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的成本与收益: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最优政府干预原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1.3 新结构经济学的争议

1.3.1 关于新结构经济学“比较优势”分析思路的争议

对于新结构经济学的思路,Krueger(2011)评论,应该由市场决定比较优势,而且政府有责任保证一个合理的激励体系,并且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但这个观点没有任何新意。文一(2013)也认为,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更像一杯调和了结构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实用主义的鸡尾酒,还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分析研究方法和抽象理论框架。“他的这个努力的起点是把早期经济学家关于比较优势贸易战略的思想推广到发展中国家整个经济结构变化升级的全局考虑中,试图构造以符合自身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为核心的发展经济学”(张军,2013,第1088页)。

早在2001年芝加哥大学的Johnson讲座中,林毅夫就系统性地用遵循还是违背比较优势的二元分析方法评价了发展战略的特征与绩效,其基本的结论是:遵循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优于违背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Lin,2003)。尽管Chenery(1961)、Krueger(1984)和Krugman(1993)很早就总结了遵循比较优势的出口导向战略与违反比较优势的进口替代战略之间的绩效差异,但是基于动态比较优势的看法,违反比较优势也被认为并非一无是处(Redding,1999)。Chang(2009)就明确表示不接受林毅夫在新结构经济学中关于发展战略的比较优势理论基础:众所周知,这个理论,尤其是林毅夫所使用的HOS(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版本,是基于一些严格假设的。虽然当我们关注短期配置效率时,HOS理论所做出的假设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但有关技术的假设则使其尤其不适合分析长期经济发展。HOS模型的假设是,对于生产某种特定的产品来说,只有一种最好的技术,更重要的是,所有国家都有相同的能力来使用该技术。因此,在HOS理论中,如果厄瓜多尔不应该生产宝马车,不是因为它不能生产,而是因为这样做的机会成本太高,因为生产宝马车将使用太多其稀缺的生产要素——资本。然而,这恰好把决定一个国家是否为发达国家的最关键的因素给假设没了,这就是各国开发和利用技术的不同能力或所谓的“技术能力”(technological capabilities)。考虑到要素积累过程的性质和技术能力的建设,一个落后的经济体根本不可能在新产业中积累起技术能力,除非其违背比较优势,并在拥有“正确的”要素禀赋之前就真正进入该产业。总之,发展战略是遵循还是违背比较优势的二元分析方法,作为新结构经济学的基本范式面临方法论上的争议。

1.3.2 关于新结构经济学动态性质的争议

当我们把“经济发展”理解为一个以动态效率为基础的结构升级换代现象的时候,强调静态效率最优化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就遇到了极大的局限(张军,2013,第1087页)。如张军(2013,第1090—1091页)所评论的:“尽管《新结构经济学》中多篇文章讨论了实务的发展政策并对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指南,但它总体上提供的还是有关经济发展战略的思考框架。一个基于这一框架的经济发展理论还有待形成并拓展。我说的这样的理论,是一个基于比较静态优势的分析逻辑以演绎和处理经济结构演变升级和经济收敛的动态的理论。理论上,新的贸易理论不是基于自然禀赋和静态比较优势而是基于规模报酬递增和垄断竞争的理论框架,因为后者较适于对分工和专业化等动态效率和动态优势变化等问题的理论处理。甚至包括杨小凯力求复兴的另一个新的古典经济学在内,在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诸多涉及动态结构变化的领域,我们看到的理论发展似乎都是以超越静态效率最优化的比较优势理论来解释结构的动态变化和转型升级的经验现象。而与之相反,林毅夫二十多年来坚持倡导的基于比较优势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思维框架显然是要坚守而不是超越静态的比较优势学说的理论基础。因此,在理论上如何能够把基于静态效率的比较优势理论从贸易部门直接推演到整个产业的范围并运用于一国国内的产业政策与产业结构变化升级的领域,这是新结构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工作。”

1.3.3 关于新结构经济学制度基础的争议

韦森(2013)直接指出,新结构经济学实际上是“制度缺位”(institu-tions free)。Velde et al.(2011)也指出,新结构经济学强调不足但很重要的观点,即作为遵循一国比较优势的政策的需要,落实政策所依赖的条件(政府能力、政治激励机制、政企关系的性质)也是产业政策成功至关重要的因素。Tendulkar(2011)评论道,更困难、更不确定且因此更具争议的是增长甄别的作用。林毅夫和孟加在出色的历史分析中,列举了大量失败的案例和少数成功的案例,并列举了种种政府行为的弊端,比如善意但过于积极的政策、出手过重的非侵犯性政策组合、不加区别地把以往成功的政策延期、随意扩展公共部门。这些因素往往会扼杀市场运行的活力,导致猖獗的寻租活动。对符合要素禀赋结构和比较优势的产业的事先选择可能会出现错误,让人们承认这个错误不难,但要想在政策明显无效或不成功的情况下及时取消相关政策却很难。问题就很有讽刺意味地变为:如何控制一个过于热心的政府,使之不要采取自己远远无法有效把握的政策?这一难题就让张曙光(2013,第1081页)觉得:“在讨论政府的作用时,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应然问题讨论的,而且逻辑是跳跃的和混乱的。这也许是《新结构经济学》的最大缺憾。”黄少安(2013,第1086页)说:“林毅夫教授对以诺斯教授为代表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是很有研究的。作为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新结构经济学,肯定不会忽视制度。但是,他是在论述政府的作用时论及制度的,认为政府应该提供‘各种基础设施’,包括电力、港口等硬环境和法制环境、金融制度等软环境。相对于发展中的制度问题,这样的分析还是不够的。”我们认为,林毅夫在新结构经济学中对制度分析不够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发展战略的“比较优势标准”二元范式的限制,将其拓展到发展战略的成本与收益分析范式便可以在逻辑自洽的框架内做出更多的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