应于资本主义占有制和社会主义占有制,自由经济对应于共产主义占有制。在这种基本对应关系中,劳动交换关系的每一基本形态都能与对应的各种占有关系相结合,在这些占有关系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顺序关系。生产关系的两重结构决定了人类生产关系历史发展的两重性。从生产关系的深层结构——劳动交换关系来看,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经历着一条基本相同的发展路线,呈现为“单线式”从生产关系的浅层结构——劳动占有关系来看,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经历了多种不同的发展路线,呈现为“多线式”。而从生产关系两重结构的结合来看,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呈现为“单线”与“多线”相互交织的网状形态。

应当指出,在马克思原来的理论构想中,商品经济形态与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是完全对应的。资本主义与商品经济在同时获得充分发展之后一起走向消亡。而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乃是不再存在商品经济的社会。因此,马克思预言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将率先进入社会主义。但是,历史的现实发展,却是一部分两者均未充分发展的国家率先变革生产关系的浅层结构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而在生产关系的深层结构上仍然处于商品经济历史阶段。这样,我们就应根据历史的实践对马克思的原有构想加以修正,破除商品经济只能与资本主义相结合的认识,确立商品经济也可以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认识。但是,这样的社会主义社会与马克思当年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关系的深层结构上已有本质的区别,两者分别属于两大不同历史阶段。因此,马克思当年的设想对于目前现实中的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能适用的。然而我们并不能就此判定马克思的预言完全是错误的。因为当前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之后仍然可能经历马克思所设想的那种发展阶段,即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从商品经济向自由经济过渡的阶段。只有经过那时的社会实践才能对马克思的预言最终作出检验。我们现在还只能说马克思没有预见到至少在部分国家中,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还需要经历与一种特殊的社会主义劳动占有关系相结合的历史阶段。这种特殊的社会主义劳动占有关系由于必须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必然与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占有关系具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这种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之前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历史阶段。为了将目前现实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当年设想的社会主义相区别,下文将把后者直接称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

从目前的现实状况来看,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共同处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都担负着充分发展商品经济的历史任务。从未来的发展前景来看,社会主义国家将在商品经济获得充分发展之后进入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则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资本主义不能充分完成发展商品经济的任务,而需要先经历某种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再进入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另一种是资本主义能够充分完成发展商品经济的任务而直接进入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后一种情况与马克思当年的设想相吻合。

三、社会形态的两重划分

在对生产关系的两重结构进行考察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对马克思划分社会形态的两种方法和理论进行探讨了。

(一)生产关系的两重结构与社会形态的两重划分

一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一定的上层建筑,由此而产生一定的社会形态,这是人们熟知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但由于我国原有社会发展理论把生产关系仅仅归结为以所有制为核心的劳动占有关系,以致认为经济基础仅仅是由所有制关系组成,上层建筑也仅仅是由所有制关系决定的。通过本文前一部分的讨论我们已经看到,劳动交换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深层结构,从而也是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上层建筑并不仅仅是由劳动占有关系决定的,同时也是由劳动交换关系决定的。也就是说,经济基础的两重结构决定了上层建筑具有两重属性,它既有反映劳动占有关系的一面,也有反映劳动交换关系的一面。这样,划分社会形态的基础就并非只能是劳动占有关系的不同类型,而且也可以是劳动交换关系的不同类型。这就是马克思划分社会形态的两种方法的现实基础。

劳动占有关系决定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基本利益关系,并进而决定人们在政治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中的基本利益关系。这种基本利益关系在阶级社会中主要是阶级利益关系。以劳动占有关系的六种基本类型为基础。可以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六种基本社会形态。从这个角度看,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是“多线式”。

劳动交换关系决定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基本活动方式(或者说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并进而决定人们在政治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中的基本活动方式。以劳动交换关系的三大基本形态为基础,可以把人类社会划分为马克思所指出的三大社会形态。在没有找到更为合适的概念之前,我把它们直接称为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和自由经济社会。从这个角度看,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是“单线式”。

总之,对人类社会的历史形态可以作双重划分。六种社会形态的划分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六种基本利益关系,三大社会形态的划分反映了人类社会的三种基本活动方式。三大社会形态在历史时期上分别涵括了六种社会形态,自然经济社会涵括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社会涵括了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自由经济社会对应于共产主义社会。

我国原有社会发展理论体系只注重于对反映人们基本利益关系的社会形态特征进行考察,这就使它在反映人类社会生活上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要想取得对人类社会生活完整、全面的认识,就必须同时对反映人们基本活动方式的社会形态特征进行考察。

(二)三大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

由于三大社会形态的划分,是依据劳动交换关系决定的人们社会活动的基本方式,因此当我们在讨论中涉及人们之间基本利益关系时,主要不是着眼于这些利益关系本身,而是着眼于这些利益关系的实现方式。又由于自由经济社会是对人类未来历史发展的预测,我们的讨论重点是自然经济社会和商品经济社会。

三大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不仅分别表现为社会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三个基本领域中的单一性特征,而且表现为社会结构、城乡关系、生活方式和人的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性特征。本文仅就其中的五个方面作些概要的探讨。

1.经济生活

本文第二部分已就三大社会形态的劳动交换关系做过简要讨论,这里仅再就商品经济社会形态的经济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一些探讨。

商品经济要求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自主活动能力、能够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从而具有强有力的内在动力机制,能够随时对市场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把对生产的直接经营管理权转移到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者手中。现代商品经济的日益社会化必然导致资金的社会化组织形式——股份制等的出现,以利社会资金的广泛筹集、迅速集中和灵活转移,商品经济也必然要求劳动者摆脱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劳动力能够以商品的形式与物的生产要素一起在市场上自由流动。商品经济要求通过建立在价值规律基础上的市场机制来分配经济资源、调节社会生产。市场调节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依靠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一种是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或称为有计划的市场调节)。当商品经济的运行处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时,自发的市场调节就可以基本胜任;但当垄断等因素的出现使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时,由政府出面依据价值规律、通过调节市场参数对社会生产进行一定的自觉调节,就是商品经济发展本身的客观要求了。市场调节要求建立包括商品、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各项生产要素的统一、完备的市场体系,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各项生产要素的宏观配置和微观组合。市场竞争只承认机会的平等和竞争结果的不平等。对竞争中的失败者,则要求通过社会保障系统建立基本生存保障体系,以维持社会劳动力的正常再生产和提供后备劳动力。在社会保障系统中实行一定限度的不等价交换(社会保险)和无偿支付(社会救济),这既是商品经济的自我否定,也是商品经济的自我补充。

2.政治生活

在自然经济社会中,形式上不平等的劳动占有关系产生形式上的不平等的政治体制——专制政体,即产生一种建立在社会成员等级权利基础上的不受约束的最高权力。它的基本特征是以世袭或暴力为基础的政权产生方式,权力高度集中和缺乏制衡的政权组织方式,神秘化、特权化的政治活动方式。各级政府官员的产生主要靠自上而下的遴选和任免,行政行为人格化,以长官意志为转移。社会统治和管理的基本方式是“人治”。

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平等的劳动交换关系和形式上平等的劳动占有关系,产生形式上平等的政治体制——民主政体,即产生一种建立在公民平等权利基础上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最高权力,它的基本特征是以普选制和代议制为基础的政权产生方式,权力纵横划分和相互制衡的政权组织方式,公开化、大众化的政治活动方式。民主化和高效化的原则要求将执行系统的事务官与选举产生的政务官加以区分,实行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严格考核的“文官制”(“公务员制”)使行政行为规范化、非人格化。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协作体系造成社会活动方式的高度相互依赖和契约化,要求实行全面的“法治”,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自由、平等、“人权”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普遍观念和公认准则。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深刻指出的:流通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过程,不但尊重自由和平等,而且自由和平等是它的产物,它是自由和平等的现实基础。作为纯粹观念,自由和平等是交换过程的各种要素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自由和平等不过是另一次方的再生物而已。由于人们生活在“相互平等地交往”的体系中,“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宣布为人权”。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5页。人类进入自由经济社会后,作为国家形式的民主走向消亡。

3.精神生活

在自然经济社会中(自原始社会以后),由于社会分工不发达,精神生产主要是少数社会统治阶层分子的特权。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的发展、更新十分缓慢,教育方式主要是家庭教化与经验传授。与专制政体相适应,社会精神文化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大一统的宗教模式或伦理模式。社会意识中的主要倾向是:血缘和地缘意识,权利崇拜、保守、封闭的思维方式,压抑个性的群体道德,消极、被动的人生态度,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因袭、单一的生活方式选择。

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发达的社会分工使社会精神生产成为专业化的行业和职业,精神产品在不同程度上纳入市场体系。由于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应用性科学研究和普及性文艺创作主要受到市场机制的激励和调节,基础性科学研究和提高性文艺创作主要受到社会捐助和政府资助的鼓励和扶持。商品经济的市场竞争推动科学技术在不断革命中迅速发展,社会生活的急剧变迁促使文学艺术在不断更新中日趋繁荣。与民主政体相适应,社会精神文化领域中的大一统禁锢模式被打破,在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领域中实行学术和创作自由,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允许各种学派、流派、风格、样式的自由发展和平等竞争。教育方式走向社会化、体制化,普及公民基本教育成为保证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正常运行和高速发展的基础建设。社会意识的主导倾向是:自主和自立意识,开拓、创新精神,开放、多维的思维方式,崇尚科学、崇尚理性的社会风气,尊重人、人的价值和尊严的人道主义准则,保护个性的群体道德,忠于职守、讲求信誉的职业道德,文明、礼貌的社会公德,积极、主动的人生态度,求实、求新的价值取向,个性化、多样化的生活方式选择,以及日益增长的世界意识、人类意识。

在自由经济社会中,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重新结合为人的自由创造活动,人类精神生活步入真正灿烂辉煌的自由境界。

4.社会结构

这里讨论的社会结构,主要是社会的阶级、阶层、群体结构和功能结构。它们是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在社会宏观上的综合反映。

自然经济的社会结构是封闭性、单一化结构。社会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直接的依赖关系,表现为血缘依赖关系、人身隶属的依赖关系和人身依附的依赖关系。个人直接从属于群体或他人而没有独立性,初级群体是社会活动的基本单元。社会的功能结构缺乏分化,基本相似的“同质性”初级群体综合性地完成着大部分社会功能。简单的次级群体——社会组织以家长制为基本特征。在阶级社会中,人们之间的阶级、阶层关系表现为等级、身份关系。人们的社会地位与角色主要是“先赋”的,各阶级、阶层主要以血缘遗传的方式世代承袭。社会流动很小。

商品经济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开放性、多元化结构,社会关系的基本特征是间接的依赖关系,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个人摆脱了对群体和他人的直接依赖关系而获得形式上的独立,个体成为社会活动的基本单元。社会的功能结构高度分化,各不相同的“异质性”社会组织专门化地完成大部分社会功能。复杂的社会组织以“科层制”为基本特征。初级群体趋于衰落,自愿结社成为社会群体生活的重要形式。人们之间通过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建立起普遍的、间接的依赖关系和社会联系。社会的阶级、阶层关系表现为形式上平等、自由的契约关系。社会各功能领域中的精英力量是企业家(经理)、政治家和知识分子阶层。人们的社会地位与角色主要是“自致”的。社会流动很大。

在自由经济社会中,社会结构的总特征是自由人的联合体。社会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人们摆脱一切直接、间接的依赖关系而真正获得独立和自由。社会的阶级、阶层差别消灭,个体与社会实现和谐统一。

5.个体的发展

马克思指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个体发展的历史。”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1864年12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页。个体的发展是社会发展在微观上的综合反映。

在自然经济社会中,个体发展的基本特征是不发达的完整性。自然分工、不发达的社会分工和综合性劳动,使个体的发展处于一种不发达的完满状态,表现为“原始的丰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9页。。但是,对群体的直接从属使人的个性没有独立,人们尚没有完全脱离自然等同状态。人类总体能力的低下和社会联系的贫乏,造成个体发展很大的局限性。

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个体发展的基本特征是发达的片面性。发达的社会分工和专业性劳动,使个体的发展处于一种畸形的发达状态,表现为发达而片面的个体能力。摆脱对群体的直接从属使人的个性获得形式上的独立,人们之间出现丰富的个性差异。人类个体能力狭窄、片面的发展造成了人类总体能力全面、发达的体系。而这种总体能力的迅速发展又为消灭个体的片面发展创造着条件。

在自由经济社会中,个体发展的基本特征是全面、自由的个性。“单面人”复归为“全面人”,每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是其他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

以上关于三大社会形态基本特征的探讨,只是一些极为粗略的概述,不可能完全准确,也无法深入展开。但三大形态劳动交换关系的普照之光给整个社会生活染上的不同色彩是鲜明可见的,劳动交换关系对社会文明发展的全面要求和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这些要求和影响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实现程度,会依世界各国具体条件不同而在时间、形式上产生很大差异,不可能完全同步,也不会千篇一律。但劳动交换关系各形态对社会文明的统一的、共性的要求,总会顽强地、或迟或早地表现出来。同时,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组织方式、运行方式,活动方式也对劳动交换关系的发展有巨大的反作用,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就不展开了。

(三)两种商品经济社会的异同

商品经济社会包含着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两种具体类型。科学、准确地认识这两种具体社会的异同,是科学、准确地把握我国当前社会变革的重要前提。从总体上说,由于劳动占有关系的基本类型不同,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基本利益关系上有根本区别;由于劳动交换关系的基本形态相同,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基本活动方式上基本相同。

对资本主义社会应当重新加以认识。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发展中,市场经济、民主政体、现代科学和多元文化取得了巨大发展,社会结构和个体发展也取得巨大进步,社会生活的文明程度达到人类有史以来的一个很高的水平,所有这一切乃是根源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从根本上说,这些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成果不应称为资本主义社会文明,而应称为商品经济社会文明。以资本主义占有关系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功绩,就在于它在很大程度上顺应、反映了商品经济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文明发展的要求。由于商品经济首先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社会文明也在那里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而达到了很高的程度,并已开始出现某些将最终导致商品经济消亡的征兆。但同时,资本主义制度又使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性要求无法得到充分实现,使整个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和严重扭曲。少数人对多数人劳动的占有,使大部分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造成巨大的贫富差距和根本的利害冲突,分散、对立的私人占有制使发达商品经济对自觉的计划调节的要求只能在十分有限的范围和程度上实现,整个社会生产无法根本摆脱周期性动荡造成的巨大损失。社会各阶级、阶层社会经济实力上的巨大不平等,使形式上平等、自由的政治斗争和民主程序产生客观上有利于少数人的政治结果,使法律代表的社会意志更多地反映和服从少数人的意志。社会的精神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服从于资产者对剩余价值的追求,造成大量迎合低级庸俗趣味的精神产品。私有观念的恶性膨胀,使自我中心、享乐至上、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等观念和行为不断滋生,使精神上的空虚、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败和各种社会病态无法避免。贪婪的资产者在把商品经济推向世界的时候,更是通过各种野蛮的超经济手段,进行直接的掠夺和不平等交换,推行强权政治,造成不平等的国际分工体系和不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所有这一切都是与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悖的,从而使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文明呈现出巨大的发展、进步与严重的倒退、堕落并存的局面。

对社会主义社会也应当重新加以认识。由于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同处于商品经济社会这一大历史文明形态之中,它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基本活动方式上必然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相同。而且由于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中产生的,因此它们在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发展程度上一般也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用西方学者的术语来说,就是在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序列上落后于发达国家)。确认这种相对落后和相对进步,并不意味着对社会主义的否定、对资本主义的肯定,而是对自然经济社会文明的否定、对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肯定。而且,从根本上说,以社会主义占有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在本质上更能反映和适应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由于在总体上消灭了劳动占有关系上的剥削性不平等,避免了巨大的贫富差距和根本的利害冲突,公有制占统治地位使发达商品经济客观要求的自觉的计划调节能够充分实现。经济上阶级剥削的消灭使政治上的平等、自由和民主化能够真正产生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整体利益的政治结果,使法律能够真正反映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使社会的精神生产摆脱对少数人私利的依附,更好地为提高全体社会成员文化素质和精神境界服务。社会主义对人的解放可以使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和人道主义等道德准则获得更充分的发展和表现。社会主义奉行的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对外政策有助于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分工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总之,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避免资本主义制度的各种弊病,使整个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得到更充分、更健康的发展。当然,这首先要求社会主义的劳动占有关系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方式,必须建立在适应而不是违背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之上。对于劳动占有关系来说,就是不能企图实行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全社会范围的公共占有,以及对劳动产品的直接按劳分配(以个别劳动时间为依据);而只能实行以生产资料的局部的公共占有为主和劳动力的个人占有,以及对劳动产品的间接按劳分配(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的经济单位和劳动者成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能够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这也正是把社会主义占有关系作为区别于共产主义占有关系的另一独立类型的原因。

我国原有社会发展理论只以劳动占有关系为基础划分社会形态,因而过分强调了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面对立,以及目前的社会主义社会比资本主义全面进步,结果造成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许多反映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进步现象,作为资本主义的腐朽现象加以否定,把目前社会主义国家中许多反映自然经济社会文明的落后现象,作为社会主义的进步现象加以肯定。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人们逐渐发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仅在生产力水平上,而且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组织方式、活动方式和思维方式上都有许多更为进步之处时,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怀疑就自然产生了。有人强调“正视现实”,提出应当补资本主义的课,有人竭力回避现实,以抽象论证来“维护”社会主义的先进性。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却出于同一个认识根源。非此即彼的理论框架使人们在社会主义抑或资本主义的两极对立中犹豫徘徊,单一、僵化的思维模式使人们无法回答亦此亦彼的现实问题。

四、我国当前的社会变革的实质

要想准确把握我国当前的社会变革,首先必须对我国原有的社会发展基本状态与性质有一个恰当的认识。

近代以来,我国在劳动占有关系上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在劳动交换关系上处于自然、半自然经济状态。现代商品经济成分比重很小,并且因大部分是由帝国主义通过超经济强制移植入我国而畸形发展。与此相应的是中央集权的专制政体或军阀割据的分裂状态。近代以来一批批爱国志士不断掀起变革中国的浪潮,企图通过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道路来发展我国的商品经济及其社会文明,但这种努力没有成功。中国共产党人循着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以社会主义为旗帜,领导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变革了阻碍我国商品经济及其社会文明发展的劳动占有关系和政治统治关系,从而在客观上为我国商品经济及其社会文明的健康发展扫清了道路。因此,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客观上担负着在中国充分发展商品经济及其社会文明的历史使命。

遗憾的是这一点当时尚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反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30年中力图走一条与此完全不同的道路。在理论上,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理解上的片面性和某种教条主义态度,主张依据马克思对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设想建立“产品经济”体制,依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建立“一元化”政治体制。在实践上,由于自然经济社会文明成分及其传统影响的潜移默化,逐步形成了一种带有浓厚自然经济社会文明色彩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应当指出,这种体制在其初期曾经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活的进步,但当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其消极作用就日渐明显地表现出来了。)所谓“产品经济”体制实际上是一种限制和排斥商品经济关系、政府直接管理为基本特征的实物配给型体制,即一种放大的半自然经济型体制。按行政系统和区划管理经济,使社会化的经济机体被人为地分割为无数“大而全”“小而全”的半自给自足单位,以分配代替交换,以调拨代替流通。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使劳动力事实上为部门、单位所有,产生类似人身依附的依赖关系,社会流动很小,形成半封闭的社会结构。“一元化”的政治体制造成权力过分集中,缺乏合理的划分和制衡,民主政体很不完善。政府机构对社会生活过渡地直接干预和控制,社会功能结构缺乏分化。政府官员的选拔使用和管理缺乏公开的竞争机制、严格的考核和监控机制。家长式领导比较普遍,行政行为人格化色彩较浓。缺乏实施宪法的保障制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立法十分薄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公民的基本权利经常遭到破坏,以权代法的“人治”现象较为普遍。在思想文化领域中存在着半封闭的大一统模式,在学术研究和文艺创作领域中经常出现粗暴的行政干预,知识分子多次遭到不公正的排斥、打击,忽视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自由、平等、人道主义等观念长期受到不适当的批判。在社会思想观念中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个人和权力崇拜倾向、血缘、宗法观念,平均主义的价值取向,束缚个性的群体道德原则等。所有这一切都日益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商品经济及其社会文明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总之,从劳动占有关系决定的社会基本利益关系来看,我国原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社会,从劳动交换关系决定的社会基本活动方式来看,我国原有社会的性质是半自然经济社会。

我国当前社会变革的实质,就是在社会主义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从半自然经济社会文明形态向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形态的转变。在社会基本利益关系上,这种变革并不引起质变(但会引起量的调整),因此表现为“改革”在社会基本活动方式上,其变革是一种质变,所以可以视为“革命”。正是由于这种社会变革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统治,而是改变社会所有成员的活动方式,它只能以自上而下、有领导、有步骤地以渐进形式进行。而从半自然经济社会文明形态向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形态转化的整个过渡时期,就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一过渡时期的长短,是要以代际更替的尺度来计算的。

我国当前社会变革的重要前提是开展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启蒙运动。在欧洲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兴起的初期,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高高举起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旗帜,实际上是反映、代表了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发展的呼声。这一思想启蒙运动为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武器,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的偏见,这些美好的口号和目标一开始就被建立在抽象的、非历史的理论基础之上,并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限制和扭曲而从来没有真正彻底地实现过。我国自然经济社会文明的历史传统非常深厚,1949年后又在相当程度上继续留存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在思想理论上造成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某种扭曲。因此,我们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从半自然经济社会文明形态向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形态的转化,也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启蒙运动。要在科学地恢复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前提下,为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思想启蒙运动提供一个科学的理论基础。要改变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社会文明互不相容的思维模式,建立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社会文明有机统一的理论框架。要在社会各阶层中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思想启蒙活动,为我国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健康发展创造普遍的社会思想基础和前提。这种思想启蒙活动也必然为克服那些以为只有走资本主义道路才能发展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错误认识提供有说服力的思想武器。

我国当前社会变革的必要条件是实行全面的对外开放。商品经济本质上是开放的、世界性的经济形态,它担负着把整个人类的生产活动联为一体的历史使命。商品经济社会文明本质上也是开放的、世界性的文明形态,它使人类文明的发展超出了国家、民族的界限,在全世界的范围内联结在一起,使各国、各民族的社会文明在相互交流、影响、促进中向前发展。在这种人类文明的世界性汇合、交流中,包含着新旧两大文明形态的冲突,总的趋势是商品经济社会文明战胜自然经济社会文明而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主流。这种人类文明的世界性汇合、交流,又是一体化与多元化的统一,它既蕴含着各国、各民族本质上趋同的倾向,又表现为各国、各民族形式上多样化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我国和许多落后国家爆发社会主义革命的原因,只有以这种世界性的文明交流和冲突为背景才能得到合理的揭示;而当前我国和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发生社会变革的外部动因,也是发达的世界商品经济社会文明体系造成的巨大压力和强大引力。正由于我国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发展的相对落后,更需要从外部为“引进”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发展的积极因素来促进、强化我国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发展,也只有把我国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发展纳入世界商品经济文明发展的体系和主流之中,它才能在经受世界性竞争、比较的洗礼中真正成熟和壮大起来。因此,全面对外开放对于我国当前的全面社会变革来说,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因素,而是关系到胜败存亡的必要条件。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全面对外开放程度是我国社会变革发展程度的指示器。我们应当坚决而稳妥地全面打开对外开放的大门,放开眼界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成果、经验和教训。由于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具体的历史与民族条件,在这种吸收和借鉴中,要将资本主义制度对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扭曲予以复原,对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腐败现象加以剔除,并与我国商品经济及其社会文明的成长、发育程度相适应,与本民族的传统、特性相结合。由于国际经济、政治条件的巨大变化,我国和落后国家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发展也不可能重复西方发达国家的具体道路。对这些都是必须有清醒认识的。

最后,应当强调指出,商品经济社会文明既有相对于自然经济社会文明的巨大历史进步性,也有相对于自由经济社会文明的历史局限性。如高度的社会分工引起劳动的异化和人的异化,竞争造成的巨大压力和起伏动荡,社会关系物化引起的各种拜物教,以及形式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不平等等各种缺陷和弊病。但是,这些缺陷和弊病是它自身运动中不可避免的。我们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弊病,但无法避免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弊病。只想享受商品经济社会文明带来的欢乐而不愿承受商品经济社会文明造成的痛苦,乃是一种非历史的幻想,正如人类只能以牺牲部分成员的利益为代价经过阶级社会走向无阶级社会一样,人类也只能经过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走向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在这里,任何情感的好恶和道德的评判都只能服从历史的选择。这种选择以铁的必然性表现出来,使任何善良的愿望无法抗拒。我们只有勇敢地经受商品经济社会文明的洗礼,才有可能走向美好、壮丽的未来。

(原文载于《社会学研究》1988年第3期。此次收录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