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文学十五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 知识精英文学与市民通俗文学之争

大众通俗文学是清之狭邪小说、谴责小说和侠义公案小说的最直接的承传者。在清末民初,这些小说将自己的镜头主要对准大都市的形形色色的生活场景,因此也曾称它为市民通俗文学,而且它在当时也的确是以都市市民为其主要读者对象的。知识精英文学与市民通俗文学之争是酝酿于“五四”文学革命之前,剧烈冲突于“五四”文学革命之后。

在20世纪初,梁启超发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在他的启蒙新民宗旨的指导下,将历来被视为“小道中的小道”的小说的地位提到“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高度:

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1]

他创导“新小说”,将原本被作为“小道”的小说提高为“文学之最上乘”。他创办《新小说》杂志,为了实践他的译印和创作政治小说的宏愿,他在创刊号上就开始连载他的《新中国未来记》。可是这篇小说并没有写完,在他的杂志上影响最大的倒是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痛史》等通俗小说。但是当时新小说创导者们,并没有和市民通俗小说发生争论,也许在他们看来,这些“怪现状”之类的书也很猛烈地抨击清政府的不足以图治,也是从一个角度触及了政治,也是从一个方面使民众觉醒,大方向是没有背离的,也就能相安无事。可是在“五四”前夕的文学革命兴起,“文学为人生”的理念在许多先进的青年脑中确立了,而这种理念的对立面必然就是文学的游戏说。他们开始对1912年连载在《民权报》上的四六骈俪体的《玉梨魂》等小说感到不满,认为是鸳鸯蝴蝶、无病呻吟之作。周作人于1918年4月19日在北京大学演讲时就说:“现代的中国小说,还是多用旧形式者,就是作者对于文学和人生,还是旧思想;同旧形式,不相抵触的缘故。”他在举例时,提到了“《玉梨魂》派的鸳鸯蝴蝶体”[2]。在1919年1月9日,钱玄同在《“黑幕”书》一文中指出:“其实与‘黑幕’同类的书焉复不少,如《艳情尺牍》、《香闺韵语》及‘鸳鸯蝴蝶派的小说’等等。”[3]接着在1919年2月2日,周作人在《中国小说里的男女问题》一文中说:“近时流行的《玉梨魂》,虽文章很是肉麻,为鸳鸯蝴蝶派小说的祖师,所记的事,却可算是一个问题。”[4]在这些文章中我们就能看到,知识精英文学与市民通俗文学的营垒已经轮廓划定,论争是必然要发生的。若干通俗文学作家先被他们认定为“《玉梨魂》派的鸳鸯蝴蝶体”,后来就定名为“鸳鸯蝴蝶派”。这个通俗文学作家的“派别”的名称是由知识精英作家为他们“加冕”的。后来,通俗作家平襟亚做了一篇《“鸳鸯蝴蝶派”命名的故事》,虽然“故事性”很强,但却与命名先后的实际情况有出入。平襟亚写道:

记得在1920年(五四运动后一年)某日,松江杨了公作东,请友好们在上海汉口路小有天酒店叙餐。……正欢笑间,忽来一少年闯席,即刘半侬也。……

刘入席后,朱鸳雏道:“他们如今‘的、了、吗、呢’,改行了,与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了。我们还是鸳鸯蝴蝶下去吧。”杨了公因此提议飞觞行令,各人背诵旧诗一句,要含有鸳鸯蝴蝶等字。逢此四字,满饮一杯……合座皆醉。

刘半侬认为骈文小说《玉梨魂》就犯了空泛、肉麻、无病呻吟的毛病,该列入“鸳鸯蝴蝶小说”。朱鸳雏反对道“‘鸳鸯蝴蝶’本身是美丽的,不该辱没它。《玉梨魂》使人看了哭哭啼啼,我们应当叫它眼泪鼻涕小说。”一座又笑……

这一席话隔墙有耳,随后传开,便称徐枕亚为“鸳鸯蝴蝶派”,从而波及他人。……后来某一次,姚宛雏再遇刘半侬时说:“都是小有天一席酒引起来的,你是始作俑者啊!”刘顿足道:“冤枉呢,我只提出了徐枕亚,如今把我也编派在里面了。”(按,刘半农在“跳出鸳鸯蝴蝶派”之前,也是写此类小说的,所以过去的名字为“半侬”——引者注)……又说:“左不过一句笑话,总不至于名登青史,遗臭千秋,放心就是。”姚说:“未可逆料。说不定将来编文学史的把‘鸳蝴’与桐城、公安一视同仁。”刘说这是笑话奇谈。但后来揆之事实,竟不幸而言中。[5]

故事虽然生动,但定名非由此而起。周作人与钱玄同为市民通俗文学定名时,也就是两者因对文学功能观的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预示着一场论争即将展开。接着是周作人起草“文学研究会宣言”,其中的“将文艺当作高兴时的游戏或失意时的消遣”等语是针对市民通俗文学而言的。在“五四”前,市民通俗文学界还是庞然大物,他们手中是掌握着大量的报刊的发表阵地的。鲁迅在20世纪30年代回顾说:“到了近来是在制造兼可擦脸的牙粉了的天虚我生先生所编的月刊杂志《眉语》出现的时候,是这鸳鸯蝴蝶式文学的极盛时期。”[6](鲁迅记忆有误,《眉语》杂志不是天虚我生办的,而是许啸天的夫人高剑华主编)《眉语》是1914年10月至1916年3月出版的刊物。与《眉语》同时,市民通俗文学期刊特盛。这与现代化文学市场的初步形成是很有关系的,一整套印刷、出版、发行的渠道已经铺就,只要有自己的读者,生存也就不成问题。据不完全统计,1914年市民通俗文学出版24种刊物,1915年又新出13种。两年就办了37种刊物,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中国1917年文学革命后,新文学一定要在这样的庞然大物的包围中开辟自己的道路,抢占到属于自己的阵地。

当文学研究会成立后,阵地的争夺战就开始了。第一个占领的阵地就是市民通俗文学的重要刊物《小说月报》,随着《小说月报》改刊而由沈雁冰接编,文学研究会又新办了《文学旬刊》,在此刊物上比较集中地批判“鸳鸯蝴蝶派”。但是“鸳鸯蝴蝶”指的应该是言情小说,那么,市民通俗文学中的社会小说、武侠小说和从外国引进而又为他们加以中国化的侦探小说等等又如何能概括到鸳鸯蝴蝶派中去呢?于是茅盾认为:

我以为在“五四”以前,“鸳鸯蝴蝶”这名称对这一派人是适用的。(何以称之为“鸳鸯蝴蝶”,据说是他们写的“爱情小说”,常用“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这个滥调之故。)但在“五四”以后,这一派中有不少人也来“赶潮流”了,他们不再老是某生某女,而居然写家庭冲突,甚至写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了,因此,如果用他们那一派最老的刊物《礼拜六》来称呼他们,较为合式。[7]

因此,鸳鸯蝴蝶派又被称为《礼拜六》派,顾名思义,就是以“休闲”为写作宗旨的。但前者的名字在文学界已用得比较广泛,甚至是用得比较习惯了,而他们的作者在题材上又大多数是“一专多能”的,即写言情的也兼写社会、武侠等等,所以这两个“派别的称谓”是很难分清的,某一具体的作家也很难指认他是“鸳”派,还是“礼”派,因此不如统一简称为“鸳礼派”。综观新文学家们对他们的批判,在“鸳礼派”头上是扣上了三顶大帽子,使这些作者觉得沉重得抬不起头来。这三顶帽子是:一、地主思想与买办意识的混血儿;二、半封建半殖民地十里洋场的畸形产物;三、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其中前两顶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带有极大的指控性,发挥过巨大的孤立作用,至少使许多知识精英再也不敢去看这一流派的作品;而后一顶帽子则是出于文学功能观的“以偏概全”。这三顶帽子从总体而言,是不符合市民通俗文学作家的头颅的尺码的。市民通俗作家的作品中并非没有封建思想。他们的代表作家之一的包天笑曾经说过,他写作品的宗旨是“拥护新政制,保守旧道德”[8]。也就是说,他对孙中山的反清廷、反帝制、反民族压迫的民主主义革命是拥戴的,在“五四”前后也不失为一种进步的立场;而他们对传统道德的过分“保守”也不能视为封建道德的不贰忠臣,传统道德与封建道德之间是不能划上等号的。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既有封建思想的糟粕,也有民族美德的精华。在他们的创作实践中,我们可以知道,他们在“保守”的同时,也以世界潮流为参照,进行过若干改良,世称“改良礼教”,他们不是一成不变的花岗岩头脑。对传统道德必须进行细致而审慎的分析,千万来不得半点简单粗暴。至于“买办意识”,更是与他们无缘。相反,反帝爱国则是他们的一贯具备的主要品质之一。这在他们的许多作品中都有清晰的表露。他们的又一代表人物周瘦鹃在“五四”——1919年5月出版的抒写亡国之痛的小说《亡国奴日记》的封面上还镌刻着“毋忘五月九日”。他自叙“自从当年军阀政府与日本帝国主义签订了二十一条卖国条件后,我痛心国难,曾经写过《亡国奴日记》、《卖国奴日记》、《祖国之徽》、《南京之围》、《亡国奴家里的燕子》等好多篇爱国小说,想唤醒醉生梦死的同胞,同仇敌忾,奋起救国……”[9]而这一流派的作家们在抗日战争的岁月中的表现,也使我们知道,他们是遵遁了传统道德规范中的民族气节、民族大义的准则处世为人。

所谓“半封建半殖民地十里洋场的畸形产物”也同样是一个“冤假错案”。过去有些文学理论家对中国近现代之所以会兴起“通俗热”,皆归之于辛亥革命失败以及袁世凯的称帝,导致了民众的意志的消沉,于是“颓废文学”乘机抬头。否则为什么在1914至1915年间会创办37种杂志呢?这种单纯从政治角度找寻原因的思维方法并不一定能反映事物的本质。近现代通俗文学的繁荣与兴盛,是和超级大都市的形成,工业的发展与商业的旺热,人口的爆炸,科举的废除……诸多因素有极大的关系,有的外国学者在谈及中国鸳鸯蝴蝶派小说的起步时,曾把它放在世界文学现象中去加以考察,他们说:“五四”作家认为,鸳鸯蝴蝶派这一种“坏”文学是中国特有的病态产物,对它的能真正做到普及化感到困惑不安。其实不然,在英国,跟鸳鸯蝴蝶派风格相差无几的通俗小说也随着工业革命而大量产生,它们也乘着工业主义之帆,传到西欧的其他国家和美国去。在东亚,日本(主要是东京与大阪)最初出现了新兴都市阶层为消遣而翻译和模仿英法的通俗小说。20世纪初,上海作为中国第一个“现代化”的都市,也涌现出大量娱乐性的小说。这样,外国学者就将此作为一个带有全球性的规律来烛照中国近现代通俗小说热的内在成因,无论是物质条件的准备,读者群的形成和作者群的诞生,都需要工商业兴盛和大都会的建成这两个先决条件,否则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想象会有这样一股热潮的掀起。附带应说明的一点是,这一“拥护新政制”的作者群体中有不少人也是反袁的斗士。刊登徐枕亚的《玉梨魂》和吴双热的《孽冤镜》的《民权报》就是因为它是反袁的“大本营”之一,在宋教仁被刺殒命等事件中,报纸反应更是激烈,也有同人因此锒铛入狱。该报曾提出“以暴易暴,惨无人道,欲真共和,重新改造”和“报纸不封门不是好报纸,主笔不入狱不是好主笔”的愤慨言论。遭袁世凯的嫉恨,而袁又无法将手伸到上海租界中去查封这个报纸,于是就不准它在上海租界以外的全国各地发行与邮寄,使它的发行量骤减,终于达到了扼杀这个报纸的目的。徐枕亚当时是编新闻稿的,为附刊写小说《玉梨魂》,只是尽义务的“副业”。报纸因经济无以为继而停刊后,这批《民权报》的老班底,就另外办了几个杂志,其中就有徐枕亚和吴双热编的以发表言情小说为主的《小说丛报》。今天有人想当然地说,袁世凯称帝时,民众意志消沉,才出现了鸳鸯蝴蝶派的泛滥。用这种“政治套话”来解释一切问题恐怕是上世纪的遗风了。

不过中国与英国、日本也有不同之点。中国没有英国的工业革命,中国的现代工业是随着帝国主义的炮舰输入国门的,而中国的大都市的形成也与帝国主义划定通商口岸有关联。于是“张冠李戴”的错位就发生了:那股于世纪之交在上海等大都市兴起的通俗文学热很“自然”地被有些理论家视为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畸形产物”。但是“通俗热”与“畸形胎儿”在性质上是不能划上等号的。反映了什么样的生活绝不等于是就是何种势力的产物。正如藤本植物“爬山虎”,以它的卷须附着于墙壁或岩石,而它的根是深深地植于土壤之中的。近现代都市通俗小说主要是继承了传统白话小说章回体形式,去反映大都会生活的“琳琅满目”,但它是以都市的“市民视角”观察外在世界的,而不是以殖民者视角去解释这种社会结构的合理合法性。它并非是什么“畸形胎儿”,而是中国小说传统在新的时代律动下的一种应对。

至于“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上述已经说过,这是属于文学观之争了。新文学社团各有它们自己的追求与信念。新文学界的第一个社团文学研究会,已在它的宣言中表达了。文学研究会的“文学功能观”是无可厚非的。但文学流派除了表达一个群体的共同的文学功能观与艺术信念之外,容易出现的一个先天性的痼疾——往往将自己的信仰的“之一”功能观夸大为“惟一”功能观。流派靠自己的信念与风格为支柱而存在,也容易因它们而产生排它性的偏颇。其实,文学的功能是非常宽泛的,例如有战斗功能,有教育功能,有认识功能,有审美功能,有娱乐功能等等。我们不能一味地反对文学的艺术功能或蔑视文学的趣味性。鲁迅说:“说到‘趣味’那是现在确已算一种罪名了,但无论人类底也罢,阶级底也罢,我还希望总有一日驰禁,讲文学不必要‘没趣味’。”[10]鲁迅还认为:“在实际上,悲愤者和劳作者,是时时需要休息和高兴的。”[11]娱乐性和趣味性是通俗文学的本色之一。日本有些文学理论家对通俗文学的理解是非常直率和干脆的:指以娱乐为目的的小说类。优秀的通俗文学会包蕴教化功能,但他们看重的是“寓教于乐”。我们不能因为它崇尚娱乐功能而对它嗤之以鼻。通俗文学除了娱乐消遣的本色之外,“金钱主义”恐怕也该算是它的本色之一。我们对“金钱主义”的理解当然是局限于通俗文学的“商品化”与市场机制。既然知识精英文学与市民通俗文学犹如志愿军与职业兵之比,那么将知识之本求生存之利,按质论价,凭发行量抽版税吃饭,也是天经地义的。今天,对知识精英文学的作家说来,文学的商品性的观念,也已经为他们所接受,更不可能作为一种罪状来加以罗织了。

三大“罪状”既不能成立,为近现代通俗文学中的重要流派“鸳礼派”恢复名誉的问题也就提到文学史研究者的日程上来。鸳礼派就应该像文学研究会、创造社、新月派一样,是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有过自己一定贡献的文学流派,而将它们视为“逆流”,则是过去文学史研究中的一种“左视眼”的错误观点,应该予以纠正。其实,过去在新文学界(包括文学研究会的成员)也有作家具有非常清醒的看法,知道鸳礼派是一个继承中国文学传统的文学流派,但是这样的意见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例如在1947年,朱自清就说过鸳礼派其实是中国文学的“正宗”这样的话:

在中国文学的传统里,小说和词曲(包括戏曲)更是小道中的小道,就因为是消遣的,不严肃。不严肃也就是不正经;小说通常称作“闲书”,不是正经书。……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意在供人们茶余酒后的消遣,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中国小说一向以“志怪”、“传奇”为主。“怪”和“奇”都是不正经的东西。明朝人编的小说总集有所谓“三言二拍”。“二拍”是初刻和二刻的《拍案惊奇》,重在“奇”很显然。“三言”是《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虽然重在“劝俗”,但是还是先得使人“惊奇”,才能收到“劝俗”的效果,所以后来有人从“三言二拍”里选出若干篇另编一集,就题为《今古奇观》,还是归到“奇”上。这个“奇”正是供人们茶余酒后消遣的。[12]

朱自清所讲的不过是再一次强调了一个文学史上的常识:鸳礼派是“继承改良派”,可是在那时候听起来却是非常新鲜的,这是因为我们当时的社会状况比较特殊,斗争的需要竟使我们忘记了一个“常识”;但时过境迁,今天应该去面对这个常识,认识过去将他们拒之于文学史大门之外,也决是不公允的做法。我们今天撰写的文学史应是雅俗两翼展翅齐飞的文学史。

[1] 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新小说》创刊号,1902年出版。

[2] 周作人:《平民文学》,载《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

[3] 钱玄同:《“黑幕”书》,载《新青年》第6卷第1号。

[4] 周作人:《中国小说中的男女问题》,载《每周评论》1919年2月2日。

[5] 魏绍昌编:《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版。

[6] 鲁迅:《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

[7] 茅盾:《复杂而紧张的生活、学习与斗争(上)》,载《新文学史料》第4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出版。

[8] 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大华出版社1971年版。

[9] 周瘦鹃:《我的经历与检查》,摘自“文革”中周瘦鹃亲笔原稿。

[10] 鲁迅:《集外集·〈奔流〉编校后记》。

[11] 鲁迅:《花边文学·过年》。

[12] 朱自清:《论严肃》,载《中国作家》创刊号,1947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