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股权众筹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马庆泉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乡村银行总裁尤努斯教授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获得金融服务机会的权利。只有当每个人拥有金融服务的机会,才能让每个人有机会参与经济的发展,才能让每个人有机会享有财务自由和精神自由,才能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建立和谐美好的世界。
股权众筹就是基于互联网,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普惠金融的一种崭新的金融业态。作为一种彻底脱媒、直接融资的形式,可以说,它既是投资银行业务前端的延伸,也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新业务领域,也必将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股权众筹成为最符合“普惠金融”理念的股权筹资方式,具有最广泛的潜在用户群。普惠金融不同于政策性金融,也有别于其他普遍金融服务,它不是政府扶贫,而是既要履行社会责任又要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的新型金融服务。股权众筹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股权融资活动,相对于IPO股票发行,股权众筹不需要券商承销;相对于新三板挂牌,股权众筹不需要主办券商和做市商。传统投行业务对于项目要求较高,而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由股权众筹来承担融资职能,延伸了传统投行的业务领域。正因为如此,股权众筹业务为专业性的私募PE投资、创业投资公司提供了独特的业务渠道;被投企业的发展,会为PE投资、创业投资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回报。
我们知道,一个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是不同的,而每个阶段的融资方式也相应有所不同。大量未达到挂牌和IPO条件的中小企业一直以来都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虽然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非常强烈,但券商对规模小或盈利能力较差的企业不感兴趣,比如当前就普遍发生很多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却被券商拒之门外的现象。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道路不通,债权融资道路同样艰难。而近两年被爆炒的P2P,其实融资成本也非常高,超过很多企业的承受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股权众筹应运而生,风险控制能力好、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的股权众筹平台,必将受到中小企业的热烈欢迎。可以说,在国家“互联网+”和双创的战略驱动下,创新的股权融资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内生需要而产生的新生事物,是金融发展的必然要求。
英美等欧美国家对股权众筹都非常重视,并把放宽准入、支持发展、适度监管提上了立法日程。例如美国颁布的《乔布斯法案》及其补充条款,对募集规模、募集方式与信息披露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例如所谓的微型IPO,允许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可以募集5000万美元的融资。近几年来,英国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众筹投资市场,这对年轻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2012年至2014年之间,英国的股权众筹增长了410%,价值约8400万英镑(约1.29亿美元)。据非营利组织Nesta介绍,超过一半的公司通过这种众筹方式募集资金,并在募集成功之后增加了就业机会。
欧美国家的实践和立法监管,对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都有借鉴作用。诚然,任何一种金融业态的诞生,新的融资工具的出现,都会伴生相应的风险,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是宏观风险收益对称论的体现。股权众筹作为新兴的融资模式,在提高公众参与度、拓展投资者投资途径、为融资方开辟了新的融资通道的同时,也会隐含一些需要防范的风险。只要我们未雨绸缪,做好防范,是可以使这个新生事物健康发展的。
股权众筹是一种股权投资,天生就具有股权投资周期长、流动性差、风险度高等特征,其投资理念、风险控制与其他形式的金融产品有其性质上的区别,应该说,广大普通投资者对股权众筹还比较陌生。因此,需要加强股权众筹知识的普及和投资者教育。这有利于合格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避免参与社会上的非法集资,并理性参与到正当的股权众筹投资中来。目前,股权众筹在我国还处于产生和发展的初期阶段。市场上有不少形形色色的其他类型的融资项目,搭顺风车,也都戴上了众筹的桂冠,这里面隐藏着许多问题和风险。因此,亟待厘清概念和范围,使股权众筹这个新生事物能够发挥它应有的积极作用。
本书作者之一的杨倩是互联网金融的最早参与者,也是在中国最早介绍股权众筹并进行实务操作的专家之一。她出版过几本关于股权众筹的专著,在这个领域里有相当的影响力。值这本新著出版之际,她约我写一点文字,不敢说是作序,权当对她新著出版的祝贺吧。
(马庆泉:香山财富论坛副理事长,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历任广发证券总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基金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