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谋华社会工作研究文集(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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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的意义和方向

(1982年6月)


一 残疾人就业是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

本文论述的对象,主要是城市中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等。人的残疾是一种生理现象,而人是社会的成员,生活在社会环境中的残疾人能否就业,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不同的影响。尤其是待业残疾青年,是整个待业青年群体中,本人最苦恼,家长最忧愁,社会最同情,安置最困难的一部分。因此,它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迄今为止,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尚未引起我国有关科学研究者的关注和应有的重视。然而,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社会学中,特别是在应用社会学、劳动社会学、城市社会学中,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残疾人的数量也相当大。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社会化的一项基本内容。从理论上探讨残疾人就业这个社会问题,阐明这项社会工作的基本原理,无疑是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学的一项任务。当今社会发展和社会福利日趋结合的进步思潮,更促使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学把残疾人就业问题作为一项研究内容,赋予其一定的研究地位。

我们要实现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把我国逐步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在这项宏伟的事业中,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并且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对此应有一个总的全面的认识。

首先要看到,残疾人就业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影响社会现代化的一个消极因素。人有残疾,竞争能力差,容易形成社会负担,也有碍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残疾人虽然占人口的比例不大,但是反作用不小。人们往往同情弱者。在一定的条件下有这样的情形,安排几十个健全人就业,其收益之大,却不如几个残疾人因未就业而在经济、政治、社会影响方面所产生的消极的反作用大。这种消极的反作用,是需要有效地进行社会控制的。

与此同时还要看到,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正是社会现代化的一种需要,它是现代化经济在人力资源开发、提高生产力等方面的进步表现,也表明了社会主义人与人的关系、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社会主义民主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无论从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来说,残疾人就业的幸福情景,都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侧面的生动写照。

尤其重要的是应该看到,残疾人就业问题解决得好,是促进社会现代化的积极因素。我们不仅要看到残疾人有生理缺陷的一面,同时也要看到他们有各种能力的一面。在某些特殊条件下,残疾人的能力甚至可以弥补健全人的欠缺和不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表明:残疾人中出现了不少工程师、画家、音乐家和其他专家、教授,还有一些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的贡献不亚于或超出了一部分健全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残疾人的聪明才智,是能够充分发挥出来的。

综上所述,残疾人在社会现代化中具有一定的作用。社会现代化是社会学必须研究的理论问题,而如何发挥残疾人在社会现代化中的作用,则是需要运用社会学的原理和方法来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是社会工作学的一个重要课题。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归根结底是要把我们的全部工作放在科学的轨道上,努力实现社会现代化。我们正是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残疾人就业这个问题的。以下将对这个问题做具体的阐述。

二 残疾人就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对残疾人的安排,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在我国,两千多年以前就已经提出来了。相传为周公所作,实为战国时代产物的《礼记》中的《礼运·大同》,曾经描绘出“天下为公”的“理想”,其中就有“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一条。这种中国式的“乌托邦”,表达了古人的一种良好愿望。它虽然消极地把残疾人的问题局限在一个“养”字上,历史上却出现过一些像师旷、孙膑这样的残疾人中的杰出人物。但是因为受到当时社会物质生产条件和认识水平的限制,不可能普遍发掘残疾人具有一定智慧和才能的积极意义。

解决残疾人就业这个社会问题的作用,在资产阶级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中得到了承认。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采取措施,使一些残疾人获得就业的机会。日本规定各个企业应吸收3%的残疾人就业,英国的企业中残疾工人的比例占4%,有些所谓福利国家残疾工人在企业中的比例更高一些,但是即使在瑞典这样号称最大的福利国家中,残疾人的就业率也只达到50%,美国残疾人中就业的只有15%。最本质的是,不论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什么办法,安排多少残疾人就业,它们总是不能脱离“劳动力是商品”这个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特征。资本主义社会的残疾人就业,实质上是帮助资产阶级获取廉价劳动力,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并在政治上起着保持资本主义秩序,缓和阶级斗争的作用。残疾人虽然也得到一些利益,但归根结底是为资产阶级的剥削统治服务的。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残疾人就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它同资本主义社会残疾人就业有着本质不同的意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同健全人一样,成为社会的主人翁,宪法保障他们享有公民的劳动权利,他们不再为生存而出卖劳动力,也不存在被剥削剩余价值的现象,劳动就业是他们参加社会生活的需要,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同时,残疾人就业还是一项社会福利事业,残疾人享受着国家为适应他们生理缺陷需要而提供的各种劳动条件,以及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种种福利设施。残疾人就业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多方面的关怀。例如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就是一种主要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的场所。这些工厂的产供销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计划,并且受到国家的免征所得税等照顾。在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中,国务院专门发出文件,指示各地保护和扶持社会福利生产,要求各地选择一些社会需要而又适合残疾人生产的产品,优先安排给社会福利工厂,有关企业为他们做必要的让路。社会福利生产单位的利润不上交国家财政部门,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其次用于集体福利,再有盈余可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基本建设,国家严禁挪作他用。不仅在社会福利工厂就业的残疾人享受各种优待,在其他部门和单位就业的残疾人也同样受到国家的各种照顾。在残疾人就业问题上,生动地显示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了充分地论证这一点,可以做进一步的具体分析,阐明残疾人就业的现实社会意义。

第一,残疾人就业意味着本人在经济生活、社会地位和精神上全面彻底的解放。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使劳动人民翻了身,残疾人同样也在政治上获得解放。但是,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说,在没有获得劳动生产岗位以前,他们的物质生活的改善、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精神面貌的改观,总是受到局限。只有经济地位改变以后,这些问题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北京市丰台区24岁的盲人董文梁在没有就业前,父亲为他找生活门路天天发愁,吃饭时兄弟们向他说闲话,他自己经常蒙头痛哭,后来进了街道福利工厂,每月有固定收入,精神愉快,在家说话理直气壮了,兄弟们对他也亲近多了。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的残疾人刘兰荣,过去全家三口人,只靠丈夫每月40来元的工资维持生活,从她参加生产后,家庭收入比原来增加将近一倍。原来空荡荡的屋子,如今摆上了大立柜、小橱柜、缝纫机、电视机等,她自己也戴上了手表,穿上了毛衣、涤卡、的确良等时装衣服,全家人生活得幸福愉快。许多盲聋哑残人员在就业后结了婚,建立了家庭。劳动就业不但使残疾人的生活有了保障,改善了家庭关系,提高了社会地位,并且在他们和亲属中产生了良好的政治影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赞扬。

第二,残疾人就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毛泽东同志说过,无论跛子、哑子、聋子、瞎子对革命都有用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残疾人不但有着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可能性,而且有着创造这些财富的现实性,这方面既包括了国家为他们提供的有利条件,也包括了他们的主观努力。例如全国1400余家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福利工厂,生产棉纺轻工、电子元件、胶木电器、橡胶制品、机械产品、五金交电等上千种产品,全年总产值近9亿元,有些福利工厂的产品远销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埃及、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许多外汇资金。大厂的贡献大,小厂的贡献也不小。浙江省温州市八个街道福利厂1980年共创造财富58万余元。湖南省望城县盲人棉织厂厂长陶炳生,1958年带领13个盲人和5个健全人办起一个小小的厂子。当时厂房、设备、资金、原材料、技术等条件都比较困难,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现在已建设成为一个有12000平方米厂房基地,196名职工的工厂。22年中累计产值600多万元,积累资金60多万元。一些分散在普通单位和健全人共同工作的残疾人,也做出了不小的贡献,特别是一些刻苦学习、努力奋斗的优秀残疾人,更是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例如南京勘测设计院聋人工程师曹恒,高中毕业参加工作后,经过刻苦自学,基本上掌握了英、俄两门外语,能够阅读、翻译测绘书刊和资料。7年内坚持不懈地学完了大地测量、工程测量、电子计算技术等专业的理论和应用知识,成为我国最早运用算法语言编制电子计算机程序处理测量数据者之一。他的专著《算法语言及其在测量计算中的应用》出版后,已被全国测绘单位广泛运用。这些事实说明:发掘残疾人的才智对社会主义建设是有重要作用的。

第三,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有利于促进安定团结。这个问题的社会意义很重大。有些城市的残疾人在获得就业机会以前,既无事干,又无人管,经常流散在街头巷尾、车站码头和繁区闹市,出入于饭馆、商店;有的撬门砸窗,打架斗殴,闹得邻居不安,引起闲人围观,妨碍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自从组织他们参加街道生产后,劳动有人带,生活有人管,结束了游荡状态,再也不出去闹事了。还有许多残疾人在就业前,悲观失望,消极颓废,有的感到前途渺茫,活着没有意义,经常流泪对人说“我现在活一天,混一天,真想撞车死了算了”,甚至有的多次投河自尽。然而在帮助他们就业以后,每个人都产生了生活的理想和信心,充满乐观主义的精神,有的早晨5点多钟就坐着手摇车上班,有的每天除完成生产任务外还坚持上业余电视课。一些过去想自杀的残疾人,就业后精神焕发,朝气蓬勃,生产劳动干劲特别大。这些现象极其深刻生动地表明了解决残疾人就业对社会的积极作用。

以上几方面的现实社会意义证明,残疾人就业问题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从理论上研究残疾人就业问题,是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学的一些基本原理所应包含的内容。这个问题是一个既有历史的普遍性又有现阶段的特殊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需要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通过国家和社会集体来解决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取决于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和途径,使这个问题的解决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其次,残疾人就业需要与健全人就业协调安排,无论在健全人单位分散就业还是集中在福利生产单位就业,都必须在健全人的辅助下进行。这些问题的解决,与社会结构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有密切联系,同时与社会互助过程,如人与人的关系、竞争和合作、冲突和协调的关系等问题密切不可分。再次,残疾人就业问题的解决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在使他们遵守社会规范、促进社会安定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有利于改变社会的落后面貌,消除其与先进时代的差距,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研究残疾人就业问题中的这些理论,不仅充实了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学的内容,亦将有助于制订和完善解决这个社会问题的方针政策。

三 残疾人就业的方针和方向

研究社会问题既要看到它的普遍性,又要看到它的特殊性,这样才能找出正确解决这个社会问题的方针。残疾人就业问题,是一个长期的社会问题。人的致残有种种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例如先天残疾、疾病残疾、工伤事故残疾、生活事故残疾以及战争残疾等,各类致残原因有些可以消除,有些不可能消灭。因此,不但在社会主义相当长的时间内会存在残疾人劳动就业问题,就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将会存在残疾人的劳动安排问题。我们今天所要解决的残疾人就业的问题,是一个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存在多种经济成分,而生产力落后,经济还不发达的社会中的残疾人就业问题,特别是我国是人口最多的国家,不像冰岛那样的小国,24万人口,只有80个盲人,办一个盲人工厂便解决盲人的就业问题了。我国的残疾人数量多,单纯依靠集中的办法显然是不可能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经验证明,解决这个社会问题,必须采取分散安排与集中安排相结合的方针,这是一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从实际出发的方针。

为什么提分散安排?第一,残疾人分散就业,与健全人在一起工作,可以广泛地参加社会生活,更多地增长见闻,使心胸更为开阔。许多单位这样做了以后,不但没有影响生产,而且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尤其是一些有专门技术的残疾人,更是受到健全人的欢迎。像曹恒那样的聋人工程师在南京勘测设计院很能发挥作用,当然不需要进残疾人工厂。第二,分散安排对残疾人来说,适合他们生理特点的工种比较多,因此比较容易安排,他们也易于掌握技术。这样安排虽然大多是在一些技术比较简单的中小企业,但是这些企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将在很长时间内,同先进的技术、大型的企业同时存在,继续发挥作用。其中第三产业将有发展。因此这样做是适合我国的国情的。第三,分散安排有利于就地就近吸收残疾人就业。他们家在附近,上班比较方便,容易克服一些困难,也便于家属早晚照管他们的生活和周围群众对他们进行帮助。这是一种不需投资、安排量大、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对有条件的残疾人还可以支持他们自谋正当职业。

为什么提集中安排?第一,社会上有一部分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或者虽然有所依靠,但因种种主、客观原因,难以分散安置的残疾人,对于他们来说,只能依靠集中的办法来帮助他们就业,使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问题能够同时得到解决。第二,从发展生产上来说,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同时配备一定比例的健全人辅助生产,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是更有效的。这不仅表现在一般的生产管理上可以得到更多的改进和提高,而且突出地表现在帮助残疾人提高技术上有显著的成效。一些工业发达城市的社会福利工厂,根据盲聋哑残等不同的生理特点,设计制造了适合他们操作的机器或装置,使他们能够成为机器的主人。第三,集中安排便于改进残疾人的福利设施。残疾人中许多人需要特殊教育和交往工具,例如盲人使用盲文,聋哑人使用手语,肢体残缺者需要不同的辅助工具。集中安排便于对他们集中进行教育,帮助他们学习盲文,掌握通用手语,解决辅助工具问题,装置适应他们生理缺陷的生活设备。这对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帮助他们更好地参加社会交往是有更多作用的。

分散安排和集中安排相结合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就残疾人的不同情况而言。盲人一般说来,集中安排比较好一些,但不排斥有少数也可以分散安排。聋哑人要看他们的具体条件,能分散的可分散,宜集中的则集中。肢体残缺的一般说以分散安排为好,但有一些也可以集中搭配安排。另一方面,是就不同地区的客观条件而言。凡是有条件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方,应当尽量多安排一些残疾人分散就业。举办集中安排残疾人的场所可按需要量力而行。凡有条件建立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地方,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应尽可能多举办一些这样的单位。同时,也不能忽视分散安排的其他途径。从全局来看,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除了依靠分散安排外,应提倡基层组织尽可能举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这样的单位,要坚持吸收残疾人的方向,按规定保持残疾人在生产人员中应有的比例。不能单纯从利润观点出发,生产发展了便交给经济部门,出现残疾人需要就业,又重新建立单位。这是新中国成立32年来社会福利生产几起几落所得出的一条重要的经验教训。因此要有长远的、发展的观念,办一个,巩固一个,不断吸收残疾人就业。这是社会主义残疾人福利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是改革提高的需要。

必须深刻指出,我们所采取的分散安排和集中安排相结合的方针,其本质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同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依靠政府力量和发动社会力量相结合,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社会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正确方针。实现这一方针,必须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城市区街与农村乡镇密切配合协作。其中区街乡镇举办单位兼有集中和分散的优点。这一条具有方向性的基本途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论证。

第一,残疾人的生理缺陷是多样性的,不仅有听力、视力、智力、肢体等不同的残疾的区别,就肢体残疾而言,还有上、下肢残缺,五官残缺等的不同。残疾人对其生理缺陷的补偿功能也是各不相同的。例如盲人的听觉、触觉灵敏,聋哑人心静、视觉灵敏,肢体残缺者经过训练,某一部分器官可培养出特殊功能,或运用其他工具进行操作。残疾人的生理缺陷有时可以转化为适应某种特殊环境的能力。例如重庆钢铁公司的镀金车间,噪音很大,健全人操作过久会因此致聋,而对聋哑人来说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并且还因不受噪音干扰而提高工效。盲人由于触觉灵敏,思想易于集中,适宜从事按摩医疗工作,这已成为一些有条件的盲人一条较好的就业门路。这些情况说明残疾人就业门路的多样性,而不限于某一两种行业,所以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协作,帮助残疾人扬长避短,把他们的就业问题解决好。

第二,我们的国家大,城市多。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内地城市和边远城市,工业发达的城市和工业不发达的城市,它们的社会经济情况各不相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条件随之而异。加之残疾人的家庭情况也不一样,有些是有家庭照顾的,有些是无依无靠的;有些家庭照顾的能力大一些,有些家庭缺乏照顾能力。这些情况都影响到对残疾人就业的安排。有的城市可以拿出一个或几个生产品种,专门安排给残疾人生产,有的城市就不一定做得到这一点,或者虽然可以这样做,而有些残疾人参加这种生产却有困难。有的城市有条件把较多的残疾人分散安排在各个健全人企业,有的城市则缺乏这种条件,或即便有这样的条件,而一些残疾人参加却有困难。因此,从整体来说,要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问题,是非得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协作不可的。

第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经济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国家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经济体制和劳动制度,把经济运行纳入协调发展的轨道,都为组织全社会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劳动者的就业问题就是在这些条件下,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随着政治、科学、文化、教育等方面事业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解决的。在这个过程中,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同样需要根据社会生产各部门和各项建设事业的不同需要,扬长避短,或加以不同的职业技能的培训,使其获得适应生理缺陷的生产岗位。有的生产劳动适合于盲人而不适合于聋哑人,有的生产劳动适合于聋哑人而不适合于肢体残疾者,有的生产劳动适合于肢体残疾者而不适合于盲人,这都需要有计划地按比例进行安排。归根到底来说,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共同配合协作来解决,这是由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经济规律所决定的。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共同配合协作,安排残疾人就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总结,也指明了今后的改革途径和发展方向。

劳动部门是政府劳动力调配的归口部门,也是实现劳动者,包括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劳动权利的一个主要部门。历年来,全国统一下达的全民所有制的劳动指标和各地制定的集体所有制的劳动指标,都包括了残疾人的劳动指标,这是保证残疾人就业的一条根本措施。不仅如此,劳动部门还通过正式招工吸收一部分残疾人,或在招工时与企业单位协商带一部分残疾人等办法,分散安排了大量的残疾人就业。沈阳市以往安排就业的4515名残疾人中,通过劳动部门安置在地方国营厂矿企业的有603人,占就业人数的13.3%。上海市过去安排的7400余名盲聋哑人中,有一半以上是劳动部门安排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城市现已安排就业的170000余名残疾人,其中有30000余名是由劳动部门分别安置在各个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的。对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规定工厂企业吸收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的办法,社会主义国家不但有可能做到这一点,而且应该做得更好。资本主义国家为维护资产阶级剥削统治而消极地硬性规定工厂企业吸收少量残疾人就业,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残疾人的就业面,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制度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按比例地不断扩大,前景是美好的。

民政部门从社会福利的角度,为残疾人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场所,亦是实现残疾人的劳动权利的主要部门之一。目前,全国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工厂中,集中安排了60000余名家居城市、有劳动能力的盲人、聋哑人和肢体残缺人员就业,并配备了100000余名健全人辅助生产。社会福利工厂的生产行业广、品种多。国家规定计委、经委、物资、商业、供销和各归口部门对社会福利工厂的生产计划、供销计划、设备配套、企业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应和本系统企业同等对待,并给以必要的照顾,这就保证了社会福利生产的巩固、提高和发展,从而保证了残疾人就业有一个牢固的基地。民政部门在全国还办有140多个盲人按摩诊所和按摩医院,约有1300余盲人从事这项事业,成为医生。适应盲人按摩的病症有几十种,尤其对肩关节周围炎、坐骨神经痛、急性扭伤、胃下垂等多种疾病有显著疗效。南昌市按摩医院十多年来门诊的病人有1320000人次,住院病人有4300多人,临床治愈率达85%以上,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信任。这项医疗事业和社会福利生产一样,也是社会福利性质的事业。在我国,把残疾人就业当作一项社会福利事业来办,其成效是资本主义制度所不能比拟的。

我国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为残疾人实现劳动的权利提供了广阔的场所。在广大的农村,残疾人参加劳动生产完全由生产队根据他们的生理特点,在各项农活的分工、分业上给予适当照顾安排,有一部分残疾人被安置在社、队办的企、事业单位。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已经基本得到了解决。公社撤销后,乡办社会福利生产在许多地区蓬勃发展起来。在城市和城镇,大量的残疾人就业主要依靠街道的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分散或集中的方式加以安排。这样做的好处是,投资少,容人多,门路广,收效快。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办事处新中国成立前是一个城市贫民比较集中的老城,从1958年起,这个街道办事处对社会上的残疾人和困难户的情况,基本上每年搞一次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地进行统筹安排,通过调工派活、参加街道工业、生活服务站和组织生产自救等“四条渠道”,使残疾人各得其所,人尽其才。到1979年为止,90%以上的残疾人都已得到了妥善的安排。大连市市内5个区41个街道从1979年3月开始,先后办起71个生产自救厂(点),集中安排一部分人,同时在各街道的其他行业中分散安排了一批人。到1981年8月止,已安排了1054名残疾人,同时安排了926名困难户。残疾人中96%已有安置,只有少数家长不让其子女参加劳动的残疾人没有安排。全国现已安排的170000余名残疾人中,属于街道安排的有90000余人,约占53%。可见街道蕴藏着安排残疾人劳动的巨大潜力,它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此外,一些大的厂矿企业也办起了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这些也是资本主义制度所望尘莫及的。

在安排残疾人员就业的过程中,许多城市的街道生产自救小组,有一部分发展为街办福利工厂,这是残疾人就业的组织形式由初级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街办福利工厂以吸收残疾人和优抚救济对象为主,同时吸收一定比例的健全人辅助生产。这种工厂在民政部门的扶持和指导下,可以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像对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工厂那样的一部分照顾,如免交所得税,帮助疏通产供销渠道,等等。街办福利工厂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来说,兼有分散安排和集中安排的一些优点,而无过于分散或过于集中的缺陷,既便于就地就近安排残疾人,有利于他们克服生理缺陷带来的活动上的困难,和亲属邻居对他们进行照料,又便于合理地组织各类残疾人的劳动,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对他们进行较为集中的教育、管理和照顾。常州市有7个街办福利工厂,都是在生产自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工厂。其中1979年冬成立的先行街道办事处福利工厂安排了47名残疾人和88名健全人,主要生产水泥袋、劳保用品等,1980年完成产值730000元,利润80000元,平均工资40元。1979年冬成立的戚墅堰街道福利工厂,安排了40名残疾人,81名健全人,主要产品为畜用土霉素药用纸盒,1980年完成产值220000元,利润20000元,平均工资30元。目前,街办福利工厂正在日益普遍发展,它明显地表现出依靠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是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

综上所述,解决残疾人就业这个社会问题,必须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街道乡镇组织密切配合协作,实行分散安排与集中安排相结合的方针。这是我们今后进行这项社会工作的坚定不移的方向。过去由于我们坚持了这一方向,我国城市残疾人就业面一般已达60%,许多城市高达90%,有些城市已完全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目前,虽然城市中尚有一部分待业的残疾人,但是,只要继续坚持这个方向,是完全可能不断地并且较为迅速地解决这个问题的。佳木斯市在1979年初共有残疾人1250名,他们以单位安置与区街安置相结合为原则,采取分散、集中安置等多种办法,到去年8月底,全市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已全部安排就业,就是一个生动的例证。实践充分表明,我们所坚持的方向,对今后安排残疾人就业,在实践上是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的。这个方向,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两种公有制在解决残疾人就业这类社会问题方面,蕴藏着无穷的力量,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人和人的平等互助关系,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的本质意义与优越作用。坚持这一方向的各项工作,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制度所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深入研究和阐述残疾人就业的方针和方向,对于丰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社会学的理论,无疑是有意义和价值的。


(民政部1982年6月12日第19期《民政工作简报》,编入《民政工作专论》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