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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林奇的母亲是个城市姑娘,但他父亲在乡村长大。我们可以以此为起点开始讲述,因为林奇的故事本质上正是个充满双重性的故事。“一切都笼罩在温和的状态之中,一切都很鲜活,但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林奇曾这样表达他对世界的观察,而这种理解恰恰是他所有作品的核心。[1]我们生活在矛盾的王国之中,善与恶、精神与物质、信仰与理性、纯洁的爱与邪恶的肉欲在这里并存,处于令人不安的休战之中。美好和邪恶的相互冲撞之处,塑造出一片复杂难懂的区域,林奇的作品正好栖息其中。
林奇的母亲埃德温娜·松德霍尔姆(Edwina Sundholm)是芬兰后裔,在布鲁克林长大。她吞吐着城市里的烟尘长大,鼻子里闻到的是汽油味,眼睛里看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狡诈,大自然在她心中并不占据任何分量。这些都成为林奇的一部分,塑造了他的世界观。他的曾祖父在靠近华盛顿州科尔法克斯(Colfax, Washington)的小麦之乡务农。1884年,其子奥斯汀·林奇(Austin Lynch)在那里出生。木材厂和高耸的树木,割草后的清新香气,远离城市才能看到的星空——这些东西也成了林奇的一部分。
子承父业,大卫·林奇的祖父也成了种植小麦的农民。在一场葬礼上,他遇到了来自爱达荷州圣玛丽斯(St. Maries, Idaho)的姑娘莫德·苏利文(Maude Sullivan),随后两人结了婚。“莫德受过教育,把我们的父亲培养成了很有目标感的人。”林奇的妹妹玛莎·莱维西(Martha Levacy)如此回忆他们的祖母——莫德和丈夫在蒙大拿州海伍德(Highwood, Montana)附近有块地,莫德建了所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她也是那儿唯一的老师。[2]
奥斯汀和莫德·林奇有三个孩子:大卫·林奇的父亲唐纳德是老二,1915年12月4日出生于一栋既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电的房子中。“他住的地方很荒凉,他喜欢树,因为草原上见不到树。”大卫的弟弟约翰说,“他决意离开草原,不再当农民,所以去学了林业。”[3]
1939年,唐纳德·林奇(Donald Lynch)在位于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Durham, North Carolina)的杜克大学做昆虫学研究生论文时遇到了埃德温娜·松德霍尔姆。埃德温娜在那儿读本科,修德语和英语双学位。唐纳德和埃德温娜是在树林里散步时偶遇的。当时唐纳德抬起一根低垂的树枝方便埃德温娜过去,于是埃德温娜对这位礼貌的小伙子颇有好感。“二战”期间,他们俩都在海军服役。紧接着,1945年1月16日,他们在旧金山东北37公里外的加州马雷岛(Mare Island)上的一座海军小教堂里结了婚。不久后,唐纳德找到一份美国农业部助理研究员(research scientist)的工作,他和妻子搬到蒙大拿州的米苏拉(Missoula, Montana),这个小家总算有了落脚之处。
大卫·基思·林奇(David Keith Lynch)是这对夫妇的第一个孩子。他1946年1月20日出生在米苏拉,不过两个月大时被父母带到了爱达荷州的桑德波因特(Sandpoint, Idaho),唐纳德在那儿为农业部继续工作了两年。1948年住在桑德波因特时,大卫的弟弟约翰出生了,不过他也生在米苏拉:埃德温娜·林奇——现在人人都管她叫“桑妮”(Sunny)——特意回到米苏拉生下她第二个孩子。那一年接近年尾时,这家人搬到了华盛顿州的斯波坎(Spokane, Washington),1949年玛莎出生在那里。为了让唐纳德完成在杜克的学业,1954年这家人曾短暂搬回达勒姆,之后回斯波坎住了一阵,然后于1955年落脚爱达荷州的博伊西(Boise, Idaho),在那儿一直住到了1960年。大卫·林奇童年最难忘的几年也是在这个地方度过的。
“二战”后,美国小孩经历了一段完美的成长时光。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为德怀特·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1953年到1961年在白宫的两届连任奠定了基础。自然世界繁茂生长,似乎所有人都没有太多烦恼。博伊西虽然是爱达荷州首府,但那时只是个小镇,中产家庭的孩子在这儿自由成长,今天已经很难想象那种自由度。家长很少干涉孩子,小孩就和朋友们在家周围的街道上四处疯跑,自己琢磨事情。这就是林奇经历的童年。
“童年充满魔力,尤其是夏天,和大卫在一起的美好记忆都是在夏天发生的。”林奇在博伊西期间最好的朋友之一马克·史密斯(Mark Smith)回忆说,“我家后门和大卫家后门大概只隔着10米,吃完父母准备的早餐,我们就冲出门,一整天都在外面玩。家附近有块空地,我俩拿着爸爸的铲子在那里挖地下要塞,挖完就躺在里面。那个岁数的小男孩都喜欢玩军事游戏。”[4]
林奇的父母各有两个兄弟姐妹,这四个人中除了一位,其他都结婚生子,组成了一个大家庭,孩子们因此有许多阿姨、叔叔、堂表兄弟姐妹,有时这一大家子人会聚在林奇外祖父母位于布鲁克林的家中。“莉莉姑姑和艾德姑父都热情好客,他们位于十四大道的家就像避难所——莉莉有张大桌子,几乎把整个厨房都占满了,大家都围在桌子旁。”林奇的堂姐埃琳娜·泽加雷利(Elena Zegarelli)回忆说,“假如埃德温娜和唐带孩子来,那可是大事,莉莉会做一大桌菜,所有人都会出席。”[5]
不论用什么标准衡量,林奇的父母都是了不起的人。“父母允许我们做些疯疯癫癫的事情,今天绝对不敢想象。”约翰·林奇说,“他们很开放,从不强迫我们选择这条路或者那条路。”大卫·林奇的第一任妻子佩吉·雷维(Peggy Reavey)说:“大卫给我讲过他父母了不起的事迹,印象最深的是,假如孩子突然蹦出了做个什么东西或者学点什么的想法,全家人都会很认真地对待这件事。他家有个工作室,家庭成员可以在里面做各种实验,头脑中的想法就立刻变成了很实际的问题:该怎么把事做成。想法很快能具象为实打实的东西,这点很强大。”
“大卫的父母支持孩子们塑造自己的个性。”雷维接着说,“但他对行为举止有着不容置疑的要求。比如不能粗鲁地对待别人,如果决定做某事,就一定得做好——他对这点尤其严格。大卫在手艺方面总是追求不可挑剔的完美,我估计肯定和他父亲的教导有关。”[6]
在林奇童年好友戈登·坦普尔顿(Gordon Templeton)的记忆里,林奇的母亲“是位了不得的主妇。她自己给孩子们做衣服,裁缝技术一流”[7]。林奇的父母也是一对浪漫的夫妻——“他们会拉着彼此的手,亲吻着道别”,玛莎·莱维西(Martha Levacy)说。给别人回信的时候,林奇的母亲会署名“桑妮”和“唐”,然后在她名字旁边画个小太阳,丈夫名字旁边则画棵小树。他们俩是虔诚的长老会教徒。“宗教是我们成长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约翰·林奇说,“我们都会去主日学校。隔壁的史密斯一家和我们截然不同。周日,史密斯一家会钻进他们的雷鸟敞篷车出发去滑雪,史密斯先生嘴里还叼根烟。我们一家人则钻进庞蒂亚克(Pontiac)运动轿车出发去教堂。大卫觉得史密斯一家很酷,我们家则很沉闷。”
在大卫女儿詹妮弗·钱伯斯·林奇(Jennifer Chambers Lynch)的印象中,她祖母“很拘谨,循规蹈矩,是教会中的活跃人物。桑妮很有幽默感,并且很爱自己的孩子。我从不觉得她特别偏爱大卫,但大卫无疑是让她最费心的一个。我父亲深爱着他的父母,但他同时又很鄙视他们所谓的美德,讨厌教堂周围的白色尖木桩栅栏和所有一切。他对宗教有着浪漫想象,但又痛恨它,因为他很想抽烟,想过艺术家的生活,可每周他们都要一如既往地去教堂,一如既往地过着完美、安静、善良的生活,这让他有点儿发疯了”[8]。
林奇家周围住着几户人家,他们的小孩都和大卫差不多大,这群孩子很快成了朋友。“我们大概有8个人。”坦普尔顿说,“有威拉德·‘眨眼睛’·彭斯(Willard ‘Winks’ Burns)、加里·甘斯(Gary Gans)、莱利·‘生气鬼’·卡特勒(Riley ‘Riles’ Cutler)、我自己、马克和兰迪·史密斯(Randy Smith),以及大卫和约翰·林奇。我们就像亲兄弟。那时候我们都迷《疯狂》(Mad)杂志,总在一起骑车。夏天在游泳池边上打发时间,或者去女孩家听音乐。当时的孩子真自由——我们能骑车玩到晚上10点再回家,能自己坐公共汽车进城,也都会彼此照应。每个人都很喜欢大卫。他友善、爱热闹、谦虚、忠诚,还能在关键时刻帮上大忙。”
林奇是个聪明的孩子,他一直渴望在生命中遇到某种睿智深刻的事物,但这在20世纪50年代的博伊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自己曾说,儿童时代的他“渴望超乎日常的事情发生”。电视机开始向美国家庭输入另一种版本的现实,逐渐吞噬掉每座小镇和城市曾经独有的特质。你可能觉得,像林奇这种直觉力很强的孩子可能已经感受到了这股即将席卷全国的深刻变化,但事实上,林奇当时的眼光还很大程度上受限于自己的城市和时代背景,而且他当时很热衷于童子军:长大后他还时常吹嘘自己曾经是最高级别的鹰级童子军。
“我们都在99军团,”马克·史密斯说,“童子军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游泳、学打结……其中一项是历时一晚的生存露营,有个家伙教我们要想在森林里存活下去应该吃些什么,怎么抓住松鼠并煮熟之类的。我们先是上了几节课,然后就进山实战演练。出发之前我们花零用钱买了一大堆糖果,但是一小时后就吃光了。到了湖边,大人让我们捕鱼,可没人会弄,到了傍晚时分我们都觉得可能就会这么饿死了。紧接着大家留意到一架在头顶徘徊的飞机,从上面落下来一个挂在降落伞上的箱子。那个场面真让我们这些小孩心潮澎湃。箱子里装的是类似蛋粉的食物,结果所有人都通过了生存考验。”
林奇是那种天生会画画的小孩,很早就表现出了艺术天分。母亲从不给他买填色书,因为觉得这种书会限制孩子的想象力;父亲则从单位给他拿回来大摞的方格纸。林奇拥有各种绘画材料,坐下来画画的时候,父母都鼓励他任由想象力驰骋。“战争结束不久,到处都能看到剩余的军用物资,所以我画了很多枪和刀。”林奇回忆说,“我很迷飞机、炸弹、战斗机、飞虎队,还用水彩画了勃朗宁自动冲锋枪。”[9]
玛莎·莱维西记得:“那时候大多数孩子穿的是没图案的短袖T恤,大卫开始用荧光笔给街区里的小孩定制带图案的T恤,很快每个小孩都有了一件。我记得隔壁的史密斯先生给他快过40岁生日的朋友也买了一件,大卫在上面写了‘人生四十一枝花’,还配了张男人盯着美人看的小画。”
林奇是个有天赋又有魅力的小孩。“每个人都被他吸引,”史密斯说,“他很受欢迎,后来我想:让他来执导拍电影肯定易如反掌——他总是很有活力,身边围着一堆朋友,总引得大家哈哈大笑。我记得五年级时,我们坐在马路牙子上,一边互相大声念出《疯狂》杂志上的内容一边大喊大笑。后来看到《双峰》第一季时,我一眼就认出了其中包含的相同的幽默感。”林奇的妹妹对此也很认同:“我们当时生活中的很多笑料都被大卫用到了作品里。”
林奇七年级时是班里的班长,同时在学校乐队做小号手。和大多数体格健壮的博伊西市民一样,他喜欢滑雪和游泳——据他妹妹说两样都很擅长——并且在少年棒球联盟(Little League Baseball)做一垒手。他也喜欢看电影。“假如他去看了场我还没看的电影,回到家后就会给我详细讲述电影情节。”约翰·林奇说,“我记得他最喜欢的一部叫《双虎屠龙》(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他总是讲个没完没了。”林奇记忆中第一部电影则是《新潮试情》(Wait Till the Sun Shines, Nellie)。这是1952年由亨利·金(Henry King)执导的一部忧郁的剧情片,影片高潮是主人公在理发店里被人杀死了。“我是和父母一起在露天汽车电影院看的。我还记得其中一幕是一个男人被机关枪射死在了理发椅上,另一幕是个小女孩在玩纽扣。”林奇回忆说,“突然她父母发现她把扣子吞下去了,我还记得那种真切的恐惧感。”
想想林奇后来创作的那些影片,可能就不难想象他的童年时光混杂着黑暗和明亮的记忆。或许因为父亲的工作和患病的树木相关,林奇在耳濡目染之下获得了一种高度的觉察力,他称之为一种能感受到万物的表象之下所潜伏着的“疯狂的痛苦和腐朽”的能力。新事物一旦产生就不可避免地会滑向混乱,林奇对这种熵增生来就异常敏感,感到很不安。他也不知道这种天性是如何来的。到纽约看望外祖父母也让林奇非常焦虑,他回忆说,在那儿遇到的每样东西都让他不安。“让我不开心的那些东西其实都很平凡,但却引发了我很激烈的感受。”他说,“我觉得有时候人们就算找不到源头,也能具体感受到那种恐惧。有时你走进一间屋子,会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纽约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恐惧像毯子一样把我紧紧裹住。身处大自然之中你会产生另外一种恐惧,大自然可不算柔顺,身处其中照样会遇到可怕的事。”
1988年,林奇画了幅名叫《爱达荷州博伊西》(Boise, Idaho)的画,画中内容印证了他的记忆。画的右下部分勾勒出爱达荷州的轮廓,中间涂成黑色,周围是用报纸上的小字母剪切拼贴出来的画名。四条参差不齐的竖线割裂开黑色土地。在画的左侧部分,龙卷风形状的东西看起来正疯狂地向爱达荷州进发。那是幅很令人不安的作品。
很显然,林奇的小伙伴们并没看出他心里骚动的波澜。史密斯说:“在电影《穆赫兰道》(Mulholland Drive)中,那辆黑色小车沿着蜿蜒山道攀爬,你明白后面肯定会发生可怕的事。当时我想,大卫小时候可不是这么个孩子啊。他作品中的黑暗特性让我很吃惊,我不知道它们来自何处。”
1960年,林奇14岁时,他父亲被调派到弗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Alexandria, Virginia),一家人又搬家了。史密斯回忆道:“大卫一家宣布要搬走的消息后,就像有人拧掉了路灯上的灯泡。大卫家有辆1950年的庞蒂亚克,庞蒂亚克的车标是个印第安人头像,所以车引擎盖上也有印第安人头像装饰物。当时他们那辆车上的印第安人鼻子断了,我们就管那车叫‘断鼻子酋长’。他们临走前把这辆车卖给了我的父母。”戈登·坦普尔顿也记得林奇一家搬走那天的情形:“他们是坐火车走的,我们一群小伙伴骑自行车到站台去送行。那是悲伤的一天。”
虽然林奇后来在亚历山大的高中生活也很丰富多彩,但博伊西的那些日子在他心里永远占据着特殊位置。他说:“回想博伊西时,我看到是20世纪50年代那种心满意足、闪亮夺目的乐观主义。”林奇家搬离博伊西时,有几户邻居也随之搬走了,约翰·林奇记得大卫说了句:“那一刻,音乐停止了。”
离开博伊西前,林奇的童年时光就已开始进入尾声。他还记得专属于年轻男孩的那种沮丧——比如发现自己错过了猫王在《艾德·苏利文秀》(The Ed Sullivan Show)上的首秀。到了搬家的时候,他开始真的对女孩感兴趣了。“大卫开始和一个很可爱的女孩约会,”史密斯说,“他们特别相爱。”林奇的妹妹回忆说:“从很小的时候起,大卫身边的女朋友就没断过。我记得他上初中时有次跟我说,七年级组织坐干草拖拉机去农场玩,他趁机亲了班里每个女孩一口。”
九年级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林奇回到博伊西,在几个朋友家接连住了几周时间。“他回来时变了个人,”史密斯记得,“他变成熟了,穿衣服的方式也变了——他有了个人风格,黑衬衫搭配黑裤子,这种打扮在我们那群人里很不同寻常。他真的很自信,讲起在华盛顿的经历时,大家都很羡慕。他身上有种深刻精致的东西,当时我想,我的朋友已经把我远远地甩在后面了。”
“高中毕业之后大卫就不再回博伊西了,我们也失去了联系,”史密斯接着说,“我的小女儿是个摄影师,住在洛杉矶。2010年的一天,她给另一名摄影师做助理时听到句‘我们今天要拍大卫·林奇’。拍照休息时,她上前跟林奇说:‘林奇先生,你可能认识我爸爸。他叫马克·史密斯,住在博伊西。’大卫说:‘你开玩笑呢吧。’下一次我去看望女儿时,到大卫家聚了聚。高中之后我们就没见过面,可他看到我,立刻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还跟办公室里的人介绍说:‘你们得认识一下马克,他可是我兄弟。’大卫很忠诚,之后还和我女儿保持着联系——作为一名父亲,我很高兴大卫能替我照料她。我希望我们还是邻居。”
20世纪50年代从没真正从林奇体内离开过:妈妈们穿着棉质衬衫裙,微笑着把刚烤好的派从炉子里拿出来;大大咧咧的爸爸们穿着运动衫在烤架上烤肉,或者穿着西装去上班;香烟随处可见——那时,每个人都抽烟;经典摇滚乐;餐厅服务员晚餐时会戴上可爱的小帽子;穿短袜、凉鞋、毛衣和打褶格纹裙的少女。这些都成了林奇审美字母表中的基本组成元素。然而留存在他身体中最重要的东西是那个时代的情绪:泛着微光的天真和善良,伴随着汹涌其下的黑暗力量,以及四处蔓延的性感气息。这些都是林奇艺术的基石。
“拍摄《蓝丝绒》(Blue Velvet)的那个街区,和我们在博伊西住的街区非常像,距离我家半条街的地方就有电影里那么一栋可怕的公寓楼。”约翰·林奇说。《蓝丝绒》开场使用的一组美国田园小景,灵感来自童书《我们这条街上的好日子》(Good Times on Our Street)。大卫小时候看过这本书,很显然永远地把它印刻在了心里。“《蓝丝绒》中开车的场景也来自博伊西的记忆。有次,大卫和几个朋友上了一个大孩子的车。那个人说他能以160公里的时速开过国会大道(Capitol Boulevard)。一个疯孩子危险地开着辆车,我想那次恐怖的经历永远留在了大卫心里。他的作品很多取材自童年经历。”
林奇在作品中确实涉及了自己的童年,但他的创造驱动力和作品不能简单地和童年经历画等号。你可以分解一个人的童年,从中寻找线索来解释他成年后的种种表现,但你很可能找不到任何关键性的事件,找不到那个玫瑰花蕾。我们天生就带着些许个性,林奇天生就富有寻求快乐的能力和陶醉于某事的强烈欲望,他从一开始就表现得自信且富有创造力。他不是买T恤队伍中的一员,而是那个做T恤的男孩。“大卫是个天生的领导人物。”他弟弟约翰如此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