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佑选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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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名词的定义

为了理解这本书,以及理解我今后可能写出的一切著作,必须使读者对国王等级帮派人民四个名词的含义有正确的理解。因此,在开始阐述本书主题以前,我先来探讨一下这四个名词,并逐一地加以简单扼要的说明。

一、 国王

历来一切卑鄙无耻的谄媚分子、宫廷官吏、奴仆走狗和卖身投靠者——总而言之,即所有奴颜婢膝地麇集在国王左右、挤眉弄眼、絮絮叨叨、千方百计地巴结逢迎的下流痞子们,他们总是把国王比做牧人,而把人民比做一群牲口。王权从来不错过一次机会,力图使得这种对他的权利的理解和概念变成家喻户晓。它乐于使用一些符合这个概念的语言和腔调,摆一些符合这个概念的架子;它还把可以说是能够使这个概念形象化和使我们每时每刻都能想起它来的种种标志安置在自己周围,把自己打扮起来。

我认为这种比喻并非毫无相似之处。真的,你们看一看,牧人手里总是拿着一根大棒,说是用来保护牲口免受恶狼的侵袭。可是,如果牲口吃了原野上另有用途的青草,如果在剪毛时发出了轻微的一点叫声,或者在叫它进屠场的时候,而它却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那么,牧人就会用这根大棒尽力来打它。国王手里的权杖恰好就同这种大棒一样。权杖不是别的,它也是一根棒子,不过是一根更沉重、更坚硬的棒子,所不同的只是它比牧人的棒子做得比较精致一点而已。有人说,权杖是上帝赐给国王,国王用它来保护自己的臣民以防止敌人侵犯的。这种说法真是巧妙极了!但是,当国王夺走了他们最后的一个里尔时,当国王或其部下奸污了他们的妻女时,或者当国王纯粹为了私人争执而驱使他们去流血牺牲时,让他们试着去发几句牢骚吧,——那时他们就能看到上帝的这个赠品实际上是赐给谁的,作什么用的。诚然,在我们看来,国王许多方面都很像牧人,不过,我要指出:牧人是人,而他的羊群则是牲畜。其实,大家都知道:国王同他的每个臣民一样,无疑地也是一个人。可见,只有每个臣民都是道地的傻瓜,才肯让别人把自己当作牲口看待。

我可以继续把这个比喻进一步发挥下去,可是,我急于从这个比喻中吸取教训,因为我觉得没有兴趣替王权来写颂诗。让我们根据更多的哲学观点,特别是根据更多的政治观点来研究这个比喻吧!

首先,我应当说:国王这个名词,像我在这儿所理解的那样,指的是一个掌握国家最高政权的人,而不管他实际上叫做国王或皇帝也好,沙皇或苏丹也好,沙赫或教皇也好,或者叫做其他什么名称也好。

绝对不应该把国王和独裁者混为一谈,因为前者是由神权合法权利,抑或由于征服权利而掌握最高政权的,后者则只是由于必要的权利而掌握政权的。一个把国家看做他生时应当保持、死后应当传给子孙的私有财产,另一个则懂得人民是唯一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人民不可能再有主人,正是人民本身掌握着国家的全部政权。人民交给他的任务其实是暂时性的,任务一旦完成,他就应当回到现在受他管理的群众中去。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得出这两者是有天渊之别的。可是,这里所谈的,还不是能十分准确地表明这种差别的,我们只想指出王权必然产生的一些结果。

从前人们认为国王是与众不同的、出类拔萃的特殊人物。他生来是治人的,正和我们认为猫儿生来是吃老鼠的一样。显然,只要不把国王也必须同庶民一样遵守某些习惯计算在内的话,那么,他的权力就肯定是绝对无限的。而他之所以受习惯的约束,则是因为习惯乃是一种任何人都未正式承认的法律,〔这样一些〕法律差不多从来就不是有心想出来的东西,所以,它们受自然支配的程度,要比受人类智慧支配的程度大得多。既然国王的意志就是最高的法律,那么,王权就不应当凭借暴力来行使,因为它决不需要靠暴力来维护它的天经地义的权力;那么,国王的行动就应当光明正大,因为它的行动只须对本身负责,不必为着求得别人的谅解而采取诡谲的行径。

后来,王权丧失了自己的天生的尊严,只在某些条件下才能存在。人们一方面认为它是不必要的,另一方面又认为它对维持他们希望建立的事物秩序是有益的。鉴于它的传统权力随着权力的真实性质被揭露出来而消失,于是,就为它制造出新的纯粹是假设的权力。关于王权由于这一变革变成了什么样子,现在,我用下面的假说来作一个确切的说明。

我假设有一群奴隶,比方说是一千人吧,在一个主人的拥有无限权力的支配下,住在只有他们居住的一个小岛上。其中有些人直接同主人勾搭起来,当他的走狗、暗探、〔行动〕工具和玩弄对象,而大多数人却被迫从事无休止的劳动,以生产维持社会生存所必需的物资和满足主人及其宠儿的穷奢极欲的种种零星物品。有朝一日,他们大家都暴动起来,一致认为:奴隶制度是违反自然的,自由是最神圣的权利,而杀死暴君则是最神圣的义务。结果,他们把主人杀死了!你们想想,以后的打击会从什么地方来呢?就是从那些跟主人一道侵吞工人劳动果实的人方面来——诚然,像他们所宣告的那样,奴隶制度是违反自然的。可是,现在问题是他们这帮人怎样自处呢?

看来,因为大家都出身奴隶,大家都一无所有,所以他们中间没有贫富的差别。既然大家都一无所有,那么,新社会就必然是建立在最完美的平等基础之上。这是理性和正义的原则。可是,原先享有特权的人在摆脱了主人的约束之后,仍然想和从前一样靠剥削工人过日子。只有他们希望做到任意占有和享受以前主人为了奖励他们某些劳绩而赏赐给他们的财产和特权。

因此,他们力图证明,他们的地位是绝对与众不同的,他们有权享受他们刚刚否认并予以消灭的那个政权所赐给他们的各种特权,并且认为剥夺他们这些特权就会违反正义的规律。最后,他们不断使用甜言蜜语、阴谋诡计、许愿、威胁和暴力等手段,居然使受骗的人发生好感并同意他们保留以前所享受的大部分特权,还添上了一些更符合他们新的贪欲的新特权。他们力图签订以享受特权为先决条件,因而完全有利于自己的契约。因为这种契约是不公正的,是用出其不意的手段签订的,他们料想人民迟早会起来反对它,于是便千方百计做到把全部权力委托给本帮中的某一个人,责成他解释契约并监督契约的执行情况。

这个对某些人有利,而与大多数人为敌的最高仲裁官就是用这种欺骗手段遴选出来的。这就是丧失了神权以后的王权的最好的形式。这种王权从革命中诞生出来的就是这个样子。由此可见,这种王权只是被捏造出来用以吓唬人民的稻草人,它只是一个空洞无物的怪影,人类的剥削者就躲在它背后逍遥自在地侵吞人民的劳动果实。英国发生的事情可以作为这一点的证明。如果这样狂热地信仰王权的英国人民有朝一日看清了王权对他所起的作用,那么,他们很快就会起来摆脱托雷党和赤贫现象,因为这两种东西乃是长期残酷地折磨他们的可怕的毒瘤。但是,他们如果不揭发王权的法衣庇护下的一切丑恶行为,那么,他们所怀抱的创造最好命运的愿望就一定会落空;他们要想改进自己的事业就是一天工作十八至二十个小时也是枉然的;他们就是把自己的妻子和刚刚断乳的儿子当牛做马,把他们都缚在机器上,想靠他们的劳力来大量地增加自己的产品也一定是徒劳的;他们想要积累财富,就是绕着地球走遍天涯海角也是白费工夫的;因为王权将会侵吞他们的一切,而他们只能落得个穿破衣、吃草根和喝生水的下场。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认为王权是平等的死敌。

二、 等级

由上节可见,在专制君主政权或神权统治下,特权是王权的产物,是它的工具,而在有制约的〔契约的〕王权统治下,王权本身是特权的产物,是它的工具。

就王权和特权两者本身性质而论,无论在前一场合或在后一场合,它们都是狼狈为奸的。正和来自神权的王权一样,有制约的王权也拥有神授的特权和由于使用阴谋诡计而得来的特权。前者是和各等级相依为命的特权,后者则是和各帮派血肉相连的特权。

关于各等级我所要说的,就是我对于神授的王权所已经说过的,因为各等级的权力也是卑鄙无耻的,它使人民屈辱,使人民破产,而且对于人民所受的苦难漠不关心。封君和僧侣看到人民中间有人吃得好一点,穿得好一点,如果不会因此感到妒忌和害怕的话,那是因为他们明明知道这个人不会因为自己穿得稍微干净一点,吃得稍微讲究一点,就认为自己是公爵或僧侣了。当然,我不打算说是他们方便了这个人,使他能够这样做;但是,要指出:他们剥夺这个人,却是为了要满足自己的骄傲心理、奇思怪想和贪得无厌的欲望,而决非制度要求如此。

有这么一些集团,它的成员依靠社会制度占有别人所珍爱的和不许他人觊觎的一些特权和荣誉,这些集团就叫做等级。各民族中间都有两个主要等级,即僧侣等级和贵族等级。僧侣和贵族由于利害一致,所以总是互相勾结的。他们一旦〔当〕权的时候,总是互相支持的。

如果人民否认自己的法定主人的权力,僧侣就以天国的名义来咒骂他们。而这一武器通常总是较之其他一切可以吓唬人民的致命武器更加有效和更加可怕。为了使僧侣的神启和威信不受人民怀疑,贵族一看到僧侣发出哪怕是一点极小的信号,也会拔剑杀人。

那些在93年就已想到人民福利的不朽的天才们完全懂得:在这两个危害人民的毒瘤没有彻底割掉以前,他们的理想绝对不能实现。但是,当他们想要创立新宗教的时候,他们却立刻忘记了这个真理。可见,他们不明白无论任何宗教总是一个含有病菌的水潭,使人民身体溃烂和死亡的瘴毒就是从那儿传播出来的!可见,他们也不懂得任何宗教一定产生等级,而等级则只有靠牺牲不幸的人民才能生存。

三、 帮派

所有编纂辞典的人都给这个名词下了这样一个定义:阴谋集团。因此,我认为找不出一个更加明确,同时更加适合于整个范畴的名称来说明那些代替各等级掌握权力、占有财富、享受一切荣誉和特权的人的不同社会地位。

来自神权的王权,以及与它一道掠夺、瓜分人民财物的各个等级,都是靠宗教取得自己的全部权力的。显然,为了把人民从这种旧专制制度下解救出来,首先必须使人民明白宗教的虚伪性,进而再使人民认清自己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旧制度经常加以蹂躏,并强令人民加以忘却的。真的,这就是哲学所遵循的方法,而且哲学家的努力最后终于取得了完全的成功。但是,哲学家所犯的一个重大错误,就是完全没有从哲学所确立的各项原理中得出结论来。这表现在这些原理完全可以适用的地方不曾制订出一个社会组织的方案。人民曾经为这个错误付出了代价:从这个时候起,他们的权利完全被剥夺了。由于他们懂得权利的全部价值,并且知道权利是自己争得来的,所以对这种损失特别感到痛心。

就在这个时候,一些妄想取代旧主人的卑鄙无耻之徒,十分高兴地知道在这方面有可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虽然这一任务是非常的困难。他们知道,从前由于人民无知所得到的东西,现在人民的新主人还是能够用欺诈的手段来取得。这些打着一切属于我们和一切为了我们的幌子的无耻集团,就是由此产生出来的。

从这个时候起,欺骗和诚实、恶习和纯洁、虚伪和公正、背叛和忠诚、罪恶和德行,都弄得混淆不清了。

卑鄙下流的伪君子们私下说道:“人民希望平等,那好极了!把这个名词大书特书在我们要给他们颁布的一切法律的最前面吧!他们看到漂亮的标题会感到宽慰的,但不会注意到法律的内容和标题所许诺的东西完全不是一回事。他们重视自己的政治权利,我们就把大量的政治权利赐给他们;但他们行使这些权利,却不能削弱我们的权力。或者,最好是极力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混淆在一起,他们将认为我们是十二分慷慨地把一些权利赐给他们,其实,我们会使他们在义务的重压下弄得精疲力竭。即使我们加在他们身上的沉重负担逼得他们发出一些怨言,那么,这些怨言恰好作为我们有效地镇压他们的理由。每逢人民对自己的命运表示不满时,我们这样做都是节节胜利的。何况我们从未忘记:我们所攫有的政权既违背正义的原则,又违反极普通的理性,总是遭到人民的非议。因此,我们所采取的一切保持政权的方法,从我们做得到的那个时候起就都是正确的。因此,在我们看来,任何无罪的人,从他的死亡对我们可能产生好处的时候起就都是有罪的。”

各等级过去借神权夺得的东西,这些帮派则借颠倒是非的理论和卑鄙龌龊的手段来夺取。我希望本书篇幅容许我比较详细地来揭发这些谬论和卑鄙的手段。我希望我对这种罪大恶极行为的概略的叙述,能够给人民提供一点点概念就好了。我愿人民懂得,不论什么党派,如果它不接受按照永恒的自然规律所确定出来的绝对平等原则,如果它不承认实行这个原则所得出来的后果,那么,它终归只是像我刚才所指出过的那种帮派,终归只是一个人民从它的胜利中除了增加痛苦外不能得到任何好处的帮派。到了人民都认清了这个道理的时候,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将怀着满意的心情而死。

四、 人民

人民!这是王中之王,是最高的统治者,是帝国和权杖的赐予者,是地上一切财富的生产者和主人。然而,死于饥寒交迫及悲观绝望之中的偏偏都是人民!在地球上每一个角落里当牛做马的也偏偏都是人民!不论在哪一种语言中,再没有比“人民”这个词儿更被滥用的词儿了!因此,我们尽力来确定这个名词的真正的含义——在解决社会问题的事业上,这将是一个重大步骤。

人民一词作为史学或地理学中的术语,指的是占据着一定面积的土地、说着同一种语言、使用通用的姓名、承认同样的风俗习惯、受同样的法律保护和规范的一群人。我们说法国人、英国人、西班牙人等等,指的就是这样一些人。

在政治用语中,人民一词便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它指的是那些一无所有和有而不多的人。在现代社会中,这些人就是像古代社会中的奴隶一样的人;而且他们比奴隶还不如,因为他们在替主人工作中劳累得要死时,或者当主人发脾气不愿意再雇用他们时,他们不能向主人要求任何一点东西。到了他们必须向主人乞求一点生活资料的时候,如果主人拒绝把原来答应的东西给予他们,那么,他们除败坏名誉或饿死外,就别无出路了。这就是构成人民或平民一词含义的一些极重要的方面。其所以如此,据说是从基督教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起,对于我们那些借宗教道德端正良心和开通智慧的善良而慈悲的主人来说,像他们那些只知奇怪的和卑鄙的多神教道德的前辈一样平平淡淡地吃我们的劳动果实,已经觉得不够了。他们需要增加寻欢作乐的办法,需要向我们施舍小恩小惠,还需要蔑视我们和侮辱我们!

好吧!我们既不是基督教徒,又不是多神教徒,也不是其他这一类人。我们以后既不希望靠平民过活,也不想布施他们;他们既不蔑视他们,也不侮辱他们。我们对他们说:土地不属于任何人,它的果实只属于培育果实的人。如果这些至今还生活得十分贫困,至今还受尽屈辱的人仍然怀疑自己的力量的话,那么,我们就要补充说一句:剥削你们的寄生虫都是些胆小鬼,他们的人数是微不足道的——同你们比较起来,他们还占不到二百分之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