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黎锦晖和“明月社”
“明月社”是黎锦晖毕生歌舞事业的实践平台,是中国最早的一支现代歌舞表演团体。它由黎锦晖创办于1920年,在此后十七年里,屡次改名,先后采用过中华歌舞专修学校、美美女校、中华歌舞团、明月歌舞团、联华歌舞班、明月歌舞剧社、明月歌剧社等名称。虽名称繁多,但均由黎锦晖掌门,故此在文中统称为“明月社”。
1927年以前,“明月社”主要以演出儿童歌舞剧为主,他将儿童歌舞表演和推广国语相结合,创作了《麻雀与小孩》《月明之夜》《葡萄仙子》《三蝴蝶》《七姐妹游花园》等儿童歌舞剧,逐渐培养了一批“明月社”固定的歌舞演员。
1927年,黎锦晖开始尝试流行歌曲创作,并于1928年创作了百首家庭爱情歌曲,经各大唱片公司录成唱片而在社会上造成广泛影响。此后,如《人面桃花》《落花流水》《桃花江》等一批流行歌曲开始进入“明月社”的演出中,赢得了社会各阶层的喜爱。
时至1936年,黎锦晖结束“明月社”之前,“明月社”曾先后培养了黎锦光、王人艺、严折西、谭光友、王人美、聂耳、张簧、黎莉莉、薛玲仙、胡笳、章锦文、英茵、黎明健、白丽珠(白虹)、杨枝露(路曦)、张静姝(张静)、张帆、万美君(万山青)、严斐、韩树桂(韩国美)、周璇、许曼丽、严华等四十余位乐师和演员。他们中的有些人,在三四十年代成为上海时代曲创作及演唱的中坚力量。
黎明晖(1909~2003),湖南湘潭人,在上海长大,是“中国流行音乐之父”黎锦晖的女儿。受到父亲的影响,黎明晖从小练习歌舞,是“明月歌舞团”的主要演员。曾出演了黎锦晖的多部儿童歌舞剧及演唱了一批儿童歌曲,如歌舞剧《月明之夜》《葡萄仙子》《三蝴蝶》《麻雀与小孩》等,儿童歌曲《可怜的秋香》《寒衣曲》《蝴蝶姑娘》等。黎明晖也是中国第一首流行歌曲《毛毛雨》的演唱者,于1928年录制了《毛毛雨》的唱片。1927年,她在其父黎锦晖创办的“中华歌舞专修学校”学习,同时担任助教和演员。1928年,随“中华歌舞团”赴南洋巡演。从南洋回国后,她开始进入影坛,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当时曾和胡蝶、阮玲玉、陈玉梅等电影明星齐名。1934年,正值当红的黎明晖和足球名将陆钟恩结婚,婚后她淡出了演艺圈。新中国成立后,她在北京一所幼儿园工作。1971年,她去外交部工作,担任爱国民主人士章士钊的生活秘书,后到文史馆供职。2003年12月9日,黎明晖在上海辞世,享年九十四岁。
她演唱的代表作品有:《毛毛雨》《人面桃花》《舞伴之歌》《可怜的秋香》《月明之夜》《葡萄仙子》等。
王人美(1914~1987),原名王庶熙,出生于湖南长沙,曾是“明月歌舞团”的主要演员之一。父亲王正枢是湖南有名的数学教员,在省立第一师范任教时,曾是毛泽东的老师。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二哥王人路将三弟人艺和最小的妹妹人美送入黎锦晖在上海开办的“美美女校”。王人艺学过小提琴被分入乐队,十三岁的王人美从此开始学习歌舞;1928年,王人美随黎锦晖的“中华歌舞团”到南洋巡演;1931年步入影坛,曾先后出演了《野玫瑰》《共赴国难》《芭蕉叶上诗》《都会的早晨》《渔光曲》等,其中由她主唱的《渔光曲》同名主题歌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当时,王人美、黎莉莉、薛玲仙、胡笳被称为明月歌舞团的“四大天王”。1931年,王人美加入联华影业公司担任电影演员。1932年,“明月社”改组为联华歌舞班。同年,王人美在孙瑜编导的电影《野玫瑰》中担任主角,该片公映后,王人美一举成名。1934年,王人美因出演蔡楚生导演的电影《渔光曲》而在电影界奠定了她的重要地位。1935年,王人美加入电通影片公司。此后,她出演了《风云儿女》《壮志凌云》等影片,由她演唱的《风云儿女》插曲《铁蹄下的歌女》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王人美拒绝为日本拍片,参加抗日活动,演出了以“七七”事变为主题的大型话剧《保卫卢沟桥》。抗日战争期间,王人美主要出演话剧,曾主演话剧《孔雀胆》。后来,因战争扩大,王人美转移到大后方昆明。抗战胜利后,王人美回到上海。为了防止国民党当局对左翼艺术家的迫害,在中共上海地下党的关心下,王人美等电影及话剧界知名人士避居香港。1950年,王人美由香港回到上海。后来曾在北京电影制片厂工作。1987年4月12日,王人美在北京病逝,享年七十三岁。
她演唱的代表作品有:《渔光曲》《铁蹄下的歌女》《梅娘曲》《春花秋月》《雁群》等。
黎莉莉(1915~2005),生于1915年,原名钱蓁蓁,他的父亲是中共地下党员钱壮飞。1927年,她随父亲从北平移居上海,由于其父母工作危险,他们将女儿送入黎锦晖的“中华歌舞专修学校”学习歌舞表演。1928年,随黎锦晖率领的“中华歌舞团”赴南洋巡演。1932年,她开始进入影界,并于当年主演了孙瑜导演的《火山情雪》,同年还和王人美合演了《芭蕉叶上诗》,此后一直活跃于电影界。1946年,黎莉莉赴美国学习,曾在华盛顿学习表演,在纽约学习声乐,在加利福尼亚学习化妆,1947年回国。新中国成立后,她调入北京电影制片厂,参加《智取华山》等电影的拍摄,1955年进入北京电影学院专修班学习,此后一直在该院任教,担任表演系教授,直到退休。2005年8月7日,黎莉莉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九十一岁。
在“明月社”时期,她的主要演出曲目有:《桃花江》《新凤阳歌》《自然的孩子》《如此繁华》等。
徐来(1909~1973),是黎锦晖的第二任妻子,也是“明月社”早期的主要成员之一。由于其容貌姣好,体态婀娜,曾被当时的《北洋画报》誉为“东方标准美人”。
徐来,1909年出生于上海,1927年考入黎锦晖的中华歌舞专修学校。1928年,徐来随黎锦晖率领的中华歌舞团一起赴南洋巡演,此时,她与黎锦晖相爱,在新加坡逗留期间,二人便以夫妻身份同居。徐来和黎锦晖的女儿黎明晖同岁,一女一妻成为黎锦晖歌舞事业的得力助手。1931年,黎锦晖一行回到上海后,徐来迅速驰名于各种社交场所。1933年,徐来加入明星影业公司,凭借《残春》一片一炮而红。此后,她陆续出演了《泰山鸿毛》《华山艳史》《到西北去》《路柳墙花》《女儿经》《落花时节》《船家女》等影片,成为1930年代著名女星。同时,徐来还灌录了《劳苦农工》《水东流》《征求女友》《洋化青年》等歌曲唱片。
1935年,她结识了湖南军阀唐生智的弟弟唐生明,并与黎锦晖离婚,与其结婚。1940年代末,徐来和丈夫举家从上海迁往香港,1956年底又返回北京定居。1966年,“文革”爆发,徐来未能幸免。1967年10月,徐来被捕入狱,1973年4月4日在狱中含冤而死,享年六十四岁。
薛玲仙(1912~1944),生于1912年,在“中华歌舞专修学校”时期就加入了黎锦晖的队伍,是“明月社”最早的成员之一。在“明月歌舞团”时期,她曾是《葡萄仙子》《春天的快乐》《月明之夜》等剧目的主演。此后,她曾录制过十余张唱片,其中《说爱就爱》一曲曾风靡一时。
1933年前后,薛玲仙进入电影界,先后拍摄了《通天河》《粉红色的梦》《南海美人》《薄命花》等影片。后来,她因染上毒瘾,于1944年倒毙街头而死。
严斐,生于1916年,是著名歌星严华的妹妹,于1930年加入“明月社”。曾录制了黎锦光和严华创作的不少歌曲,如《今夜曲》《五芳斋》《锦城春色》等。1933年,她和电影演员刘琼相识,后来结为夫妻,但这段婚姻未能持久,于1946年离婚。新中国成立后,严斐成为天津人艺的第一代演员,先后参加了《龙须沟》《雷雨》《钗头凤》《家》《骆驼祥子》《日出》《闯江湖》等经典话剧的演出。
黎明健(1916~1979),原名于佩珊。1931年,“明月社”在北平演出后准备返回上海时,再次招考演员,于佩珊姐妹二人化名于思歌、于思咏前来报考,最终录取,与白虹、路曦、许曼丽等一同回到了上海。后来,黎明健的父亲顾及家庭威望,但又想成全女儿学习歌舞的意愿,他征得黎锦晖的同意,将女儿过继给了黎锦晖。黎锦晖将其改名为“黎明健”,和黎明晖、黎莉莉一起成为黎家三姐妹。
在“明月社”期间,黎明健出演了多部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并录制了《钟声》《你的花儿》等歌曲的唱片。1934年,黎明健加入上海有声影片公司,主演了《健美运动》《富春江》等影片,后来又在天一、新华等影片公司拍片,出演了《壮志凌云》《青年进行曲》等影片。1937年底,四十六岁的郭沫若和黎明健相爱,1939年元旦,二人举行了婚礼。婚后,黎明健改名为于立群,并一直协助郭沫若从事抗日救亡运动。新中国成立后,任全国妇联执委,曾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于立群自幼研习书法,后在郭沫若身边,受其熏陶,在书法方面颇有造诣,曾出版有《于立群遗墨》。1979年2月25日,于立群在北京逝世。
张帆(1922~2007),上海人,原名张执中,1922年出生于浦东的周浦镇。十三岁时,张帆考入“明月社”。1936年,“明月社”由黎锦光接手,易名“大中华歌舞团”赴南洋巡演。张帆随团遍及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等地,颇受华侨欢迎。但因黎锦光经营不善,歌舞团入不敷出,回国后“明月社”随即解散。张帆亲身经历了“明月社”最后的一点辉煌。1938年,张帆开始灌录唱片,首张唱片便是由百代副牌丽歌出版的《满场飞》。此后,她陆续录制了《臭虫歌》《桃花朵朵开》《我还有一线希望》《朦胧月》《苏堤春晓》《贺新年》《我要梦见你》《叹烟花》等。当时,百代公司和签约歌手已采取版税合约,周璇当时的版税率是6%,张帆是4%。
1945年,张帆与其相恋多年的男友徐一亢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四女。1949年在上海,张帆随丈夫一同参军,在南京前线歌舞团担任演员。1958年,她被调入八一电影制片厂,参与了《江山多娇》《怒潮》《秘密图纸》《永不消逝的电波》等多部影片的拍摄。2007年10月22日,张帆在北京因心脏病去世,享年八十五岁。
受到黎锦晖歌舞活动的影响,1930年代,一批民办歌舞团体群起效仿,如“梅花歌舞团”“新月歌剧社”“新华歌剧社”“蝴蝶音乐歌剧社”“桃花歌舞团”“玫瑰音乐歌舞会”“黎明歌舞团”“共鸣歌舞团”“银花歌舞团”“集美歌舞社”“群艳歌舞社”“文学歌舞社”等,歌舞表演成为流行音乐的重要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