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楚学术文集:王梵志诗校注(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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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賢貴等甲一、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告知賢貴等[1],各難知厭足[2]〔一〕。身是有限身〔二〕,程期太劇促〔三〕。縱得百年活[3],俳佪如[4]轉燭〔四〕。憨[5]人連腦癡〔五〕,買錦妻裝束[6]。無心造福田[7]〔六〕,有意事奴僕[8]〔七〕。只得蹔時榮[9],曠身入苦毒[10]〔八〕。(〇一八)


【校勘】

[1]“告”,甲四作“造”,乃“告”字之誤。

[2]“難”,原作“”,詩集作“雖”;“厭”,原作“”,皆從校輯所録。

[3]“年活”,據甲四補。 “得百”,兩本皆闕,據詩集補,校輯擬補“有百”。

[4]三字據甲四補。

[5]“憨”,原作“”,甲四作“”,正字通:“,俗憨字。”

[6]“裝”,原作“裴”,據甲四改。

[7]“造福田”三字據甲四補。

[8]此句據甲四補。 “僕”,原作“”,碑别字入聲一屋,魏司空王誦墓誌“僕”作“”,與此類似。

[9]“榮”,原作“勞”,據甲四改。

[10]“毒”,校輯作“海”,誤。


【注釋】

〔一〕厭足:滿足。漢書成帝紀:“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北本涅槃經卷九:“春花開敷,有蜂唼取色香細味,不知厭足。”按“厭”通作“饜”。孟子離婁下:“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爲饜足之道也。”

〔二〕身是有限身:按寒山詩亦云:“生爲有限身,死作無名鬼。”元稹酬樂天早春閒遊西湖……:“勝事無窮境,流年有限身。”

〔三〕程期:期限,日程。酉陽雜俎前集卷一三冥蹟:“舉人指支逕曰:‘某弊止從此數里,能左顧乎?’辭以程期。”梵志詩則指壽命之大限。

〔四〕俳佪:同“徘徊”。 轉燭:風中摇晃之燭,比喻世事難料,人生無常。杜甫佳人:“世情惡衰歇,萬事隨轉燭。”變文集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但且歌,但且樂,人命由由(悠悠)如轉燭。”

〔五〕連腦癡:極其愚笨,亦作“合腦癡”。梵志詩〇三五首:“杌杌貪生業,憨人合腦癡。”變文集鷰子賦:“鷰子語雀兒:好得合頭癡!向吾宅裏坐,却捉主人欺。如今見我索,荒語說官司。”

〔六〕福田:佛教以修善行道等爲“福田”,以其將收穫福果也。宗密盂蘭盆經疏上:“喻如世間人,欲得倉廩中五穀豐盈歲歲不乏者,必須取穀麥種子,以牛犂耕於田地而種之,不種則竭盡也。法中亦爾,以悲心敬心孝心爲種子,以衣食財帛身命爲牛犂,以貧病三寶父母爲田地。有佛弟子,欲得藏識中百福莊嚴生生無盡者,須運悲敬孝心,將衣食財帛身命給濟敬養於貧病三寶父母,名爲種福。不種即貧窮無福慧,入生死險道。謂種福之田,名爲福田,如種穀之田,名爲穀田也。”

〔七〕事奴僕:侍奉奴僕,意謂辛苦聚集財富,死後反供奴婢享用,即〇〇七首“錢財奴婢用,任將别經紀”之意。

〔八〕曠身:謂無數生,極言久遠。 苦毒:極其痛苦。後漢書獨行繆肜傳:“掠考苦毒,至乃體生蟲蛆。”雜寶藏經卷一〇羅睺羅因緣:“淨飯王極大瞋恚,問諸釋言:‘今當云何苦毒殺害?’復有釋言:‘如我意者,當作火坑,擲置火中,使其母子,都無遺餘。’”隋書田式傳:“或僚吏姦贓、部內劫盜者,無問輕重,悉禁地牢中,寢處糞穢,令其苦毒,自非身死,終不得出。”朝野僉載卷二:“梁仁裕爲驍衛將軍,先幸一婢,妻李氏甚妬而虐,縛婢擊其腦。婢號呼曰:‘在下卑賤,勢不自由。娘子鎖項,苦毒何甚!’”此首之“入苦毒”,則指入地獄。無量壽經卷下:“善惡禍福,追命所生,或在樂處,或入苦毒,然後乃悔,當復何及?”蓋因佛經俗書記地獄種種酷刑,多用“苦毒”一語,如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三海之內,是大地獄,其數百千,各各差别。所謂大者,具有十八,次有五百,苦毒無量。”北本涅槃經卷一:“時魔波旬於地獄中悉除刀劍無量苦毒。”廣記卷一三一元稚宗(出祥異記):“有一僧曰:‘汝好獵,今應受報。’便取稚宗,皮剥臠截,具如治諸牲獸之法。復納于澡水,鈞(鈎)口出之,剖破解切,若爲膾狀。又鑊煮爐炙,初悉糜爛,隨以還復。痛惱苦毒,至三乃止。”變文集妙法蓮華經講經文:“生前不曾修福,死墮阿毗(鼻)地獄,永屬冥司,長受苦毒。”

按,此首大旨言憨人生前聚斂財富,徒供妻子奴僕他人受用,自身則承受惡業,永生永世陷墮地獄,受無量苦毒。此蓋佛經常義,如正法念處經卷六地獄品之二:“癡人作諸惡,爲饒益妻子。獨受地獄苦,自業之所誑。若爲妻子故,造作諸惡業,則到此地獄,今受此苦惱。”三慧經:“人東走西走,求是作是,合聚財寶,勤苦不可言已。命盡他人得其財,身反得重罪,受苦不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