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慈善文化和志愿精神
一
一个民族是需要有精神来凝聚的。
在西方和很多国家,宗教信仰和宗教精神的影响深入人心。中国缺少宗教传统,大部分中国人不信教,但中国有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我们有老子、孔孟、《易经》。儒家思想是一门以人为本的哲学,不是宗教,反对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孔子提倡以伦理道德为基础来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
谈到文化传统与现代慈善的关系,许多人认为,西方的现代慈善发轫于宗教信仰,慈善捐赠是每一个信徒的必修课。中国的现代慈善缺少宗教文化的基因,因此难以发展。我的看法是,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早就存在慈善的文化基因。孔子“仁者爱人”的思想,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主张,管仲“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论述,更早时老子“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的道理,都留下了慈善的基因。他们比耶稣早出生了五六百年。
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传统文化虽然不是宗教(在东南亚地区,则已演化为具有一定仪式的“儒教”、“孔教”),但它已经渗透在我们的血脉中。正是这种文化的力量使得中华文化传统五千年一脉相承,绵延不绝,成为世界文明古国的绝唱。但是,到了近代,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受到了批判,“文革”时更被批倒批臭,“扫进历史垃圾堆”。那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了我们的精神支柱,虽然有神化和盲从,但这种精神信仰弥补了文化断层造成的空白。
邓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政策为中国创造了经济奇迹,使中国人重新获得了做人的基本尊严。但是,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当我们的物质世界建设日见成效的时候,我们的精神世界、道德价值体系正在遭受严重的侵蚀破坏。13亿人除了“万众一心,奋勇向钱”,不知还有什么共同的核心价值观?
我看到《新京报》上有这样一篇报道:2005年7月19日,在北京夏天最炎热的那个下午,一位年过七十的老太太病倒在北京火车站广场上,呻吟求救三个多小时,围观群众成百上千,没有一个人施予救援,没有一个人报警或报告医院来救护。老人就在众人冷漠的目光下挣扎着死去。当事后记者赶到现场,问围观群众“为什么不报警”时?众口一词的回答是:“我们赶路”, “我们忙”。事不关己,麻木不仁,见死不救,竟然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
这件事让我至今胸口发堵,如鲠在喉,并使我更加坚定地认为:在我们所进行的一切政治思想教育的努力中,必须重视慈善文化、志愿精神、公民意识的培育,借此找回我们正在缺失的精神道德价值。我曾呼吁:做好慈善事业,让中国人更加接近“上帝”。这个“上帝”不是别的,而是隐藏在每个人心中的慈善心、公德心、公益心、博爱心。
做慈善需要钱财,更需要精神。在我们重物质世界建设、轻精神世界建设的今天,慈善事业正是在建设精神世界,建设我们的精神家园。
许多从事慈善事业的职业人士和志愿者,都带有近乎宗教的热情,走着一条“朝圣之路”,虽有千难万险,依然百折不挠。深圳的丛飞,十多年来忘我地通过演唱筹款助学,倾其所有救助山里的孩子读书,直至积劳成疾。没有圣徒般的伟大胸怀,是不可能做到这些的。
二
中国慈善文化的种子需要现代慈善的土壤,才能开花结果。
传统慈善是基于人类的“慈悲”情怀,主体是施与者和受施者。现代慈善出现了公平、公正、权利平等的价值追求,形成了五个实体要素:一是国家、政府,制定法规、政策;二是慈善组织,进行社会动员,充当慈善中介;三是捐赠者(个人、企业),捐献资金、物质、知识和时间(志愿服务);四是受益者,社会弱势群体和公共事业;五是大众传播,传播信息、理念,进行宣传、教育、推动、监督。人性本源、现代慈善理念和五个实体要素共同构成了现代慈善文化。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中国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奇迹。从1978年至200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67%,是同期世界经济3.3%年均增长速度的3倍。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四位。[1]
中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水平如何?
2007年1月10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向媒体透露, 2006年中国慈善捐款为100亿元人民币。同年我国GDP为21万亿元,慈善捐款不到 GDP的万分之五。在这100亿元的捐款中,按“国内私人给民间慈善机构捐款”的定义,还应该有三项扣除:一是扣除企业给政府的捐款(为35亿元)。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企业可以给政府捐款用于救灾,在平时条件下企业给政府捐款缺乏法律依据,甚至有“钱权交易”的嫌疑。二是扣除国有企业的捐款。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且不说国企经营管理者是否有权决定捐款,起码它不属于私人捐款。第三还要扣除国际慈善组织和个人的捐款。如此算来,2006年真正属于“国内私人给民间慈善组织的捐款”充其量不过30—40亿元,仅占GDP的万分之二左右。这不仅无法与美国私人慈善捐款超过GDP的2%相比,也大大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水平。[2]
王振耀司长披露的数字只是一种估算,不一定准确。但中国民间慈善捐款少,则是不争的事实。我认为这可以归结为五条原因:
第一,政府管事太多,放权不够。改革之前的中国是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从公共服务到社会事业到企业,都是由政府包办包揽。中国改革的第一步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改革,这项改革迄今也只走完了半步。正如温家宝总理2006年9月在《加强政府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文章中说的:“政府及其部门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仍然过多,政企不分的问题比较突出”。经济体制改革将近三十年了,政企不分的问题尚且未能解决,中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显然更加落后。在一些属于对特殊需要人群提供“准公共产品”的领域,如残疾人、孤儿、孤寡老人服务事业,在许多国家都是“民办公助”,而中国仍然由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民间组织很难进入或只是少数有政府背景的NGO在办。
第二,公众慈善意识不强,需要培养。中国人并不缺乏慈善天性。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就提出了“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社会的理想。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在中国源远流长。我曾和前世界银行行长沃尔福威茨(Wolfowitz)先生交谈过,他说:“在美国的慈善活动中,华人总是最热心的捐赠者。看来中国慈善捐款少的原因,不在文化层面”。我以为,原因就在于前一条:有一个“万能的政府”给老百姓当家,公众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意识和积极性受到了抑制。
第三,富人“出生”太晚,觉悟有期。有人因为中国富人的捐款还不多而骂富人“不讲社会责任”,甚至是“为富不仁”,这是不公平和失之偏颇的。中国的富人从出生到今天不过二十年,比不得英国、美国的富人有一二百年财富、文化的传承。中国的富人(主要是民营企业家)从一无所有开始,在短短二十多年内,创造了中国近70%的GDP,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税收,给人们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物质文化产品。这是了不起的成绩和公德。中国的富人还没有长大或不够强大,多数人还在朝不保夕的生死线上挣扎,已经成就自我,回报社会的人还在少数。况且,当今中国企业家第一位的社会责任是把企业办好。曾有一位山西的煤老板向我咨询怎样做慈善。我先给他讲解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首要一条是给消费者生产好的产品,不能坑蒙拐骗;第二是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福利;第三是不能破坏环境,贻害子孙后代。做到了这三条你来捐款,是做慈善;否则就是伪善。我不接受不义之财。当然,还应该有依法纳税这一条。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成功的民营企业家愿意出资成立非公募基金会,投入慈善事业,但很难获得批准;相反,国有企业办基金会很容易获得批准。这是一种误区。
第四,慈善组织信誉不高,能力低下。我国慈善组织大部分是从政府部门衍化出来的,处在“由官而民”的转型中,自身生存和发展能力相当脆弱。有的还习惯于依托政府体制,依赖政府资源,不愿“断奶”,存在行政化、官僚化危机;有的迫于生存压力,或受到市场利益的驱动,并没有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背离宗旨,“挂羊头卖狗肉”,存在诚信危机;还有数量很大的“草根组织”没有获得合法登记,有的注册为商业企业,有的没有任何登记,“非法”做好事。这种现状,激化了慈善组织的信誉危机,严重困扰着慈善事业的正常发展。
第五,税收政策落后,不利捐款。在新的税法实施之前,我国税收政策对慈善捐赠不仅优惠不够,而且执行混乱。企业捐款“在应税所得额3%以内予以扣除”的规定,在地方税务部门普遍没有认真执行。贯彻新税法,我仍然心存疑虑:首先,税收反映地方政府的政绩,政府对企业捐款免税缺乏动力;其次,国家税务局对10多家全国性慈善组织特批的企业捐款税前全额扣除政策不合理,造成了慈善捐款的“洼地效应”,不利于慈善组织的平等竞争,对享受特殊优惠的慈善组织自身建设也是弊大利小。
有人形象地把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比作社会“板凳的三条腿”。三大部门均衡发展,三足鼎立,社会才会更加稳定。现在是政府这条腿太长,民间组织这条腿太短,使得公民参与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的空间狭窄,这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不利的。
三
“人都是自私的,志愿服务是利他行为,两者如何统一?”我的回答是:志愿服务的原动力是助人自助、有私奉献,是利己与利他的统一。
郑女士是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干部,丈夫不幸去世,大女儿生来弱智。当她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精神几乎崩溃时,是志愿者的关爱和帮助,使她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后来,郑女士也成了一名志愿者,热心照顾家庭有困难的病人。她说:“为别人做事,真的很开心、很幸福。做义工所得到的,是金钱买不到的。”郑女士说出了许多志愿者的心声。
一道脑力激荡题:“神父对信徒A说:利他主义者上天堂,利己主义者下地狱!A想要上天堂,所以,A经常不求回报地帮助他人。请问,A是利他主义者?还是利己主义者?”
一位高僧的话:“以慈悲心待人,别人得到50%,你自己却得到了100%,加起来就是150%”。
我们习惯讲“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而上面所讲奉献他人、自己得益更多的观点,是否有违志愿精神的本质?
看几条关于助人的口号:
“施比受更有福”, “喜乐奉献”,这是教会劝善的口号。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是志愿组织对志愿者的动员口号。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50—60年代最流行的公民行为口号。
“助人为乐”,是今天倡导社会公德的主流口号。
“善有善报”,是在中国流传了千百年的道德信条。
“以团结互助为荣”,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
所有这些倡导助人的口号,并没有强调无私奉献,恰恰是讲有私奉献。当然,这个“私”不是物质上的有偿,而是奉献之后内心的愉悦感、荣誉感和精神价值的实现。
马斯洛的需求层级理论认为,人有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五大需求,志愿服务可以获得后三项需求,这属于“有私”范畴。志愿精神体现了志愿者奉献社会与满足个人精神需求、利他与利己的统一。正如2005年11月“第十届国际义工协会亚太区会议”通过的《义务工作香港宣言》在基本原则中指出的:“义务工作不仅能帮助别人,义工本身也因此受惠”。
希望工程持续近二十年而不衰,最重要的原因是满足了社会的需求。希望工程最大的受益者恰恰是支持、参与希望工程的社会公众。当你为贫困地区失学儿童捐款时,付出的是金钱,收获的是精神。如果把对希望工程的捐款也看成一种消费的话,那就是一种精神消费。你的捐款是无偿的,没有买到物质商品;你的捐款也是有偿的,你“购买”到了受助孩子成长给你带来的成就感,带来的精神满足和快乐。在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背景下,人们不可能只追求金钱物质,也需要追求精神道德价值。你的捐款不是单方面受益,而是双向受益,多方受益。
说志愿精神的原动力是有私奉献,是因为我们所追求的任何道德理想,都不可能背离人性。“大部分中国人乐于行善的目的,是期望获得回报”,这是美国公理会教士明恩溥(1845年—1932年)在其著名的《中国人的素质》中写的。古往今来,无私奉献的人有,但毕竟少。纯粹无私那是“圣人”。如果我们都按照“圣人”的标准来倡导志愿精神,岂不是对凡人、平常人关闭了志愿者的大门?这对于志愿精神的推广普及是非常不利的。[3]
有一部美国电影《心的方向》,讲一个老人退休后精神失落,又遭遇妻子去世、朋友背弃、爱女嫁人的打击,感到生命已经没有价值,不想活了。此时,他收到了他救助的一名黑人孤儿的来信。6岁的孤儿给他画了一幅画。当主人公看到一幅大人大手牵着小人小手的稚嫩图画时,开始泪流满面,继而发出幸福开怀的欢笑。他重拾了生活的信念。这部影片诠释了“助人自助”的深刻道理:做善事不仅是帮别人,也是帮自己,甚至能够拯救自己的灵魂。算算得失账,这个人失去的只是每月21美元捐款,得到的却是找到了生命的方向。
美国志愿服务的年贡献价值超过2000亿美元。在一个讲求功利的市场经济社会,志愿服务何以如此发达?原因之一是,他们从没有把志愿精神拔高到无私奉献的高度。美国人非常清楚志愿服务是利他也利己的好事、乐事,同时也是一种公民责任,不做是不对的。美国的高中毕业生如果拿不出志愿服务达到规定时间的记录,不会有一所大学录取你。
附带一笔: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有一位理事的女儿到美国求学,她不经意填写了父亲的志愿者身份,竟被学校优先录取。这也许是美国人对中国志愿者表达敬意的一种方式吧。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赵长宁在《美国成人义工服务动机的探讨》中,列举了义工的八大动机:利他动机、受意识形态引导的动机、利己的动机、获取有形报酬的动机、提升社会地位的动机、建立社交关系的动机、打发时间的动机以及追求个人成长的动机。其中六种动机趋向自利利他。[4]
在中国人民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篇研究报告中,对于“您为什么要参加志愿服务”的回答,分别选择“锻炼自己”和“帮助有需求的人”的,占所调查人数的56.1%和54.4%,同时选择两项的为47.3%。“锻炼自己”几乎是全体一致的选择。说明当代大学生在肯定志愿奉献价值的同时,把自身发展放到了同样重要的位置。
在北京奥组委的一篇关于奥运志愿者的研究报告中,除了强调激发奥运志愿者的荣誉感外,还提出满足志愿者的七项激励需求,即:认同需求、自主需求、发展需求、人际需求、快乐需求、个性需求和归属需求。看来,招募奥运志愿者把个人激励需求放在了无私奉献之上。[5]
讨论志愿精神的动机和动力,对于志愿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具有现实意义。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现代心理学称之为“同情利他主义”。发生在北京火车站广场的那起见死不救的集体无意识事件,说明这种基于同情心的利他主义行为,被我们国人丢掉了,说明这个社会在精神上出了问题。我们不奢望有多少无私奉献的圣人来拯救社会,只求让更多的普通人参加到有私奉献、帮助他人、完善自我的志愿者队伍中来。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美好。
四
关于志愿精神救中国的命题。
志愿者在服务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回报。当然这个回报不是柴米油盐醋这类有形之物,而是精神层面。在物欲横流、许多人为金钱权欲之私急红了眼、打破了头的当下社会,这种通过奉献社会、服务他人来追求精神回报的“私”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如果人们一心只想着发财,“穷”凶极恶,见利忘义,连助人为乐的“快乐”都不屑了,连人世间的廉耻荣辱都不顾了,这个社会还成什么样子?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啻是一剂拯救中国人灵魂的猛药,振聋发聩,切中要害。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也意识到,中国要强大,必须坚持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强调效率优先,不能走回头路;但是中国人如果只追求金钱物质,丢掉了道德价值,后果将不堪设想。
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中心丁元竹教授在关于召开“‘志愿精神救中国’与社会核心价值重塑研讨会”的信中说:
“党的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部署,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何处着手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2006年底,希望工程的创始人徐永光先生提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命题:志愿精神救中国。
志愿服务在构建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位置越来越受到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人们对志愿服务的价值认同已具有普遍性,人们在乐于奉献的同时,也在反思社会的发展和未来,在悠久的历史中积淀的核心价值与志愿服务的关系是怎样的?如何在当今志愿服务的热潮中彰显我们时代的价值理念?志愿服务能拯救我们今天的道德危局吗?……”
为此,丁教授提议召开一个研讨会来专门讨论这个问题。
我们有理由相信弘扬志愿精神在社会道德重建上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巨大功能。因为它是人们需要的、人人可为的。尽管志愿服务创造的GDP十分有限(譬如希望工程捐款总额30亿元人民币,只够在上海修4公里地铁),但它给社会带来精神、道德、文化的影响远不是金钱所能计量的;它能够拨亮人们心灵的明灯,推动人和人之间建立互助、互爱、互信、互利的和谐社会关系,这也是难以估量的“社会资本”。
春秋时期治国名臣管仲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阐明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告诉我们精神文明的衰败有亡国之虞。实乃警世危言!
倡导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是拯救道德危局最现实的选项。志愿精神的价值放之四海而皆准,助人自助,点亮心灵的明灯;助人就是自助,自助者天助之!
(徐永光)
参考文献
1.〔美〕明恩溥:《中国人的素质》,秦悦译,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
2.赵长宁:《献身与参与的背后——美国成人义工服务动机的探讨》,台湾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1996年版。
3.《高校青年志愿者的动机问题》,载中国人民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发展部《工作简报》2005年—2006年第1期。
4.张智:《奥运志愿者激励机制》,载中国人民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发展部《工作简报》2005年—2006年第1期。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近日在一次报告会上说,1978年至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67%,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3.3%左右的年均增长速度。新华网,北京2007年5月3日电,记者刘铮,http://cn. biz. yahoo.com/070504/16/m3i7.html。
[2]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美国参考》米歇尔·弗里德曼(Michael Jay Friedman)从美国施惠基金会(Giving USA Foundation)获悉,2005年美国慈善捐款比前一年上升6%,总额达2600亿美元,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1%。
[3] 〔美〕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Smith):《中国人的素质》,秦悦译,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
[4] 赵长宁:《献身与参与的背后——美国成人义工服务动机的探讨》,台湾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1996年版。
[5] 张智:《奥运志愿者激励机制》,载中国人民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发展部《工作简报》2005年—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