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02章 第九八则
【原文】
平上去入[1],乃一定之至理。然入声之为字也少,不得谓凡字皆有四声也。世之调平仄者[2],于入声之无其字者,往往以不相合之音隶于其下[3]。为所隶者,苟无平上去之三声[4],则是以...
后续精彩内容,请登录阅读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