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天梅花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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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织梦女人(4)

弟弟是调皮的。再结实的衣裳到了他身上,也会很快变出裂口和洞眼来。聪明的弟弟,便用一根根细线,将裂口和洞眼绑成一个个的小结。多了,那情景就颇为奇特。裂口和洞眼可以结住,纽扣掉了就只好敞着怀了。我想象着阿姨绣花时的程序,将针线笸箩翻出来,开始了穿针引线的过程。

后来读到“女红”这两个字,感觉是纤丽优雅而且古典的。遥想古代的少女妇人,挽着如鸦的发髻,纤纤素手从镶边的宽袖中半露出来,兰花微翘,于雕花镂云的窗下,或蜂嘤蝶绕的花前,绣着自己的或别人的新装,那是多么诱人的一幅图画。然而,当我第一次拿起针和线时,却是多么的笨拙。我更不知道,那竟是我走向“女红”的第一步。

这样过了两年以后,我已经学会了描样,绣制出花鸟鱼虫的鞋垫,和各种小饰品。在房檐下,在春日的阳光里,我一手举着花绷,一手引着丝线,常常就有了一种隔世的感觉,浑然忘却了那个几天前还在疯跑胡闹的野丫头,居然与我是同一个人。绣着绣着,我会突然出一会子神,伸展开自己的双手,迎着光线仔细端详,看五指是否分了“档”。然后,我会比较满意地点头,对自己说,嗯,应该是可以嫁得出去了。

很快,我就领悟到了,为了能嫁得出去而学习女红,是多么狭隘的一件事儿,因为,那本是能给予人许多快乐的呵。

我一直是一个对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甚敏感的女人。如同我的读书,从来没有拿来做学问的目的,也不刻意读那些与贾宝玉所谓“仕途经济”有关的教科文本,而是由着本能般的喜爱,以最舒适的体态,闲闲地读过去。

女红于我,是同样的一种喜爱。一件美丽的事物,在你的手中渐渐臻于精致,这个过程真是美不胜收。我怎会在意那遥不可及又愚不可及的“嫁人”?

回头细想,我是从对“女红”的喜爱,开始走向“女人”这个词的。曾几何时的野马心情,至此已然恍如一梦。终于有一天,为了爱情将自己交给了一个男孩。我在许多个娴静的黄昏,独坐闺中,开始绣作自己的嫁妆了。

我选取淡色的布,为沙发、电视、床铺、窗户做成一色的衣裳,然后将那些碧绿蕊黄姹紫嫣红的花与叶,一针针铺绣于上,绣出一个女人的挚爱浓情。那是一段多么幸福的日子。便时常想起少女时代读过的一首小词,小词里的一句话:烂嚼红绒,笑向檀郎唾。当初,我对那样的一种调情方式,不但构不成欣赏,反倒感觉肉麻。也是到了这时,才真的咀嚼出其中的烂漫风情,耳闻目睹一般。

然后,便将自己嫁出去了。那个时节,男孩满眼里全是我这个人。他又不如我细心,从来不曾问过诸如我是否会做饭会补衣之类的问题。就连我吓他,说自己不会给他生孩子这样的事儿,他也照单全收。我为他织就的一件枣红色的毛衣,他根本无暇顾及,说是有了我就很温暖。

有时面对着月亮发呆,我会想起母亲那个毫无根据的预言。思到极处,才发现,母亲自己也远非一个精于女红的人。她嫁了父亲那么好的男人,当初可曾有过心虚的时候?

就这么一点一滴,我绣出了一个美丽的家。我以文字为针,思维作线,在绣作自己人生的同时,也绣作出了可爱的作品:我如花似玉的女儿,我的作品集。守着小小的女儿,我开始一针一线,编织她四季的衣裳。当女儿长大到可以捧住我的几本书时,她是那么骄傲地向每一个走近的人宣布:这是我妈妈的书。妈妈的书真美丽!

女儿们这一代,不会再有我那种撒野的机会了。因为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也因为服务门类的健全,如果不是将女红当作职业,谁还会端坐窗前,千针万线打发自己的韶光华年?

痴痴切切花脸梦

小时候正赶上那场浩劫,没有好书读,没有好歌唱,也没有好戏看。颠来倒去的八个“样板”,看得人真正倒了胃口,以为所谓的国粹,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

有一次,一个小友偷偷地将家里收藏的杂志抱了一堆来,都是些“文革”前的东西。我如获至宝,躲进墙旮旯,迫不及待地翻将起来。那是一迭电影戏剧杂志,插页里全是些穿着奇奇怪怪衣裳的人物:漂亮的古装少女,滑稽的白鼻子小丑,摇着长长白胡子的老头儿,拄着龙头拐棍的老太太。

还有,就是脸上涂得五彩斑斓的怪人了,端着架子站在那儿,煞是威风。我很虚心地向小朋友们讨教,问这怪人是做什么的。他们有的说是鬼,有的说是仙,总之,是个很厉害的家伙儿。再细细端详怪人的那张怪脸,心里慢慢爬出一种又爱又怕的感觉。

渐渐地长大了,真的爱上了京剧,知道了,那怪人叫做“净”,也称“花脸”。便想,人也是个自相矛盾的东西。女人属阴,戏台上偏偏叫做“旦”;本来一张花里胡哨的脸,却又“净”起来。看来,阴阳的道理真是无处不在。

看过几出戏后,更加死心塌地爱上了那张大花脸,好气势,好派头,无论奸枭还是英雄,无一不做一副壮怀激烈的阳刚状,让人羡煞。

机会终于来了。一位唱戏的老师,看中了我的嗓子和高挑的个头,问我愿意进京剧团吗?我当然是一百个愿意的。想象着自己套上戏装,再勾出一张五彩的大花脸,踩着锣鼓点儿,在台上拿腔作势地欲留还走,生气时就痛痛快快地大叫一声“哇呀呀……”,那可真是再好也没有了。

我急忙跑回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妈妈。妈妈也是个京戏迷。偶尔做针线的时候,还常听她哼一段“来生变犬马,我(也)当报还”,可是,一听说女儿真的要去做“戏子”,她却说什么也不答应了。任凭我撒痴装嗔,死缠硬磨,妈妈还是一口咬定:不行!

听了妈妈这一句话,叫我后悔了十几年。

有一年,有幸聆听方荣翔老先生的“铡美案”。看他老人家黑头黑脸,头顶一弯月牙儿,在台上威风凛凛地唱:“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哇……”迎头就是一阵叫好声,我就不由地想:如果当年就去当了“戏子”呢?如果还就学了花脸呢?如果此刻,台上站着的,不是方先生而是我呢?岂不是要不了多久,我就能将陈士美那负心小子给铡了么?岂不是要多痛快就有多痛快么?

那个秋天,我去参观国际陶瓷精品展。展厅大门的两边,挂着的,就是各种形态的脸谱挂盘。那经过了艺术夸张和变形的线条,愈加显得魅人。由于是非卖品,我只好怏怏地退出来。一出大门,我就给一位老师拨电话,我知道,他有一位“名”朋友就是专搞这个的。我在电话里急急地讲:请您替我去找,一定要找到哦。若是人家不卖,您就想法子,偷一个出来……

半个月之后,挂盘到手啦。它们一共是三个,色彩各异,均做金刚怒目状,仿佛一声怒吼,被无奈地凝固于瓷纹当中。

我将那只青面立目的小盘挂在门边,充作门神;另外两只,挂职在书房内书橱的两旁。读书或写作疲惫了的时候,站起来舒展一下身体。想起圆不成的“花脸”梦,便冲着墙上那两个怒目金刚攥起双拳,引丹田之气,替它们发出一声呐喊:哇呀呀……啐!

带自己回家

有一段往事,我始终不愿在文字中触及。有一次,我对一个值得信赖而且彼此理解的女友说了,她十分震惊地掷下手中的笔,瞪大了眼睛,半晌无语。之所以不肯轻易地提起它,是因为它留给我的伤痕永远无法磨去;也是明白,心灵麻木的人不但难以理解,而且可能引为笑柄。

那是我的灵魂倍受屈辱的日子。在我付出了青春、快乐、健康和自尊之后,仍然换不来人们一丝的体恤和温情。这里的“人们”,是指与我有着不远不近的血缘、姻亲关系的一些人。在茫茫人海中,他们本应算是我的亲人的一部分。苍老是不动声色地悄悄到来的。在应该最美丽的年龄,我生出了第一根白发。

像是在深至无限的黑色隧道里坠落,失重的感觉常常将我从梦魇中惊醒。我伸出手去,想抓住点什么,或者,被什么抓住。那个人,那个我惟一可以求救的人,他背叛了我的信赖。在荧荧月光的照射下,雪地一片惨白。远近楼群的窗口,昏黄或亮白的灯光渐次熄灭了,似乎不再是一个属于人的世界。一夜一夜地失眠,一夜一夜在雪上踱着,步履机械而麻木;灵魂却在激烈地与肉体搏斗:去,还是留?当金星升起的时候,疲惫欲死的身体自动走回“家”中,将自己撂到床上,而灵魂仍在做苦苦的挣扎。

冷冷地看着这一切,人们先是好奇,渐变为厌恨与恶毒,他们窃窃私语后认为,我该整治整治了。终于有一天,人们中的一个颇有涵养慈眉善目的人,和颜悦色地哄劝我,同她一起登上那辆停在门前的救护车。而那辆车,将直奔精神病院。

许多年之后,我才明白一个常识,被送进精神病院的人,若没有其法定监护人的首肯,终生难以离开。它意味着,我将成为第二个卡米尔或弗朗西斯,尽管我缺乏那份艺术家的天才,但这也许并不妨碍,我和她们具有同样苦难的命运。面对即将亮起的车顶灯,我以前所未有的激烈反应抗拒了她。那一瞬间,我与噩运擦肩而过,同时也失掉了那个我曾经以为是但根本不是的“庇护所”。

这个深夜里我又一次扪心自问,我觉得自己很安宁。对于人们施于我的一切,我能找到的惟一解释是,我和他们确乎不是同一类人。我将饥寒交迫的灵魂捧在手心,仔细地审视,那副沉重而专注的样子,就足够让人们愤怒的了,因为他们两手空空,他们不能容忍别人比他们多出那么一种沉甸甸的东西。与其看着生气,不如将它打碎、摧毁,灵魂因此而遍体鳞伤、气息奄奄。然而,它赢了。我就是带着那伤离开的。离开了,而且至今不悔。

女友默默地分担着我的重量,最终沉吟道:“这世上有人会疯,你不会。你是那么坚强的一个女人……”对这份深入骨髓的理解,我不敢轻易说出内心的感动。

我的一位朋友说,有一天他看到人群在围观一个“疯子”。那是一个清癯温文的中年男子,正一次次地踮起脚尖,专注地往天空抓挠着什么。汗水不断地从他的额头冒出来,顺着脸颊流淌,溻湿了他的衬衫,人群哄笑着。他毫不在意,只是继续着自己的努力。朋友走过去,问他在做什么,他停住动作,极认真地回答:我在采云。我还记得台湾一位女作家,写她采访一座“疯人院”时的情形。她看见一位病人笔直地站在房间的过道边,一手平举,手心向下;另一位病人则笔直地躺在旁边的地板上,一动不动。她问那个站得笔直的人,在做什么,那人回答:我是路灯。你的灯泡呢?女作家又问。灯泡?那人悲哀的叹息道:被人打碎了。那你还要站在这儿么?要的,因为我是路灯。女作家又问那个躺在地板上的人:那么你又是谁?那人同样确定地回答:我是倒下的路灯。

我不想用精神分析的学说剖析什么,或证明什么,我只想探寻,“采云”和“路灯”对于疯子究竟意味着什么?是疯子也有美丽的浪漫情怀(李白不是因捞月而死吗?)和对光明的本能向往(丹柯不是执火引路的英雄么?),还是只有疯子才会如此执著,如此我行我素?我想,或许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太急于逃跑,才与自身发生了冲突,结果是两败俱伤。但是,至少,他们是拥有一份精神、一个虽然残缺但存在的灵魂的,而许多貌似正常的人却空有一具行尸走肉,饥时食渴时饮醒时乐醉时歌,饱暖时辄向软床卧。在身体停顿的地方,灵魂永远缺席。

谁能找回迷失的灵魂?谁带它们回家?

我想起我的另一位朋友,一位年长的朋友。我把他称作一个纯粹的人,人的一个标本。三十多年前,那场毁灭文化与心灵的浩劫开始了。朋友那时正年轻着,他所有的哲学思考都与“革命行动”南辕北辙。他纯净的视野里,一下子被塞进了太多血淋淋的事实。他将自己反锁在小屋里,冥思苦想,抑郁欲死。终于有一天,他“疯”了,灵魂脱窍而去,肉体狂追不舍。他蓬首垢面地从小屋冲出来,沿长长的铁轨向前奋跑,边跑边喊:杀人了!完蛋了!他在跑出十几里之后被人截住了。他只不过喊出了部分的真实,便被关进了精神病院。朋友离开那里的具体时间我没有问过,我知道重提旧事对他是一种残酷的行为,我无权这么做。朋友是搞绘画的,有着深厚的素描功底,他的国画山水充满底蕴和空灵之气。仅近几年,他就将五名随他学艺的弟子送进了大学美术专业,学习油画或国画。他是那么与世无争,在许多人眼里,他仍然是一个讷于言的老“精神病患者”,甚至他在教学中付出的艰辛也得不到公正的评价;但他又是多么敏于思而勤于行呵。他对中西画理论有着很深的造诣,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及其哲学体系有着广泛而深刻的研究,他生活的要义就是:活着,绘画,读书,思索,爱他的妻、他的儿。他是把这个世界看得太透彻了,所以才不愿意走入人群;他是太关注自己的灵魂了,所以才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他背负着沉甸甸的东西,这使他既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致观赏周围浮泛的绚烂。

偶尔地看望他,一老一小隔几而坐,我们交谈着对事物的看法,一聊就至深夜。他的家住在靠近铁轨的地方,高高的六楼,零乱而丰富。一个小雨淅沥的午后,为了给我送一本尼采的《论道德的谱系》的小书,他趟着雨水,从家中步行到我的办公楼,又踏过十一层的楼梯,找到办公室。逢我不在,他放下书,又步行着回家了。我一直想写一写这位心灵之友的,只是几次提起笔,又不知从何说起。