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雷马克与比较文学关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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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缘起

到目前为止,国内学界已经对雷纳·韦勒克、乌尔利希·韦斯坦因、苏珊·巴斯奈特等经典比较文学家进行了相关研究,这一方面可以对比较文学学科的发展做出梳理,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我国比较文学的发展提供借鉴。然而,尽管我国比较文学在了解国外比较文学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起步较迟,目前还有很多重要学者需要我们进行系统研究,其中对“美国学派”的领军人物之一——亨利·雷马克研究的相对缺乏就是一例。我们希望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亨利·雷马克与比较文学关系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探讨其与比较文学之间的种种内在关联,为国内比较文学界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一)研究价值本节部分内容曾发表于《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题为《国内亨利·雷马克研究30年述评》,第145~151页。

亨利·雷马克(Henry H. H. Remak)(1916年7月27日~2009年2月12日)是美籍德裔著名比较文学家、文艺理论家。他1916年出生于德国柏林,1936年9月,为避免遭到德国法西斯主义对犹太人的迫害他家人于1936年迅速逃离德国。不幸的是,他的姑姑、姑父和两位表亲在此次大屠杀中罹难。From Clause Clüver, Henry H.H.Remak,the Peripatetic Comparatist,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7.2—3(2010),Note 5,p.238.,在国际学联的帮助下来到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学习,并于1937年取得该校硕士学位,1947年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之后一直在印第安纳大学任德语与比较文学教授,直到88岁因病退休。

图1 印第安纳大学比较文学项目早期创始人

后排从左到右:Norman T. Pratt, Edward D. Seeber and Henry H. H. Remak;前排从左到右:Agapito Rey, J.T. Shaw, Mary Garither, Horst Frenz and Newton P. Stalknecht)图片来源:Clause Clüver,In Memoriam Henry H.H.Remak,Encompass,Vol.19,Spring 2009, p.1。

1949年印第安纳大学设立比较文学项目(Comparative Literature Program),雷马克是创始人之一。其后,他发表了两篇纲领性文章,即《十字路口的比较文学:诊断、治疗和预后》(1960年)和《比较文学的定义与功能》(1961年),奠定了比较文学平行研究和跨学科研究的基础,后文被广泛引用并被译成多国文字。他参加了自1958年至其退休期间国际比较文学学会举行的所有年会,并三次当选国际比较文学学会理事会成员、提名委员会主席;1967年进入协调委员会,后相继担任“欧洲语言文学比较史委员会”副主席、主席;他是美国德语教师协会主席,《德国季刊》副主编,美国教授协会印第安纳大学校区主席,美国现代语言协会法德文学关系分会主席,美国比较文学学会副主席。

他一生奔忙于世界各地,为比较文学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除了在印第安纳大学任教外,他还到国内纽约大学、华盛顿大学(西雅图分校)、宾夕法尼亚大学、亚利桑那大学等近30所大学讲学。此外,他还远赴法国、德国、英国、匈牙利、丹麦、印度、中国等10多个国家的近50所大学作学术报告。对此,人们这样评价道:“他以儒雅、睿智、极富启发性的演讲者形象出现在国际比较文学界,他的足迹遍布全世界。”Frank Trommler,In Memoriam:Henry H.H.Remak(1916—2009),The German Quarterly, 83.2, Spring 2010, p.149.在舌耕的同时,他还笔耕不辍,从笔者目前搜集到的资料来看,他先后发表专著或合著7部,在论文集及他人专著中撰写30余章节,公开发表论文80余篇,书评 50余篇。参见本书附录:亨利·雷马克著作表。鉴于他的卓越贡献,美国比较文学学会于2003年授予雷马克“终身成就奖”,这是美国比较文学学会截至2009年所颁出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此类奖项,他在美国比较文学界的地位,由此可窥豹一斑。

在对他进行“盖棺定论”的讣告中,宾夕法尼亚大学弗兰克·楚穆勒(Frank Trommler)曾这样评价道:“我们在他的讣告里首先提及他对比较文学学科的贡献,这是不会令人感到惊讶的。他的确是这门学科的推动者和引领者,……(他)通过比较文学方法论的反思和研究范式的阐释为本学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Frank Trommler,In Memoriam:Henry H.H.Remak(1916—2009),The German Quarterly, 83.2, Spring 2010, p.149.作为“比较文学美国学派的重要代表”,雷马克的确是本学科重要的“推动者”,因为他睿智地从法国学派表面的繁荣中看到了他们的局限,也就是比较文学研究不是法国学派所认为的只是一个简单的加法问题,它同时也是减法,甚至是乘法和除法,这种思想具体表现在:法国学派简单地找寻影响、轨迹、来源等,可是对下列的问题却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在进行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文学的影响研究中,到底保存下来了什么?去掉的又是什么?原始材料为什么和怎样被吸收和同化?结果又如何?这些涉及艺术理解和评价方面更为根本的层面却被法国学者忽视了。正是从这些方面,雷氏对学科进行了客观、及时的诊断,将学科推上了一条更为广阔的发展道路;同时,作为本学科的“引领者”,他对本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受进化论与实证主义影响下的比较文学科学主义式研究,即法国学派的研究,有其自身的局限,因为文学的发展和各国文学的交流是不能用冷冰冰的科学方法进行简单归纳的。同时,这样的研究仅仅注意到了文学关系的历时维度,忽略了共时维度,尤其是忽略了对当代文学与其他学科乃至社会现实的关怀。通过对法国学派的再思考,雷马克将比较文学引入到了一个新的领域和维度。这种观念的转变折射出结构主义创始人索绪尔所强调的历时语言学和共时语言学的思想,正如雷氏自己所承认的:“马克思主义与结构主义已经被证实是来自社会科学方面的对文学研究起促进作用的两个主要因素。其中一个更具有社会性,而另一个则更具科学性。因此,比较文学倘若要保持它在知识发展中的中心地位的话,他就得吸收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美〕亨利·雷马克:《比较文学的前景》,张宁、谢建珍译,载孙景尧选编《新概念 新方法 新探索——当代西方比较文学论著选》,桂林:漓江出版社,1987年,第106页。这种将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拿来”为比较文学服务的观点丰富了比较文学研究内涵,也催生了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这无疑是雷马克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建设所做出的最大贡献。

1961年,他在《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能》中给出了比较文学“美国学派”经典定义,即“比较文学是超出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并且研究文学与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包括艺术(如绘画、雕刻、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美〕亨利·雷马克:《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张隆溪译,载张隆溪选编《比较文学译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1页。该定义后来得到了学界普遍认可,并成为日后判定各类研究是否属于比较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标准。从他自己的总结中也可以看出他本人对这一定义的珍视,“(因为)我一生所撰写的比较文学作品加起来,恐怕也不及我在该书(即Comparative Literature: Method and Perspective——笔者注)第一章开篇所写的那两句话(即上文比较文学经典定义——笔者注)的影响。”Henry H.H.Remak,Once again:Comparative Literature at the Crossroad,Neohelicon,Vol. XXVI, No.2, 1997, p.100.同时,在该文中,雷马克明确提出了“平行研究”和“跨学科研究”——美国学派区别于法国学派最显著的特色,因为对“平行研究”而言,作者曾明确指出:“影响研究如果主要限于找出和证明某种影响的存在,却忽略更重要的艺术理解和评价的问题,那么对于阐明文学作品的实质所做的贡献,就可能不及比较互相没有影响或重点不在于指出这种影响的各种对作家、作品、文体、倾向性、文学传统等的研究。”〔美〕亨利·雷马克:《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张隆溪译,载张隆溪选编《比较文学译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2页。而“跨学科研究”则是美国学派和法国学派的根本区别。由此可以看出,以雷马克为代表的美国学派是从法国学派驻足的地方前行,把法国学派从比较文学研究中剔除的部分又重新找了回来,从而把比较文学从“危机”中拯救出来。

本研究虽然只是对亨利·雷马克与比较文学间的关系研究,可是,如果将其置于北美洲与欧洲文学文化沟通与交流的大背景之中,却可以将其视为一个比较文学成功实践的个案,具有方法论上的借鉴意义。结合美国自身实际,通过向德国与欧洲比较文学的优良传统吸收营养,并在充分尊重比较文学不同发展阶段特点的基础上,雷马克通过自己的研究,不断为学科发展吸收新的养分,并不断为学科纠偏。在成就自己丰硕比较文学研究成果,巩固自己在比较文学界学术地位的同时,也通过对比较文学研究范式的变革助力美国文学和文化融入全球文学和文化版图的这一事业,并取得合法地位,赢得话语权。这一过程无疑可以为“中国文化走出去”伟大事业提供有益的启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华社:《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载《人民日报》2017年2月6日。这里强调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之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当今全球一体化已呈现出势不可挡的局面,随着中国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必然要求从文化的角度协助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交流。我们认为,目前一方面需要加强对中国文化内涵的重构,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对“走出去”实施者的全力培养。在构建多元载体或者媒介以助力“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时候,比较文学无疑也可以成为一个重要的平台。雷马克在美国二战后国力迅速提高的背景下,通过对比较文学既有过时与落后研究方法的批判,挖掘其他来自社会科学、文学理论、文化研究等领域的优秀成果,对比较文学研究范式进行革命性的变革,从而为比较文学实践、文化交流提供动力与理论支撑。在此启发之下,我们愿与其他国内外同行一道,不断从中国传统文化深厚的“道”中,从西方比较文学实践者的“术”里,找寻破解“中国文化走出去”这一重大课题的方法,这,也是本研究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现状

学界对比较文学在中国的“复兴”时间有不同见解,如果以1978年作为比较文学在中国“复兴”起始之年孙景尧:《比较文学在当代中国的复兴与发展(1978—2008)——在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第九届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学术总结报告》,载《中国比较文学》2009年第1期。,自比较文学在中国“复兴”以来,雷马克就一直得到中国学界的关注。对这门产自欧洲的“学院派精英学科”(钱锺书语),我国不是“自古有之”,所以需要借鉴国外的相关理论著述。可是,早期比较文学引路人王国维、鲁迅、许地山、陈寅恪等开启的创造性工作被迫中断,其原因是为了与苏联保持一致: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比较文学“从遭到冷遇、批判而成为禁区,在一段时期成为‘资产阶级反动的文艺学’”刘献彪:《比较文学自学手册》,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131页。,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苏联相继召开“民族文学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影响”和“斯拉夫文学比较研究学术会议”之后才有所改观。国内比较文学的“复兴”则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这样,在重启与西方学术对话大门之后,学界普遍感到与时代脱节,于是如饥似渴地吸纳国外学术资源,重兴“拿来主义”,雷马克研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综合各方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学界一直关注对雷马克比较文学重要著述的译介,在30年间翻译了他10篇文章和一份比较文学参考书目。同时,各种比较文学著述中对雷马克进行积极与热情的介绍:有两封与国内学者的通信被发表出来,有笔者本人发表的六篇与雷马克相关的论文,以及国内学者对雷马克比较文学思想的反思等。总的来说,与国内学者对其他西方经典比较文学家的研究相比,雷马克的相关研究才刚刚起步,这与其比较文学“良心”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

此外,由于国内学界对亨利·雷马克的关注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那时我国比较文学研究刚刚复兴,因资料不足,信息不对等等原因,还出现了一些误传。在此进行回顾,既不是对前辈学者的责难,也不是否定他们的功绩,而是为了避免以讹传讹,还原一个真实的雷马克。

首先,我们得为亨利·雷马克“正名”。雷马克本名是“H enry H eymann Herman Remak”,可不管是在大陆,还是在台湾的比较文学界,很多学者都把他的姓错写成“Lemak”或“Remark”。研究发现,这种错误首先是由台湾学者开始的:袁鹤翔教授1975年发表在《中外文学》上的《中西比较文学定义的探讨》中就有这样的话:“这种说法与李马克(Lemak)对比较文学所下的定义(后谈)非常接近。”黄维樑、曹顺庆编:《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垦拓——台湾学者论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第59页。然而,在文后的相关论述中,又将雷氏的姓名拼写正确,见该书第62页。1979年由台湾成文出版社出版的《比较文学理论集》封面作者名被写为“Henry H. H. Remark”。直到1997年,古添洪发表在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外文化与文论》上的《中国学派与台湾比较文学界的当前走向》中仍有这样的表述:“……而任麦(H enry Remark)稍后同时写就互为补充的两篇文章,《比较文学在十字路口:诊断、治疗与预后》及《比较文学:其定义与功能》,有很公允的评论与建议。”黄维樑、曹顺庆编:《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垦拓——台湾学者论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第165页。受此影响,国内也有学者犯了类似的错误:1985年在《广东民族学院学报》(第1、2期合刊)上刊登的《关于比较文学理论问题的通信》(第61页)、1987年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西比较文学手册》(第37页)、2006年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外比较文学名著导读》(第340页)。这种对雷氏称呼上的错讹和不一致严重影响了国内学界对雷马克的接受与研究。当然,由于他是德裔,名字不太“美国化”,就连雷马克生前同事都会把他的名字拼写错,例如,在2009年美国比较文学年会公告中,他的中名“Heymann Herman”就被写成“Heyman Hermann”See: ACLA BULLETIN, p.xiii.,而另一位同事则把他的中名拼写为“Heymann Hermann”Clause Clüver,Henry H.H.Remak,the Peripatetic Comparatist,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7.2—3(2010), p.230.,诸如此类来自本土的错误也给国内学者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同时,国内学界对其名的汉译也不大一致,大致有这几种译名:李麦(王润华)、李马克/雷麦克(袁鹤翔)、任麦(古添洪)以及雷迈克(金国嘉),当然,绝大多数学者还是习惯于将其翻译成雷马克。

其次,我们再为雷马克“正身”以及重新厘定关键时间节点。雷马克本出生于1916年7月27日,可国内的诸多资料却说他“1916年7月23日出生在德国柏林的一个机械师家庭”刘献彪:《比较文学自学手册》,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389页。。在另一处,雷马克被介绍为,“雷马克(H. H. Remak),男,1930年生……”〔美〕亨利·雷马克:《比较文学在大学里的处境》,杨周翰译,载《中国比较文学》1988年第2期,第90页。与上文的姓名被美国比较文学同行错拼一样,他的出生年份也在最近关于他盖棺定论性的文章中被说成是1917年。Clause Clüver,Henry H.H.Remak,the Peripatetic Comparatist, 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7.2—3(2010), p.230.此外,关于雷马克到美国的时间,多部教材或参考书在介绍雷马克的经历时认为雷氏“1940年因希特勒‘排犹’而到美国定居”廖鸿钧:《中西比较文学手册》,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7页。,而事实是雷马克1936年获得Sigman Alpha Mu奖学金就到了美国,并于次年在印第安纳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此外,雷马克比较文学经典定义发表于1961年,而有论者却注明为1962年刘献彪:《比较文学自学手册》,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390页。

再次,我们需要重新认定比较文学界“墙理论”的归属问题。在谈论民族文学、比较文学以及总体文学的关系时,有一个著名的“墙理论”。至于是谁首先提出这个理论,我们发现大致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墙理论”是由法国学者德利耶尔首先提出。在我国第一本比较文学理论专著中这样写道:“关于民族文学、比较文学、总体文学三者的层次和关系,法国学者德利耶尔教授曾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民族文学在一国的围墙之内研究文学,比较文学跨过围墙去,而总体文学则高于墙之上。”卢康华、孙景尧:《比较文学导论》,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99页。第二种观点认为“墙理论”是由雷马克首先提出:“美国著名比较文学学者雷马克曾对比较文学有一个十分形象的比喻:‘国别文学是墙内文学的研究,比较文学越过了围墙,而总体文学则居于墙之上。'”黄维樑、曹顺庆编:《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垦拓——台湾学者论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第10页。在这里就存在一个矛盾,即此理论到底是由雷马克还是德利耶尔首先提出?查阅相关资料,雷马克在论及“墙理论”时有一个注释:“此定义由德利耶尔(Craig La Driére)教授在1950年12月于纽约举行的美国现代语言学会比较文学分会上的致辞中提出,后经完善,在第二届国际比较文学学会大会论文集中发表,参见第一卷,第160—175页。”Newton P.Stallknecht and Horst Frenz(ed.),Comparative Literature:Method and Perspective,Carbondale: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1961, pp.332~333.从中可以发现,“墙理论”不是由雷马克首先提出。这也得到了日本学者大冢幸男的印证:“打个比方,民族文学是壁垒之内的(within walls)文学研究,比较文学是超越壁垒的(across walls)文学研究,而一般文学则是驾于壁垒之上的(above walls)文学研究(德利耶尔教授语)。”〔日〕大冢幸男:《比较文学原理》,陈秋峰、杨国华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0页。综上所述,国内对雷马克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信息错误,这其中很多是因为早期资料不足,以及在转译过程中造成的。不过,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学界对雷马克的关注还不够,研究也还有待深入。关于亨利·雷马克与中国比较比较文学关系后有专章论述,此处不赘述。

在另一方面,作为比较文学美国早期的一员悍将,雷马克在美国和西方的影响相当深远。生活在韦勒克同一时代,与其相比,各自的研究兴趣和方向有所不同,但在那时,他们就像天空的两颗星星,彼此互为参照、交相辉映。雷马克早期提出美国学派比较文学经典定义的时候,并未得到美国学界的广泛接受。在1970年发表的文章《比较文学的名称与性质》中,韦勒克对雷马克的定义进行了猛烈地批判,他说:“对比之下,亨利·雷马克最近企图放宽比较文学定义的尝试便不是那样武断,而是显得更加雄心勃勃。他把它称之为‘超出一国国度限制的文学研究,以及研究文学与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如艺术、哲学、历史、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的科学’。但雷马克先生不得不做出一些人为的和站不住脚的区别:研究霍桑与卡尔文主义之间的关系被叫作‘比较’文学,而研究他的原罪、罪恶以及赎罪观念却仍然算是‘美国’文学……因此,作为一个定义,他是经不起推敲的。”〔美〕韦勒克:《比较文学的名称和性质》,韩冀宁译,载孙景尧选编《新概念 新方法 新探索——当代西方比较文学论著选》,桂林:漓江出版社,1987年,第79页。这样的评价具有相当的摧毁性,可是细看雷马克的原文,我们也会发现其实雷氏在后文中对自己的概念进行着限定。例如,他论说道:“讨论金钱在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中的作用,只有当它主要(而非偶尔)探讨一种明确的金融体系或思维意识如何渗进文学作品中时,才具有比较性。探讨霍桑或麦尔维尔的伦理或宗教观念,只有涉及某种有组织的宗教运动(如伽尔文教派)或一套信仰时,才可以算是比较性的。”〔美〕亨利·雷马克:《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张隆溪译,载张隆溪选编《比较文学译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6页。由此可以看出,雷氏意义上的跨学科研究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文学和文学以外的一个领域的比较,只有是系统性的时候,只有在把文学以外的领域作为确实独立连贯的学科来加以研究的时候,才能算是‘比较文学’。”〔美〕亨利·雷马克:《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张隆溪译,载张隆溪选编《比较文学译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6页。韦勒克对雷马克的指责其实是不公平的,因为他忽略了雷马克所言的系统性,而只是注意到了几个孤立的概念,而且这也和美国学派后来轰轰烈烈的跨学科研究实践是不相符合的。不过,在韦勒克所认定的文学研究的三个主要方面(文学史、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中的文学史方面,韦勒克高度赞同雷马克在1964年弗里堡会议发言中的观点:“没有任何任务比撰写和出版一部关于我们这门学科的通史更为紧迫的了。”〔美〕韦勒克:《比较文学的名称和性质》,韩冀宁译,载孙景尧选编《新概念 新方法 新探索——当代西方比较文学论著选》,桂林:漓江出版社,1987年,第81页。因为韦氏认为只要我们关注比较文学研究的历史而不去计较名称和定义的话,这些含有众多分歧和争论点的含义和起源,就会变得更为清楚。不过,雷马克与韦勒克的区别就是他通过反思法国学派比较文学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与之不同的研究范式,为学科变革提供新的动力。但他也不完全否定法国学派比较文学实践,这也是雷马克继承法国学派注重历时研究的重要原因。总之,在雷马克看来,我们不能完全把美国学派和法国学派作截然的区分,因为法国学派里的研究者里有美国学派的方法,美国学派里也有研究者采取法国学派的作风。这点雷氏在《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能》中就曾有明确的说明:“美国学者们必须要注意,不要仅仅因为法国人似乎特别注重某些比较研究的项目……而排斥或忽略别的项目,就随便地放弃法国人喜欢研究的那些问题。”〔美〕亨利·雷马克:《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张隆溪译,载张隆溪选编《比较文学译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4页。这种在批判法国学派时不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的做法是客观和冷静的,也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比较文学不像其他人文学科采取完全推翻以前理论大厦,然后再进行重构的方法,而是在继承基础上以变革的方式推进学科发展。

在谈论比较文学内核的第二个圆环,即文学与科学之间的跨学科研究的时候,韦斯坦因首先肯定了雷马克的功绩:“正如亨利·H·雷马克在其著名的文章(即《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能》——笔者注)中为其所命名的那样,雷马克是唯一的在试图为其下定义时严肃提出该问题(即跨学科研究——笔者注)的学者。”〔美〕韦斯坦因:《我们从何来,是什么,去何方——比较文学的永久危机》,韩冀宁译,载孙景尧选编《新概念 新方法 新探索——当代西方比较文学论著选》,桂林:漓江出版社,1987年,第34页。正如韦斯坦因所言,虽然韦勒克对这个定义表示反对,但韦氏认为这个误解的根子,它所引起的逻辑上的错误既多又深:“就是说,各种现象必须真正地对等才具可比性,例如文学不可与科学比,只有文艺学和科学才能相比。”〔美〕韦斯坦因:《我们从何来,是什么,去何方——比较文学的永久危机》,韩冀宁译,载孙景尧选编《新概念 新方法 新探索——当代西方比较文学论著选》,桂林:漓江出版社,1987年,第34页。韦氏在这里强调对等性,担心的是扩大比较文学研究的圈子,因为他在另外一处说:“我以为把研究领域扩展到那么大的程度,无异于耗散掉需要巩固现有领域的力量。因为作为比较学者,我们现有的领域不是不够,而是太大了。我们现在所患的是精神上的恐泛症。”〔美〕韦斯坦因:《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刘象愚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5页。其实,对坚持采取居于美国学派和法国学派之间的“中道”观的韦斯坦因来说,他在当时还是认为比较文学应该限定在源于“两希”文明的欧洲文学之间,对跨文化的比较文学研究持否定态度。(虽然他后来在《我们从何来,是什么,去何方——比较文学的永久危机》中更改了自己的主张)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他认为西方文化和东方文化不对等——西方文学优于东方文学,这样就不可以进行“不对等”的比较文学研究,这在本质上是“欧洲中心主义”思想的表现。比较文学在雷马克看来是一个辅助学科,是“连贯各片较小的地区性文学的环节,(比较文学)是把人类创造活动本质上有关而表面上分开的各个领域联结起来的桥梁”〔美〕亨利·雷马克:《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张隆溪译,载张隆溪选编《比较文学译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7页。。所以,这个怀揣着美好愿望的“桥梁”就这样在欧洲中心主义的思维里被扭曲了。后来在论述“各种艺术的相互阐发”时,韦斯坦因再次提到了雷马克的定义,这次他所理解的雷氏的观点是:“只要文学被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或者焦点,各种艺术之间关系的比较研究就理所当然地是比较文学的一个分支。”〔美〕韦斯坦因:《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刘象愚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48页。这本是雷马克的初衷,在实践中也是这样进行的。在霍斯特·弗兰茨和韦斯坦因的文章《教授比较艺术:一个挑战》中就提及了在雷马克所执教的印第安纳大学,自1952年以来,文学、艺术和音乐之间的关系就一直是比较文学中的一门课程。学生以历史与批评的眼光学习这一课程,这一事实本身支持了雷马克的这一定义。但是韦斯坦因先是做了激烈的批评,认为:“在比较文学的历史上,无论是法国学派还是美国学派,他们的代表人物中都没有一个是赞成这一观点的。”〔美〕韦斯坦因:《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刘象愚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5页。然后稍微变得温和了些,因为在该书的后面韦氏这样写道:“按照雷马克对比较文学作的定义(对这一定义我是在有一定保留的程度是接受的),巴尔登斯伯格和弗里德里希合编的书目是相当‘进步的’,因为他不仅有‘文学和政治的关系’这样的章节,而且还有文学和‘艺术和科学’之间关系的章节(I,3)。”〔美〕韦斯坦因:《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刘象愚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50页。可以看出韦斯坦因基本同意雷马克的观点,而前面对雷氏全盘否定的观点也通过下面的事实被韦斯坦因自己给否定掉了:“当他在1961年提出这一意见时,只有少数美国学者表示赞同。也许最坚定不移地采用‘比较艺术’的方法进行研究的学者是卡尔文·布朗。”〔美〕韦斯坦因:《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刘象愚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48页。同时,他自己也与其殊途同归,“从长远来看,提倡历史/语言研究的安全性,和雷马克提倡的‘发挥更多的想象力’并不矛盾,反倒可以协调一致”〔美〕韦斯坦因:《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刘象愚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5页。。因此可以从这里看出,对于雷马克的经典定义,在起初阶段,以韦勒克和韦斯坦因为代表的理论界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与此同时,雷马克在《十字路口上的比较文学:诊断、治疗和预后》中提出的各国学者协同努力进行比较文学研究的观点得到了时任美国比较文学学会主席、哥伦比亚大学的大卫·达姆罗什的支持,他以奥尔巴赫(Auerbach)尚缺乏足够的知识装备为例,建议学者间进行合作,这样就既可以协调玩票主义和过分专业之间的矛盾,又可以缓解心怀民族主义的专家与自大自傲的世界主义者之间的紧张。David Damrosch,World Literature,National Context, Modern Phiology(Toward World Literature:A Special Centennial Issue),May 2003,p.516.也有学者认为雷马克是传统研究方法的卫道士,主张保守研究方法。James M. McGlathery, Book Review on Structural Elements of the German Novella from Goethe to Thomas Mann,The Journal of English and Germanic Philology,Vol.97, No.4, Oct. 1998, p.603.直到近期,还有学者在谈论跨学科研究的困境时仍然将罪魁祸首归结为雷马克,因为即便雷马克于1985年在《比较文学在大学里的处境》中就已经注意到那些所谓的“文学”学者们的跨学科抱负在急剧膨胀,然而,他们的文学意识、外语能力以及对外国文化的感悟能力却在逐渐下降。可究其原因,开启“潘多拉魔盒”的正是雷马克写于1961年的《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Marián Gálik,Concepts of World Literature,Comparative Literature,and a Proposal,CLC Web: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Culture,2.4(2000):<http://dx.doi.org/10.7771/1481—4374.1091> p.5.为什么会有如此评价,到底孰是孰非,需要学界进行认真的梳理与反思。目前,美国学界尚缺乏系统研究雷马克比较文学思想的文章与专著,笔者只搜集到两篇与雷马克直接相关的文章,其中一篇是其生前同事,在印第安纳大学从事跨学科研究的美籍德裔学者克罗斯·克鲁夫(Clause Clüver)于2010年所作,可以算是对雷马克进行的一个盖棺定论式的评价,文章简要回顾了雷马克的学术经历以及对美国比较文学界的贡献,并将其视为美国比较文学的“良心”Clause Clüver,Henry H.H.Remak,the Peripatetic Comparatist,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7.2—3(2010),Note 5,p.230.。另外还有一篇自传性的文章,雷马克在其中讲述了他成为一名比较学者的内外因素,简要概述了其学术思想要点,并重点分析了其主张的比较文学的主要任务。Henry H.H.Remak,How I Became a Comparatist, Arcadia,Sonderheft,1983.

纵观国内外研究现状,我们发现,中国比较文学界在“复兴”前后将雷马克引入中国学界,并一直将其视为美国学派的重要代表。他的比较文学观也曾一度就是中国比较文学界的主流学科性质观,而且他的经典定义也经常被当作评判研究是否属于比较文学的标准,只是在近些年才有学者因比较文学学科泛化而对他开始有批评的声音。与之相反,美国学界则在刚开始的时候对雷马克的比较文学观进行了强烈的批评,但最后却得出了一致的好评,我们感兴趣的是,是什么原因使国内外比较文学界会对雷马克得出不一致的评价呢?美国学者马克·本德尔曾指出,美国比较文学研究队伍没有中国庞大,所以他们对本国学者的研究不及中国深入与系统Mark Bender系俄亥俄州立大学副教授,他于2011年10月来华参加学术会议,其间在笔者陪同他采访作家、曲艺家吴宗锡先生及上海师范大学孙景尧教授时提出上述观点。,本德尔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掀起雷马克研究的热潮,并希望能够出现雷马克生在德国、学术成就在美国而雷马克研究在中国的可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