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论丛·第九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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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郡都尉职能,安作璋、熊铁基在严耕望等人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郡都尉主要职能为:训练地方军队、抓捕盗贼、掌管刑狱、监视地方侯国、抑制地方豪强等[23]。而严耕望、安作璋、熊铁基在讨论郡都尉职能时,未能注意到郡都尉发生的变化。郡都尉其他职能有何变化可知甚少,但在军事职能方面变化十分明显。

秦、汉初郡都尉职能以军事为主,这在许多战争中可以看到。比如李信伐楚之役,秦国阵亡都尉七人[24];垓下之战时“项王乃驰,复斩汉一都尉”[25];《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更是记载了33位封侯者曾为都尉立有战功[26]。而此时却很少见到太守征战的记载。这大概由于此时太守、都尉职责有分工,即前人所说的太守主民、都尉主兵。秦在郡中设守、尉,较好地适应了战国以来战争旷日持久、次数频繁、规模庞大的情况。郡守主持一郡内政,郡都尉负责训练、统帅士卒,随从将军出征。双方明确分工,相互配合,较好地适应了秦国向外扩张的需要。汉朝建立初期,沿袭了秦代这一制度,郡都尉总揽郡内军事。

西汉建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逐渐走向安定,都尉的军事重要性随之降低。郡都尉军事权的降低大概分为两步:第一步,发兵权的丧失。景帝三年(前154)下诏“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27]。应劭解释说:“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28]。从张家山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秩律》所载职官来看,此时秦朝在地方上设立的郡监已经废除,郡中居高位者仅有守、尉。[29]可知此前郡中发兵之权当在郡尉手中,而此时移交与郡守。都尉兵权丧失可以从武帝时相关情况得到印证,武帝时越人叛乱“(武帝)犹遣助以节发兵,会稽守欲距法不为发”[30]。第二步,统兵权的降低。统兵权的降低始于边郡,武帝时增加边郡郡都尉数量,一郡之内郡都尉数量的增多造成了郡都尉权力的降低。在出击匈奴时,又以太守为将军而以都尉为副将。边郡太守权力高于都尉不言而喻。这种太守掌兵情况之后绵延于内地,内郡都尉军事权也随之大为削弱。太守开始掌握一郡军权,史载武帝时田广明为淮阳太守时发兵捕斩公孙勇等人叛乱[31];王莽鸠杀平帝后东郡太守翟义起兵讨伐[32]。太守掌握一郡军权,因此王莽登基之后为了防备汉朝宗室反抗,将“诸刘为郡守皆徙为谏大夫”[33]

另外,从都尉秩级变化也可以看出都尉职能的降低。据阎步克研究,汉代禄秩从属于职位,官员“有其职方有其秩”。[34]关于郡都尉秩级,《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的为比二千石。而从记载西汉早期官员秩级的《二年律令·秩律》来看,汉初都尉秩级为两千石[35],与太守平级。可知西汉郡都尉秩级存在一个降低过程,这应与都尉职能降低相关。关于都尉何时秩级被降低,史书无明确记载。但以比二千石秩级设立时间在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前后[36],史书中所见由都尉升迁到太守的例子最早见于汉宣帝时期[37]。因此都尉品秩降低时间当在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到宣帝在位之间。

此后部分都尉秩级又发生了一些变化。汉成帝建昭四年(前35)时,三辅与其他大郡郡都尉的奉秩提高到二千石。而在一年之前,三河与其他大郡的太守奉秩已经增加了[38]。因此就一郡之内来说,郡都尉秩级依然低于所在郡太守品秩。

都尉一官经过多次变化之后,到西汉末年在郡中与太守地位已相差很大,以致汉成帝时翟方进与何武在商讨王国官制改革时,说“今内史位卑而权重,威职相逾,不统尊者,难以为治。臣请相如太守,内史如都尉,以顺尊卑之序,平轻重之权”[39]。都尉与太守尊卑,可见一斑。正如严耕望所言“郡守掌治一郡,诸凡民、刑、财、军诸权,无不综览,实为一典型之元首性地方长官”[40]。太守于一郡权力无所不统,而郡都尉在郡中已无特殊权力职能,被省并已成早晚之事。这也就不难理解东汉建立之初,光武帝就“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